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拿着分手协议和“分手费”欠条到法院起诉,法院会支持吗?

 

非婚同居分手,被索要分手费怎么办?夫妻离婚后却被人起诉,要求承担婚期内对方所借债务,这合不合理?日前省高院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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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同居分手,被索要分手费怎么办?夫妻离婚后却被人起诉,要求承担婚期内对方所借债务,这合不合理?日前省高院出台《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对上述生活中的借贷难题都给予了明确。在这里,小编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非婚同居案例,并详细阐述该意见中几个与我们现实生活息息相关的规定。
真实案例

2014年,47岁的商人王某在美发店认识了20岁的青年李某,被李某陆续洗了几次头后,王某便被李某的青春、美貌、活波所吸引,而李某看到王某出手阔绰、穿着奢华,出于对物质的强烈追求,李某也被王某所吸引,就这样,已婚且育有一子的王某便和单身的李某过起了非婚同居生活。2015年,得知李某怀孕后,王某要求她到医院做流产手术,结果被她拒绝了,自此,婚外恋出现了裂痕。李某提出可以流产、分手,但是王某得支付其50万元补偿。为此,该事还闹到了他们所在地的派出所。今年1月份,双方终于达成协议:“李某同意打掉孩子,与王某分手,王某向李某出具一张30万元的欠条,并于2016年1月31日前支付该款,双方就此了结此事。”然而,到了2月份,王某仍然没有支付该笔款项。无奈之下,李某只好拿着欠条和分手协议到王某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王某和李某发生婚外情的行为,违反了《婚姻法》关于“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规定,也违背了公序良俗,基于此行为形成的“分手费”债权债务关系,不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判决协议和欠条无效。
知识普及

除了以上约定因非婚同居产生的“分手费”无效,意见还对以下事项做了阐释:

一、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夫妻一方举债,原则认定为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夫妻另一方能够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可以认定该债务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一)出借人与借款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二)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且出借人知道该约定的;

(三)出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借款项并非用于家庭生产经营或共同生活的;

(四)属个人债务的其他情形。

二、 以下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借贷合同无效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是指法律行为的内容及目的违反了社会的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

(一)因非婚同居、不正当两性关系等产生的“青春损失费”、“分手费”、“精神损失费”等有损公序良俗行为所形成的债务;

(二)因赌博、吸毒等其他非法行为形成的债务;

(三)因托人情、找关系等请托行为形成的债务;

(四)具有抚养、赡养义务等关系的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之间发生的有违家庭伦理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所形成的债务;(五)其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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