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耀--风雨独立路》:第二章 乡野童年

 

------第二章 乡野童年------



第二章 乡野童年

小时候,我们取乐的方法很简单。我们捉蜘蛛,也捉褐色的身体光滑的“叩头虫”……然而我们的时间却大部分花在比较粗野的游戏上……这些游戏,能培养一个人的战斗精神和争取胜利的意志。我不晓得这是否为我日后从事政治活动预先做好准备,但这对于一个人的生存能力倒是一种很好的训练。

我至今记得最清楚的一件最早的童年往事,就是两只耳朵被扯着,头给按在一座房子围篱内的井栏上。这座房子就在现在的登百灵路。当时我们全家都住在那儿,而我大约只有4岁。

我向来很顽皮。那次我把父亲一瓶价钱不便宜的4711牌浅绿色芳香润发油弄得一塌糊涂,气得他暴跳如雷。父亲的脾气一向很暴躁。那晚他真的怒气冲天,一手抓住我的颈背,把我从屋子里拉到井边,然后扯着我的耳朵,把我的头按在井栏上。我始终觉得奇怪,为什么我的耳朵那么柔韧,竟没被扯断,而我也没掉到井里。50年后,也就是70年代,我在《科学美国人》杂志上读到一篇文章,解释说当一个人在疼痛和震惊时,大脑便会分泌出神经缩氨酸,它使人把所获得的经验深深地记在脑细胞里,长久不会忘却。

这件事发生之前,关于我在哪里出生、在哪里居住、怎样成长等情形,我是从父母亲那儿听来的。他们讲述的经历,可以从深褐色的旧照片和一些退色的文件中得到证明。母亲告诉我,我是于1923年 9月16日在新加坡一座两层高的大浮脚楼里出生的。这座浮脚楼属外祖父所有,就在甘榜爪哇路92号,对面是武吉知马河。那时我母亲蔡认娘16岁,父亲李进坤20岁。他们的父母在一年前给他们撮合了婚事,双方都认为这是天作之合。

我父亲是富家子弟。他经常对我们夸耀他年轻的时候,祖父给他在莱佛士坊两家第一流的百货公司——罗敏申和然利直——开了个没有限额的户头。他可以随心所欲地购买自己喜欢的西装和别的东西,挂账就行了。他在圣约瑟书院受英文教育。这是一所天主教教会学校,1853年由德拉萨尔修士创立。据父亲说,他修完初级学校文凭课程后,便结束正规教育。这对他自己和我母亲来说,是一件终生憾事。后来当世界经济大萧条来临,两个家族的财产都丧失殆尽时,他因为没有受过任何专业训练,只能在蚬壳石油公司找到一份仓库管理员的差事。

对我来说,我们家族的历史应从曾祖父李沐文开始。他是客家人。客家人属于汉民族,发源于华北和华中平原,大约在700年到1000年前迁往福建、广东和华南其他省份。由于南迁较迟,只能挤到土地比较贫瘠、当地人尚未开发的山丘地带。根据曾祖父在中国故乡所盖的一座房子后面的墓碑碑文记载,他于1846年诞生在广东省大埔县唐溪村。长大后,搭乘帆船到新加坡来。当年他南来的路线,很可能是先乘小船沿着韩江顺流航行12O公里,到最靠近的广东省港口汕头,然后从那儿出海到南洋。从此以后,有关他的行踪便鲜有所闻了。直到19世纪70年代,他和华族少女萧唤娘结婚。萧唤娘是一个容家店主的女儿,在新加坡出生。

1882年,曾祖父赚够了钱,决定返回中国祖先生息的村落,给自己盖一座大宅院,并以乡绅的姿态出现。可是,曾祖母却不愿意把子女留在新加坡而独自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我小时候祖父和姑婆告诉我,他们(祖父当时10岁左右)和曾祖母跑到阿佛路外公家躲起来。于是,曾祖父只好自己回中国。他在中国娶了第二个妻子,盖了座大宅院,后来还捐了个小官。他叫人给他画了一幅身着官服的肖像,寄到新加坡来。同时寄来的,还有一幅大宅院的画。画里的房子是传统的中国式建筑,屋顶铺的是灰色瓦片,并有庭院,美丽壮观。可惜这幅画遗失了,不过曾祖父的画像还保存着。

