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邵阳这五名干部被通报,快来看看他们犯了啥事?

 

近日,隆回县纪委对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近日,隆回县纪委对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岩口镇黄金洞村党支部书记刘志国扣留群众款物的问题。

2015年底,县领导走访慰问时安排给火灾户周某1000元慰问金。刘志国代领后,决定将该笔慰问金抵扣周某儿子的1800元借款,且未将该慰问金的情况告知周某及其家人。鉴于刘志国已将该笔慰问金交给周某,2016年11月,经岩口镇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刘志国党内警告处分



2、高平镇茶山村党支部书记袁士龙违规安排低保、违规收受群众财物的问题。

2010年,刘某委托袁士龙办理其儿媳的户口迁入手续,并交给袁士龙2000元,袁士龙没有办理手续,也没有退还钱;2012年,茶山村召开会议,决定给村干、组长等16人每人解决2个低保38400元用以抵扣垫缴的农合基金和支付2012年村组干部误工补助;2015年,袁士龙为袁某办理建房许可证后没有退还剩余的7000元。鉴于袁士龙已主动上缴违纪所得,2017年1月,经高平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袁士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同意其辞去茶山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3、荷香桥镇红叶村党支部书记郑自林等人违规截留五保户的危改资金分配给他人的问题。

2014年6月,红叶村召开党员组长会议,决定呈报五保户文某为危房改造户。文某的危改补助资金到位后,红叶村从中截留1.04万元,发放给刘某等四户贫困户。2016年6 月,经荷香桥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红叶村党支部书记郑自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红叶村村委会主任刘期芳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驻村干部隆钧伊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三湘风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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