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中胎儿能继承遗产吗?

 

“公民从出生起到死亡时止,依法享有民事权利”这是民法通则上的规定,那未出生的胎儿是否享有民事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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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从出生起到死亡时止,依法享有民事权利”这是民法通则上的规定,那未出生的胎儿是否享有民事权利呢?胎儿未出生,原则上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为了保护胎儿的遗产继承等权利,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胎儿具有遗产的继承权。下面我们通过具体案例对胎儿的遗产的继承问题作一了解。
案例

二娃在一场车祸中不幸过世,留下了悲伤的妻子小花和妻子腹中5个月大的孩子,也留下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双亲。在一段时间的恢复过后,二娃的遗产即一套住房及十余万存款如何处理?二娃父母主张由两位老人和小花继承,小花则主张由自己、腹中的孩子及二娃的父母来共同继承。问题的焦点在于,腹中的孩子到底能不能继承遗产呢?

释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8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

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小编

由此不难看出,《继承法》明确了胎儿的必留份额制度,案例中在遗产分割时,应当给未出生的孩子保留遗产份额。对于胎儿的继承问题,不能简单粗暴地适用“公民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胎儿还不是一个独立的人”去考量,而应当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尤其是应当根据人格权延伸保护理论,胎儿还没有出生之前,其享有一种潜在的民事权利,这种潜在的权利应予以保留,待胎儿出生后再做具体的处理。

知识拓展

一、若胎儿活着降生人世后,因故死亡,他的那份遗产应当由其继承人继承。这时的被继承人是出生不久就死亡的婴儿,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死婴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对死婴来讲不可能有配偶、子女。继承人只有其父亲(或母亲)一人,死婴的一份遗产全部由其父亲(或母亲)继承。

二、若胎儿生出来就是死体,他的那份遗产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这时,被继承人是胎儿的父亲(或母亲),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亲(或母亲)的配偶、子女、父母,也就是死体胎儿的在世的父亲(或母亲)、兄弟姐妹和祖父母。

可见,在这两种情形下的继承是截然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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