我的祖父李云龙(我平时叫他公公)1871年诞生于新加坡。据父亲说,祖父在莱佛士书院念到5号,相当于今天的初中。他自己则告诉我说,他离开学校后,找到一份配药师(不是合格的药剂师)的工作。过了几年,他改行担任一艘轮船的事务长。这艘轮船来往于新加坡和荷属东印度之间,属于协荣茂船务公司。协荣茂船务公司的东主,正是华裔百万富翁、爪哇糖王黄仲涵。

航海期间,祖父在中爪哇三宝垄同祖母邱念娘结婚。当年三宝垄孤儿法庭发出的一份日期为1899年3月25日的荷兰文文件,同意让16岁的邱念娘嫁给26岁的李云龙。文件还注明两人的婚礼是在1899年3月26日举行的。

父亲于1903年在三宝垄诞生。换句话说,他是在荷属东印度诞生的。但是由于祖父来自新加坡,凭着后裔关系,他却成为英籍民。父亲出生不久,祖父便把祖母和孩子带回新加坡,从此没有回去。由于祖父得到黄仲涵的信任,钱财便越聚越多。黄仲涵委任他为代理人,负责处理新加坡方面的业务。他几次告诉我,黄仲涵异常信赖他,因此他在1926年可以自行决定从黄仲涵基金拨出15万元,捐给莱佛士学院作为经费。这数目在当时可真不小啊。

父亲和祖父,哪一位我比较仰慕,那是不言而喻的。祖父很疼我,也很纵容我。父亲在家里很注重纪律,所以对我管教很严。祖父获得了巨大的财富;父亲只是个富家子,没什么可以炫耀的。

然而在世界经济大萧条、家道中落时,祖父所蒙受的打击特别大。当时,也就是1927年到193O年之间,树胶价格从每磅8角跌到2角左右。我看他的生意嗅觉比不上外祖父蔡金鼎。这期间,蔡家的资产也蒙受损失。外祖父不但投资在树胶园,也在树胶市场进行投机活动。除此之外,外祖父也从事房地产买卖,并拥有几座巴刹和一些店屋,所以他不像祖父那样一败涂地。到1929年,父母亲从祖父在登百灵路的住所,搬迁到外祖父坐落在直落古楼的一座格局凌乱的大宅子里。不过,每逢学校假期和周末,我总是会去探望祖父。起初是到登百灵路探望他,等到他被迫放弃那座大宅之后,便到马里士他路去。他跟女儿女婿一起住在这条路上的一栋排屋里。每次去探望他时,他总会给我5角或l元当零用钱。每次我都会住上几天。

祖父的生活很西化。这是他在轮船上当事务长,同英籍船长、大副和轮机长日夜相处的结果。他很喜欢我,经常把他的经历讲给我听。这些故事都说明在船上维持纪律是多么重要。比方说,不管热带的温度和湿度有多高,船长和其他高级船员以及担任事务长的他,用晚餐时都必须穿上衣纽紧扣的白色棉质斜纹外套,餐桌上整整齐齐地摆着盘碟、刀叉和餐巾。从他对本区域航程的叙述中,我相信英籍高级船员给他留下的不可磨灭的印象是:讲求秩序、实力和效率。

取个吉祥名字

我出世的时候,家里请了一位对取名素有研究的朋友,绘我取个吉祥的名字。他建议取KuanYew二宇。这是方言发音,华文写作“光耀”。但是,祖父出于对英国人的仰慕,给我多加了一个洋名Harry(哈里),于是我的全名变成HarryLeeKuanYew(哈里李光耀)。我的弟弟金耀和天耀也分别取了教名,前者是Dennis(丹尼斯),后者叫Freddy(弗雷迪)。当时非教徒华人很少取教名。后来我上学读书,总觉得自己是个怪孩子,居然取了Harry这样一个洋名。所以,当幼弟祥耀在1933年出生时,我说服父母亲不给他取教名,因为我们毕竟不是基督教徒。他们倒肯接受我的意见。

