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延误的信息服务
及时、准确、全面传递航延信息...
今天给大家讲讲航班延误的信息服务
航班延误信息类型1
航班延误原因。2
延误航班在本站的离站时间或飞机所在站的离站动态。3
造成航班延误各因素的变化,如天气转好,故障排除等情况。航班延误信息可通过广播、告示牌、答复问询等形式向旅客公布,确保旅客得到航班动态信息
延误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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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航班延误应至少用中、英文两种语言广播。2
为6个小时或以上的国际航班使用英语以及出发地和目的地语言进行广播。航班延误信息公布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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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乘机手续信息不应迟于航班应开办乘机手续的时间前5分钟公布。未决定合适办理乘机手续的航班,可公布“待通知”。2
登机信息不应迟于公布离站时间前5分钟公布。未通知延误但不能按时组织登机时,可说明情况,请旅客稍后。3
对已公布延误但为确定延误时间或离站时间的航班,原则上应30分钟公布一次延误信息。4
乘机手续办理完毕后通知延误的航班分两种情况:a.航班延误不超过30分钟的,可不需通知旅客,而稍延迟广播登机;
b.如航班延误超过30分钟或取消,应立即通知旅客,并告知旅客该航班预计登机时间或航班取消后下一步公司将做如何安排。当航站延误信息不确定后时,应每隔30分钟通报一次动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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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登机后发生延误分三种情况:a.如旅客登机后发生延误或飞机起飞后返航,地面服务部门应立即向运行指挥部门询问航班将延误的时间并告知旅客;
b.机上延误超过3个小时(含)且无明确起飞时间的,应当在不违反航空安全、安全保卫规定的情况下,地面服务部门根据相关部门及机长的指示安排旅客下机等候重新登机通知。如在预计航班起飞时间之前有后续其他航班可转签的,应将旅客的托运行李卸下飞机,运回出发行李收运处,以方便旅客取行李改乘其他航班;
c.如果延误时间较长,地面服务部门接到运行指挥部门或机长的通知后,安排旅客下机休息。
南航
发布航班延误、取消信息的同时,应告知旅客处置方案,做好解释、说明、疏导工作,并向旅客提供备选后续航班和地面运输方案的说明。
前后站信息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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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发站应每隔30分钟向经停站、到达站提供一次航班信息。2
前方站航班起飞后30分钟内将已向旅客提供的补救服务(包括补偿信息),中转旅客的转机信息(包括旅客姓名、座位、行李舱位、客票变更、是否需机口接机等信息以及签转外航航班信息)及时通过坤翔系统、电话或传真通知后方站。航班延误原因由南航运行指挥中心统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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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延误通知标准航班延误时长≥60分钟同时≤1440分钟(24小时),且航班变更记录生成时间在计划起飞时间前60分钟(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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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提前通知标准航班提前时长≥5分钟,且航班变更记录生成时间距离SOC预测起飞时间≥1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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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延误通知标准曾通知过航班变动,先航班再次延误时长≥60分钟,且航班变更记录生成时间距离SOC预测起飞时间≥3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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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取消通知标准航班计划时间≤1440分钟(24小时)的航班取消,均需通知旅客。
Tips:《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6号)2016年7月21日发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中明确了航空公司和旅客各自的责任,同时确定了航空公司的信息告知义务。大家可以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t.gov.cn点击查看)查看相关资料总结一下航班延误的信息服务,可以用三个词来概括:及时,准确,全面。及时传递航班延误情况,准确传递航班延误信息,通过多渠道进行航班延误信息传递,保证旅客在第一时间了解所需航班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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