浙大原副校长褚健被判3年3个月,3天后即可获释

 

从2013年10月18日被批捕到现在,褚健已经在看守所关了近3年3个月。...



今日,据@湖州中院,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浙江大学原副校长褚健贪污及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案,认定被告人褚健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犯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褚健贪污所得财物予以追缴。



被羁押三年,此前坚称无罪

从2013年10月18日被批捕到现在,褚健已经在看守所关了近3年3个月。



根据《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也就是说,褚健将于2017年的1月18日获释。

褚健辩护人周泽律师发微博称,“褚老师认点小罪换自由,又有啥呢?”



而此前,周泽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我和褚健还是始终坚持一点,这个案子将做无罪辩护。

3年7次延期审理

2013年10月18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褚健立案侦查,次日以涉嫌行贿罪对其补充立案,并对褚健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2013年11月5日,褚健被逮捕。

2014年8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移交褚健案至湖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此后分别于当年9月30日及12月16日两次退回补充侦查。



2015年2月25日,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宣布,对褚健以涉嫌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行贿等罪名向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此后,该案便一直未开庭审理。2016年12月16日,浙江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褚健案再次延期审理。这是该案第七次延期。

800人曾上书求情

在褚健被拘后,也曾发生了许多援助性行动。

  • 2014年4月,四位信息安全相关领域的工程院院士联名给中央写信,为褚健事件陈情
  • 2014年4月到 7 月间,原全国政协领导及国务院参事室专家向高层多次反映情况
  • 2014年8月下旬,褚健家属和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一份“取保候审的申请”,800 多位浙大教授及中控公司员工签名愿意为褚健作保,其中包括现任学院院长、退休的党委副书记、副校长以及工程院院士等人



而被捕之前,褚健一直是一个在圈内赫赫有名的科学家、企业家、教育家。

此前堪称完美的简历

1978年,15岁的褚健以全校最高分考入浙江大学化工系工业自动化专业

1986年,褚健成为浙大化工生产过程自动化及仪表专业与日本京都大学首届博士联合培养第一人

1993年,年仅30岁的褚健晋升为浙大教授,次年成为博士生导师

1999年,褚健被聘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首批特聘教授

2005年2月,褚健任浙江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分管浙大人事处、后勤集团,以及浙大下属企业。同时,褚健又是拥有员工4000多人、年产值数十亿元的中控科技集团创始人和实际控制人。

两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一次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在被立案调查之前,褚健已进入2013年中国工程院院士的第一轮候选人名单。

我在现场(xhswzxc)综合

资料来源:@湖州中院、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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