虽然祖父丧失了钱财,不能在生活和衣着上保持时髦的作风,但是他到底还有一些过去留下来的财物。例如那套美观坚固的家具,是本世纪初叶罗敏申公司或然利直公司从英国进口的;又如那装上斜角玻璃片的精美橱柜,可供摆放艺术品;再有那些小橱和衣橱,橱门还刻上代表他姓名的英文字母LHL。有些物件,像我女儿房里的小橱,一直到今天还保留着。他也保存着装在美丽的银色相框里的照片:仪态端正,穿着像个英国绅士,有夹袄、老式领带、硬领,穿条纹长裤,鞋子上还附有鞋罩。此外,他也是个讲究吃喝的人。同他一起用餐简直是一种享受。祖母善于烹调,烧得一手好菜。她把牛扒炸成褐色,仍保持鲜美多汁,再调以刚磨碎的豆蔻,伴着炸成金黄色但不油腻的薯条一起吃。对油腻,祖父是特别注意的。他给我的印象是:一个奋斗成功的人,也是一个懂得享受人生的人。

祖父跟外祖父蔡金鼎正好形成鲜明的对照。外祖父没受过正规英文教育,也不曾同英藉船长或华族糖王打过交道。他出身低微,1865年诞生在新加坡一个来自马六甲的福建人家庭里。他是经过一番刻苦奋斗,省吃俭用把钱储蓄起来之后,看准时机,投资在树胶和房地产而致富的。

他连续娶过三个妻子。头两个先后谢世,第三个就是外祖母梁亚顺。她是个身材高大、肩膀宽阔健壮的客家妇女,来自荷属婆罗洲的坤甸。外祖母日常讲的是客家话和印尼马来语。她跟外祖父结婚时,是个育有两个孩子的年轻寡妇。她的第一个丈夫,在第二个孩子出生后不久逝世。她总共给蔡家生了七个孩子,在1935年离开人间。外祖父则于1944年日本占领新加坡期间撤手归西。

我母亲是这桩婚姻的最早结晶。1922年在她15岁结婚时,两家的财力还算不错,她甚至有个小丫环陪嫁,作为嫁妆的一部分。这个丫环的工作,包括服侍女主人洗澡洗脚,同时给女主人穿鞋脱鞋。等到我四五岁开始懂事时,所有这些财富的象征,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然而我早年的美好记忆,却残留在我的旧照片中——我穿着从英国进口的过度讲究的西式童装,或是坐在价钱不便宜的童车里。

外祖父在直落古楼的住家,是一座砖木结构的大浮脚楼,分成两部分。他和第三个妻子所生的孩子全部住在这座浮脚楼里。我母亲作为长女,跟父亲和五个孩子占用了一间大睡房。

我不肯用功读书,父母亲很担忧。于是母亲给庆喜舅父一项任务,要他每天监督我准备隔天的功课。这样,每星期三次,晚餐过后我就得跟他一起坐上一个小时。就连当时的我也觉得在几个舅父当中他最没有学问,可是居然奉派来监督我做功课,那是多么荒谬啊。我也说不出这样的监督对我有什么好处。可是他毕竟是唯一有空的人,而且又是我舅父——华裔家庭通常是很讲究辈分的。

在一个传统的华裔家庭里,结了婚的女儿,同丈夫和子女住在外家,通常不为社会所容。因为女儿的子女属于外孙,不能成为外家的成员。不过,在来自马六甲的土生华人当中,女儿住在娘家却是常有的事。外祖父一家就是一个例子。我们的家庭是一个相当快乐的大家庭。大家和和睦睦地住在一起,有时也免不了会发生摩擦,那多数是由孙儿们的顽皮和吵架引起的。

我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同三个弟弟、一个妹妹和七个表弟妹一起长大的。由于他们年纪比我小,因此我经常去跟邻近村落的华族渔民和马来人的小孩玩游戏。这个村子就在外祖父住宅对面的一条小巷里,有二三十间用亚答叶或锌板盖顶的木屋。平日,村里的渔民在大约200米外的实乞纳近海捕鱼。捕了一天的鱼后,他们会把缀上一个个软木浮子的渔网挂在我家后面的空地上晒干,然后用一种深褐色的液体染渔网。这种液体是用一种红树的皮榨出来的。

小时候,我们取乐的方法很简单。我们捉蜘蛛,也捉褐色的身体光滑的“叩头虫”。这种虫的习性很怪。当你把它放在火柴盒上按它的背时,它便会磕头似地敲响火柴盒,发出“托托”的声音。我们的乐趣就在看谁的“叩头虫”发出的“托托”声最大。然而我们的时间却大部分花在比较粗野的游戏上。

