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有上级支持还是不够的

 

项目经理在项目启动时,就要亲自或通过高管去征求职能部门的意见,取得他们对项目的支持,特别是对适时向项目分派适当人员的承诺。没有他们的支持和承诺,项目经理就可能成为“光杆司令”类的角色。千万不要因项目已获高管支持,就忽视职能部门的存在和作用。...



由中国足球协会和万达体育公司联合主办的“中国杯”国际足球锦标赛,2017年1月10日至15日在广西南宁举行。中国、冰岛、克罗地亚和智利国家队参加了比赛。智利队获得冠军,中国队获得第三名。

由于这几天并非国际足联规定的国际比赛日,各足球俱乐部并非必须放球员参加所在国家队的比赛。还有,赛事安排与各俱乐部的训练或比赛存在很难协调的矛盾,例如,中超各俱乐部大多不愿意因放球员参赛而打乱冬训节奏。这两个因素联合决定了四支参赛球队都不是“国家一队”。不仅冰岛、克罗地亚和智利的大牌球星没有来,而且中国队也并未从广州恒大和江苏苏宁这两个中超冠亚军球队抽调球员。中国队甚至被媒体称为“史上最嫩国家队”。上海申花俱乐部的三名队员,更是在踢完第一场与冰岛的比赛之后就“中途退场”,返回俱乐部参加冬训。

这种实际情况与主办方在正式启动中国杯赛事时的设想差距很大。据万达集团官网(www.wanda.cn)2016年7月16日报道,“来自欧洲、美洲的三支一流国家队将与中国国家队举行4场比赛,为球迷献上一场高水准的国际足球盛宴”,“中国球迷不出国门、不倒时差[就]可在家门口欣赏到世界顶级水平的国家队赛事”,“一批中国球迷熟悉的国际巨星将有望出现在‘中国杯’赛场上”。

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大的差距?让我们看一下万达官网上的这句话:“为增加中国国家队锻炼机会,提升中国国家队竞赛水平,振兴中国足球,万达花了两年时间,历经上百次谈判,做了大量工作,终于与中国足协、亚足联、国际足联达成一致,最终促成‘中国杯’举办”。这句话概述了举办中国杯的背景。它告诉我们:(1)举办中国杯的用意很好,(2)万达很努力,(3)万达对中国足协、亚足联和国际足联这三个重要相关方(干系人)的管理很成功。不过,它没有告诉我们万达曾经亲自或通过足协和足联成功地管理了各足球俱乐部,例如中超的广州恒大俱乐部、江苏苏宁俱乐部。如果只是“与中国足协、亚足联、国际足联达成一致”,而并未与各俱乐部达成一致,那肯定是远远不够的。

举办中国杯,是做一个大项目。万达作为出资方,是项目发起人。中国足协、亚足联和国际足联的官员们是项目的高级管理层。各俱乐部则是项目所需人力资源(球员)的拥有者,相当于组织中的职能部门。具有足够的资金和高级管理层支持的项目,如果职能部门无法或不愿在适当的时间为项目提供适当的人力资源,那也是不可能圆满成功的。

大多数项目都是在矩阵式组织结构中实施的,即:临时从各职能部门(如生产部、市场部、财务部)抽调人员组成项目团队去完成项目任务。许多团队成员都只是在项目上兼职。组建国家队参加比赛,道理也是如此。在矩阵式组织结构中,项目经理手下的不少成员都是从各职能部门临时抽调的,这就导致项目经理并没有管理项目团队的全权。没有全权的主要表现为:(1)项目经理没有权力向职能部门强行要人;(2)职能部门派来的人不一定愿意听项目经理的。要在没有全权的情况下取得项目成功,项目经理在项目启动之初,就必须亲自或通过高级管理层去征求职能部门经理的意见,取得他们对项目的大力支持,特别是请他们承诺在适当的时间向项目分派适当的人员。如果没有他们的支持和承诺,项目经理就很可能成为“光杆司令”类的角色。作为项目经理,你千万不要因项目已经获得高级管理层的支持,就有意无意地忽视职能部门的存在和作用。

首届中国杯的举办,是一件好事。要把好事真正办好,也并不容易。就像2011年,万达赞助中国足协聘请西班牙名帅卡马乔出任中国男足主教练,最后的结果令各方都大失所望。非常希望主办方认真总结一下首届中国杯的经验教训,设法协调好与各中超俱乐部的关系,以便把好事真正办好!只有成为在中国足协领导下的万达公司和各俱乐部共同促进中国足球事业发展的平台,中国杯才会具有美好的前景!

(备注:图片引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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