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车又出事!湘潭90后司机开车撞死1人,无证代驾、涉嫌酒驾!事发后2名同车同事仍去KTV聚会

 

驾驶员准驾不符又涉嫌酒后驾驶,保险公司拒绝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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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晚,岳塘区晓塘中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推自行车横过马路的女子被一辆小车撞倒后当场死亡。当交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肇事司机并没有小车驾驶证,同时还有酒驾嫌疑。25日,我们从岳塘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得知,肇事司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事发现场(图片来源:都市日记)
肇事司机无证驾驶

23日晚7时59分,岳塘区晓塘中路,一名推着自行车的女子正欲横过马路,一辆银灰色小车从故里居酒店方向开来,将女子连人带车撞倒在地。小车停下来后,驾驶员和3名乘客下车查看情况,发现女子满脸是血,一个个吓得不知所措。

直到晚8时20分,才有路人拨打了报警电话。当交警赶到现场时,只有肇事司机李某在现场,而伤者已经死亡。据周围群众反映,死者姓汪,50多岁,湘潭县石潭镇人,在新府华城小区附近某蒸菜馆打工,当时她正好下班准备回住处,刚出饭店不久就遭遇车祸。

司机李某今年刚满26岁,在岳塘区某大型厂矿工作。民警在检查他的相关证件时发现,李某只有E证,这说明他只能开两轮摩托车,没有驾驶小车的资格。在李某的身上,民警也闻到了酒味,通过测试,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1mg/100ml,已达到酒后驾驶的标准。

李某在询问笔录中交代,当他开车行驶到晓塘中路时,发现前方车辆踩了刹车放慢了车速,他却没有随之减速,而是绕过前车继续往前开,结果撞上了汪某。

事发现场(图片来源:都市日记)
事发后,2名乘客仍去KTV聚会

民警通过信息查询,发现这台肇事的小车并非李某所有,真正的车主姓唐。李某向民警交代,当天晚上单位同事聚会,在湘潭县易俗河某饭店吃晚餐,席间大家都喝了不少酒,他是喝得最少的。

车主唐某是李某的顶头上司,当时也喝了不少酒,原本他已经坐进了驾驶室,李某却自告奋勇要求代驾,“他平时跟我没有什么交道,也没有问我有没有驾驶证。”李某对交警说,当他提出帮唐某开车时,唐某已经半醉,只是看了他一眼就从驾驶室坐到了车后,并把车钥匙交给了他。

民警给李某做笔录之后,按规定还要给他同车的3名同事分别做一份笔录,但是这3人都没有主动出现。李某说,他们从饭店出来后,原本约定去岳塘区一家KTV继续聚会,当民警分别给同车3人打电话时,除了唐某之外,另外2人在事发后仍去了KTV唱歌,似乎完全没有受到车祸的触动。

事发现场(图片来源:都市日记)
车主负连带赔偿责任

“由于驾驶员准驾不符又涉嫌酒后驾驶,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岳塘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夏立新说,据了解,李某经济条件并不好,无力独自承担高额的事故赔偿,而车主唐某在出借车辆时,没有问清楚李某是否有驾驶资格,并纵容了李某酒后驾驶,在事故的民事赔偿部分唐某负连带责任。

夏立新介绍,这起事故对所有车主都有警示意义,当车主将车辆出借前,一定要确定借车人有驾驶资格,最好能查看对方的驾驶证,确定驾驶证有效的情况下才能将车出借;另外,车主还必须了解借车人的基本情况,确定对方没有酒驾和毒驾史,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借车风险。“如果车主明知对方没有驾驶证还将车出借,引发重大交通事故后,车主可能还要负上刑事责任,绝对得不偿失。”

又是一起痛心的惨剧!安全出行,为自己也为了他人!赞同的点个zan吧!

此外,尽量不要把车借给别人!不然出事了,也有可能要负责任!

来源:湘潭在线新闻网;湘潭晚报记者 吴珊 通讯员 李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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