我们斗打架鱼。我们通常在樟宜路两旁的浅沟里抓打架鱼。抓鱼时用的是一种用柳条编制的“畚箕”。筑路工人用它来搬运泥土,我们却用它来抓鱼,然后把鱼装进玻璃瓶子里。打架鱼身长25毫米到40毫米,呈深红和紫色,一被激怒就把鳍张开,展现出耀眼的红、橙、蓝三色,异常美丽。我们把两个各装着一条打架鱼的玻璃瓶并排放在一起。两条鱼一触目,搏斗的本能便引发出来了。接着,它们仿佛跳起战舞,拍打着鳍,摆出准备战斗的姿态。这时候,我们便把这一条倒进另一条的玻璃瓶子里,让它们厮杀到其中一条惨败而逃,在惊慌失措中,身上耀眼夺目的色彩顿时消失。打胜的那条鱼的主人,把打败的那条当战利品,其实并没有什么战利品可言,因为它全身伤痕累累,不但鳍被咬断,连身上的肉也一大块一大块被咬掉。经此一败,它的战斗精神很难恢复过来。

我们也斗风筝。我们用两根细长的竹片和特别的风筝纸,自己制作互斗用的风筝。要做一只轻盈而能操纵自如,又均衡得当,不会侧向一边的风筝,是需要一定的技巧的。我们把风筝线拉在两根木杆之间,把掺了碎玻璃的浆糊小心地涂在线上。碎玻璃越粗糙,越呈砂砾状,涂在风筝线上时,就越有可能割破自己的手指,也越有可能割断对方的风筝线。斗风筝的目的就在于此。断线的风筝飘落地面时,谁捡到就是谁的。后来,我在剑桥大学念书时,才得知罗马法把这样的风筝称为“无物主的财物”。

我们比赛陀螺。陀螺是从店里买来的,最贵的一种用硬柚木制成,经得起对手陀螺的撞击,不会留下任何深凹痕。为了增强陀螺的防卫力量,我们用铜制图钉给陀螺的外表钉一层装甲,使它能挡住对手的攻击。

我们也比赛弹子。在一片坚实的沙地上,我们挖三个排成一线的洞,以便轮流把弹子弹进每一个洞里。比赛的时候,是用左手的食指和中指把弹子放在适当的位置,然后用右手食指把弹子弹出去。你也可以攻击对手的弹子。如果弹子靠近洞口,你尽可以用自己的弹子大力把它撞开,最好是把它撞破。便宜的弹子通常是用灰泥做的,也有用水泥和石膏混合做成的。这种弹子一经撞击,很容易裂成两半。只有贵的那种,是用坚硬的石块或是真正的大理石做的。

这些游戏,能培养一个人的战斗精神和争取胜利的意志。我不晓得这是否为我日后从事政治活动预先做好准备,但这对于一个人的生存能力倒是一种很好的训练。何况我们并不软弱,也未被宠坏。当年我没有花哨的衣服和鞋子,今天我的孙子却样样有。他们所穿的轻便运动鞋,仿照成人所穿的最新款式,鞋后跟还装上电池和灯泡,能够发出绿色、琥珀色和红色的闪光。我这一代人所穿的是简单的树胶底帆布鞋,每双四五角钱,多数是本地鞋厂制造的。后来,霸打鞋公司生产了一种质地较好的胶鞋,每双一块钱。每年正二月华人农历新年到来之前或是年中,如果幸运的话,父母亲就会到密驼路的鞋店给我买双质量很差的本地制造的皮鞋。鞋内底,甚至那未外露的后跟,都是用硬纸板充数的。如果皮鞋给淋得透湿,就会扁松开来。

