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植物为食:植物的定义

 

以植物为食:植物的定义 我们把取自植物的食物分门别类,粗略归入几个范畴。 果实和蔬菜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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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植物为食:植物的定义

我们把取自植物的食物分门别类,粗略归入几个范畴。

果实和蔬菜类

除了小麦和稻谷等植物种子之外,我们取用的植物性食品中,最重要的便是果实和蔬菜。在英文世界中,蔬菜一词在最近几信世纪才被冠上现有的涵义:基本上是指既非果实也非种子的植物类食材。那么果实是什么?这个词汇兼具学术和通俗的涵义。自17世纪开始,植物学家便将果实定义为:由花朵子房发育而成的器官,包覆着该植物种子。然而,在通俗用法上,同样以果肉包覆种子的四季豆、茄子、黄瓜和玉米粒却不称为果实,而是蔬菜。就连美国最高法院也一向乐于采用厨子的定义,却不采纳植物学家的界定。
19世纪90年代,纽约一名进口商主张他进口的番茄享有免税资格,他声称番茄是水果,因此根据当年法令规定得以免缴进口关税。但海关裁定番茄是蔬菜,必须缴纳关税。最高法院认定,番茄“通常在晚餐时加入或搭配汤、鱼、肉食,因此是主餐的一部分,而非像水果那般通常作为点心食用”。因此,番茄是蔬菜,进口商必须缴税。
最主要的区别:风味。为什么我们通常都把蔬菜当成配菜来料理,却把果实当成餐饮的高潮精华?烹饪用果实有一项不同于蔬菜的重要特性:这类食用果实是少数几种我们天生就该食用的东西。许多植物在设计果实时都会迎合动物的感官,如此一来,动物才会取食,帮它们把果实里的种子带往他方。这类果实是自然界的无酒精饮料和糖果,以亮丽色彩包装得耀眼炫目,还在几百万年的天择作用中通过市场测试。它们通常含有高糖分,以满足所有动物与生俱来对甜味的共同爱好。果实散发出特有的复杂香气,这有可能牵涉好几百种不同的化学物质,远超过其他天然原料所含的各类。同时,果实还会自行软化,变得香甜多汁且柔嫩诱人。相对而言,我们视为蔬菜的植物性食品一点都不柔软,有些味道非常清淡(四季豆和马铃薯),有些则太过浓烈(洋葱和甘蓝),因此蔬菜必须由厨子施展手艺才能散发出美妙的滋味。



果实和蔬菜的词汇本身便反映出这些差别。Vegetable(蔬菜)的拉丁字根Vegere是个动词,意思是赋予精神、带来生机,而fruit(果实)的拉丁字根则为fructus,意思是满足、愉悦、满意和乐趣。果实天生具有美妙滋味,能迎合我们天生的生物爱好,而蔬菜则刺激我们去发现、创造出比享用果实还更微妙、更多样化的乐趣。

香草和香料
Herb(香草)和spice(香料)的词汇比较浅显易解。两者都是植物原料,主要都用来调味,而且实际用量都很少。香草取自植物的绿色部位,通常是叶片,像是欧芹、百里香和罗勒等;香料通常都是种子、树皮和地下茎,如黑胡椒、肉桂和姜等,以及其他不易变质的食材,在早期都很适合用来做国际贸易。“spice”一词源自中世纪拉丁字“species”,意思是“商品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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