当年的世界比较简单。我们不穷,也不富裕。我们没有大量的玩具,更没有电视机,要使自己富于机智,得靠多阅读和发挥想象力。这对我们的求知大有帮助。可是当时没有那么多的图书可供儿童借阅,而且书的价钱又很贵。我通常购买廉价的惊险小说,并追读哈里·沃顿和比利·邦特等一伙男童在格雷菲尔斯的奇遇故事。每个星期五,我总是怀着热切的心情,等待从英国开来的邮船开进丹戎巴葛码头。邮船载来英国的杂志和画报,这些出版物的价钱并不便宜。等我稍微长大时,我便开始利用莱佛士图书馆。每次从那里借来的书,可以阅读两个星期。我以兼收并蓄的态度阅读,但是比较喜欢西部小说,不大喜欢侦探小说。

谈到度假,我们一家人往往到外祖父蔡金鼎坐落在菜市的树胶园木屋去,在那里逗留几天或一个星期。我们乘坐牛车从樟宜路前往树胶园。牛车由两头牛拉着,负责赶车的是外祖母的园丁。牛车的木轮用铁圈箍着,但没有消震器,所以车子在布满辙印的泥路上行走时,总是颠簸得很厉害。50年后,也就是在1977年,当我搭乘协和客机,以三个小时的时间从伦敦飞越大西洋到纽约时,我不知道同机的搭客,有谁体验过乘坐牛车的乐趣。

我们三餐吃得比较简单,也比较健康。当时没有汉堡包和意大利馅饼之类的快餐,也没有不健康食物和特许经营的餐馆,更没有外国的小甜饼,有的是本地烘制的糕点。每年一次,母亲和阿姨们为了准备农历新年除夕和往后两个星期的节庆所需,会一连几天烘制糕饼,然后把一个个玻璃瓶装得满满的。当年也有本地生产的“和和”饼干,是仿制英国亨特利和帕尔默饼干厂的产品。至于英国饼干,只有英国老板和本地富有人家才吃得起。我们都吃得饱,从没挨过饿。在我记忆中,当年在家里,在渔村里,或是后来(1930年一1935年之间)在直落古楼英校里,都没见过肥胖的孩子。

母亲是个勇敢的女人

儿时的生活并非完全充满欢乐。父亲偶尔会怀着恶劣的心情回家来,这一般是他在安珀路中华游泳会会所赌21点或其他纸牌输了钱。他要母亲把一些首饰给他,让他典当后再回去碰碰运气。这时候,两人会发生可怕的争吵。父亲有时变得很狂暴,但母亲却是个勇敢的女人,无论如何都要保住父母亲给她当嫁妆的首饰。她性格很坚强,精力充沛,足智多谋,15岁出嫁太早了。在她那个时代,女人的任务就是做个贤妻良母,多生孩子,把孩子抚养成未来的好丈夫、好妻子。如果她晚一代出生,而且受过中等以上的教育,那她轻易就能成为精明能干的商界执行人员。

她穷尽一生的精力抚养孩子,让他们受良好的教育,成为自食其力的专业人士。为了孩子们的远大前途,她毅然挺身跟丈夫对抗。我和弟妹们深知她为我们作出了不少的牺牲。我们觉得无论如何不能使她失望,所以尽我们所能,做到无愧于她,更不辜负她对我们的期望。由于我是家中长子,在我稍大时,她便开始跟我商量家庭的重要决定。所以说早在少年时代,我便成为事实上的家长。这倒教会我平时遇事如何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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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学业竞争的对手------

第三章 学业竞争的对手

每学年有三个学期,期末都有考试。第一学期数学考试成绩我高居榜首,考到90多分。但英文和经济成绩最好的不是我,我排名第二,落在一个名叫柯玉芝的小姐后面,分数差了一截。这使我十分震惊。我在莱佛士书院见过柯小姐。1939年由于她是这所男校中的唯一女生,校长叫她在年终颁奖日颁奖,我从她手上领过三本奖给我的书……

外祖母对我的教育有她自己的一套。1929年我还不满6岁,她坚持要我跟其他渔民的孩子一起,到附近一所学校上课。学校设在一栋木屋里,地面是坚实的泥地,屋顶盖上亚答叶。教室只有一间,里面摆了用木头做桌面的课桌和长凳。还有个房间,那是骨瘦如柴的中年华文老师的家。学生年龄从6岁到10岁,都用同一种简单的课本,一齐跟着老师诵读。按说我们学的是华语,但大概是老师没受过良好的教育,教的福建话比华语多。事实上他根本没教,只叫我们跟着他背词语,也不解释词语的意义,即使解释我们也听不懂。

我向母亲诉苦,她就向外祖母提意见。但母亲当时只是个22岁的少妇,外祖母却是个48岁的经验丰富的家长,养大了两次婚姻所生的九个子女。她决心让我受一些华文教育,于是把我送到离家一英里,在如切台的浚源学校。我每天走路上学。这所学校像样得多,是座两层楼的木结构建筑,大约有10间教室,水泥地面,学生每人一张书桌。每班35到40个学生,6到12岁不等。但是华文课依然叫人头痛。我在家跟父母讲英语,跟外祖父外祖母讲巴巴马来语(混杂华语词汇和语法的马来语),跟渔民子弟朋友讲马来语掺点福建话。学校所教的华文对我来说陌生得很,跟我的生活沾不上边。老师所讲的大部分我听了摸不着头脑。舅父也帮不上忙,因为他们受的不是华文教育。

两三个月后,我再恳求母亲让我转英校,这回外祖母答应了。1930年正月我转到直落古楼英校。学校离我家也是一英里左右,在我家的另一边。我仍然走路上学和回家,不只走的方向不一样,学校也有所不同。这是一所政府小学,只用英语教学。老师说话我听得懂,不费多大气力便有所进步。学生多数是华人,有三几个印度人,一些马来学生是从直落古楼马来学校转来的。

小学生活平淡无奇。我还记得开运动会时,操场上挂满彩旗,放着栏架,用喇叭筒宣布优胜者的名字,然后颁奖。我没得过什么奖。最热门的体育项目是足球,我光着脚漫不经心地参加。马来学生是天生的足球员,踢起球来比华族学生强得多,一般体育项目他们也占上风。华族学生学业成绩却比他们好,特别是数学。

我从一年级读起,跳了一级就读l号,只用六年时间读完本来要七年才读完的小学,5号班结业就参加全岛会考,争取进入政府中学①。1935年临毕业那年我更加用功,考到全校第一名。莱佛士书院录取了我,这所书院只收最优秀的学生。

外祖母患上肺结核

但就在前一年,也就是1934年,外祖母患上肺结核,病得厉害。这件事标志着我的童年生活时期结束了。外祖父外祖母住在我们隔壁,外祖母常常咳个不停,晚上隔着板墙也听得到她的咳嗽声。她越来越瘦,头发也灰白了。诊治外祖母的西医最后绝望了,说她已时日无多。家人讨论该怎么办。家中受过教育的儿子,年龄最大的是庆和舅父,他同意请马来巫医来尽人事。据说马来巫医有本事治疗病入膏盲的病人。

请来的巫医年龄50岁上下,身材瘦削,留着山羊胡子,两眼炯炯有神,个性很强。他给外祖母作了检查后,告诉舅父和舅母们还有办法。他给了些草药和符咒,为外祖母祷告。几天后外祖母似乎好了些,也精神起来,但仍然咳嗽。病情好转后又恶化,反复了四个月,直到同年9月。有一天外祖母情况严重恶化,晚上家里人赶紧把巫医请来。他给外祖母治病的情形我记得很清楚。他让外祖母俯卧着,掀起她的上衣舔她的背部,每舔一下就吐一口血样的东西到盘子里)舅父起了疑心,拿起盘子端详,说那东西像血。巫医舔了10分钟后,外祖母沉沉睡去,也许是昏迷了。  巫医告诉舅父,必须安抚鬼神。第二天晚上须在屋前的花园里演马来戏,还得供奉水果、鲜花和加入姜黄的椰浆饭。供品须放在一艘微型马来船上面,从实乞纳海边送进大海。两天后马来戏上演了,马来演员在哀怨的马来笛声和奇特的鼓声伴奏下跳起祭舞,看得我目瞪口呆。为什么要这样做,我莫名其妙,心里不禁恐慌起来,甚至产生不样的预感,下意识觉得外祖母可能很快就会离开人间。

就在同一个时刻,一伙人带着载了水果、鲜花和椰浆饭的微型马来船,走到200米外的实乞纳海滩。两小时后,负责督促我读书的庆喜舅父跟大伙儿一起回来了。他说小船送到海上漂流了60米左右就翻覆沉了下去,巫医说是鬼神们不高兴,外祖母很快就会咽气。第二天,1934年10月9日,晚上9点45分,外祖母去世了。

当时我11岁,不大相信别人的看法。后来上中学念物理和化学,读到西医西药创造的奇迹,就对自己所看到的情形产生怀疑。把从外祖母背上舔来的血吐在盘子里,是不是施魔法骗人?但在西医束手无策之后,巫医却能让外祖母多活四个月。巫医怎么能在一两天前就预言她会去世呢?这个谜我始终解不开。因此,每当有人告诉我其他巫医做了些什么,我总得想一想。

外祖母是维系大家庭的纽带。她去世之前,两个阿姨出嫁了,搬了出去。由于我将就读的莱佛士书院坐落在市中心,每天从直落古楼去上学很不方便,父母亲这时也决定离开这个大家庭。他们向一户印度人家租了纳福路28号的房子。那是一座新的小浮脚楼,屋脚是砖砌的,也分成前后两部分,后半部是厨房、储藏室、车库和户外厕所。我们1935年底搬进去。第二年正月书院开学时,我们已经住在市区了。

当年莱佛士书院是新加坡最好的英校,现在依然如此。书院是以创办人命名的。1823年4月,莱佛士在离开新加坡前几天召开了一次会议。他在会上说,新加坡有好几所教儿童读可兰经的马来学校,一所教会学校和三所以不同方言教学的华族学校,由于人力物力不集中,这些学校都办得不出色。他准备设立一所学府。关于这所学府他曾经说过:“我相信上帝,设立这所书院也许是教化数百万人,改善他们生活条件的方法。”

在会上,莱佛士提出了三大宗旨:教育当地高层人民的子弟;为有需要的东印度公司雇员提供学习当地语言的途径;收集散落在各处的当地文献和传统的资料,以便了解当地的法律和习俗,目的在于帮助当地人。

他拨出一块靠近海边的土地,立即动工建校,但是到1830年校舍还没建好,就弃置一旁。尽管开始时情况很不稳定,后来在政府支持下,它却发展成为最杰出的学校,培养了一小批知识丰富的杰出学生,其中好些获得“女皇奖学金”,到牛津、剑桥、伦敦、爱丁堡和其他英国学府修读医学、法律和工程。

1936年,我和来自15所政府小学的大约150名高才生进人了莱佛士书院。录取标准以成绩为根据,学生是宗教信仰不同的各民族、各阶层的子弟,有些来自马来半岛。早期校长是英国人,办学方式模仿英国公学。我被分配到一座“宿舍”,就像在寄宿学校那样。“宿舍”共有五座,全以历届校长命名。英国公学有真正的宿舍,学生跟舍监住在一起;莱佛士书院是日间学校,没有宿舍。尽管如此,校方鼓励我们建立“宿舍”精神,板球、足球、撤揽球、曲棍球和田径等运动,都是以“宿舍”为单位进行比赛的。

学校的课程大纲,是为应付在英帝国各地举行的剑桥初级文凭和剑桥高级文凭考试而制订的。学生分别在15岁和17岁应试。采用的课本尤其是英语、英国文学、英帝国史、数学和地理,是英国殖民地通用的,相信是改编自英国学校所用的课本。所有科目都以英语为教学媒介语。多年后我遇见来自加勒比海或太平洋偏远岛屿的共和联邦领袖时,发现他们也用同一课本,接受同样的训练,而且能够同样引述莎士比亚戏剧里辞藻华丽的段落。

中学分四个等级:6号、7号,剑桥初级班和剑桥高级班。我不算太用功,但数学和科学很好,英语基础很扎实。6号班结束时成绩中上,升上7号A班。念7号期间,我不费多大力气也能进入前三名。上课时我还是不太专注,靠偷看坐我旁边的同学张家良的笔记赶上老师的进度。家良笔记写得很工整,但会用双手盖住不让我看。他是班上最优秀的学生。当年的级任老师是印度人坎波斯,他在我的成绩单上写下了赞扬与鼓励的话:“哈里李光耀决心出人头地,他可能在一生中身居高位。——M.N.坎波斯”

全校第一也是新马第一

我升上剑桥初级A班,那是成绩最好的班级。级任老师英国人格里夫是个年轻的牛津大学毕业生,长一头浓密的浅棕色头发,为人和蔼可亲,快30岁了还没结婚,第一次到海外。他没有种族成见,多半是因为在新加坡这个殖民地生活的时间不长,还不晓得必须跟当地人保持一定的距离。为了保持英国的支配地位,英国人认为跟当地人保持一定的距离是必要的。在格里夫教导下,我的英语进步了许多,成绩不错,在剑桥初级文凭考试里高居莱佛士书院榜首。这次考试由剑桥大学命题,也由剑桥大学改卷。参加这样重要的考试,在我还是第一次。同年我得了两个奖,一个是莱佛士书院奖学金,一个是陈若锦奖学金。两笔奖学金共35O元(海峡殖民地货币②)。我买了一辆漂亮的礼里牌脚踏车,有三个变速齿轮,全链罩,风光地骑着上学,只花了70元。更妙的事还在后头呢。我专心致志要在剑桥高级文凭考试中出类拔萃。1940年3月初放榜,我开心得不得了。我排名全校第一,也是全新加坡和马来亚第一名。澳大利亚籍老师科茨在我最后一份成绩单上写道:

“以他的级别来说,李见多识广,与众不同,脑筋非常灵活。他充满热忱,精力充沛,前途无量。

——C.H.科茨”

莱佛士书院的岁月,使我心情欢畅。功课固然应付自如,我也积极参加童子军活动,打板球,偶尔也打网球、游泳,还参加过好几场辩论。但是我从没担任过学长,总学长更不用说。我生性调皮捣蛋,老师往往发现我心不在焉,有给同学写字条或是模仿一些老师说话的独特习惯。有位印度籍科学老师讲课沉闷,我曾在实验室里画下他秃了一大片的后脑袋,给校方逮着。

有一回校长麦克劳德处罚我。他为人公正,严格执行纪律,铁面无私。有一条校规规定,学生一学期迟到二次要打三鞭。我是夜猫子,不是什么云雀,早上总是睡不醒。1938年,我在一个学期里第三次迟到,级任老师叫我去见校长。颁奖日我领过多次奖品,也得过多次奖学金,校长认得我。他不是在训斥我一番后就让我回去,而是手下不留情。我趴在一张椅子上,隔着裤子狠狠地被打了三下。西方教育家为什么极力反对体罚,我始终不明白。体罚并没使我和同学们受到什么伤害,实际上对我们也许是大有好处的。

不管怎么说,我在学习认真对待生活。父母亲告诉我,他们的两个朋友分别当了律师和医生,日子过得不错,自己开业,因此没受到经济大萧条的打击。父亲对自己年轻时不努力感到后悔,极力劝我搞专业。于是我很早便一心要当律师,当专业人士,不替别人打工。

其他地方发生了大事

在剑桥初级班和剑桥高级班期间,我隐约感到世界其他地方发生了大事。1938年出现了慕尼黑危机,战争有一触即发之势。1939年9月我们正在准备剑桥高级文凭考试时,报上以大字标题报道德军侵入波兰,英国政府向德国发出最后通碟。紧接着是宣战,但那是一场离我们很远的战争。据我所知,在1914年到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在新加坡唯一激动人心的大事是,1915年2月,驻扎在中央医院附近四排埔由英国统率的印度军队哗变;此外生活一切如常。但是,这一次,随着事态的发展,战争离我们不远了。我的剑桥初级班级任老师格里夫是飞行俱乐部的活跃会员。他回英国参加皇家空军。后来听说他在作战中牺牲了,我心里感到很悲伤。欧洲战事最触动我的心弦的莫过于此。这位闯劲十足的牛津大学年轻毕业生的死,正像我在电影里看到的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大无畏的战斗飞行员一样。

这期间,本地人只需筹款和为飞机工业收集废金属,特别是铝。直到1941年,我们亚洲人还不相信战争会蔓延到新加坡。我们应该从这个事件得到更好的教训。

1940年2月剑桥高级文凭考试成绩放榜时,战事已在欧洲全面展开。法国受到严重的威胁,即将沦陷。到伦敦去读法律只能推迟。我的成绩在新加坡和马来亚两地排名都是第一,获得当时最受人重视的安德森奖学金,可以进入莱佛士学院。奖学金由约翰·安德森爵士捐赠,他是新加坡数一数二的英国大商行的首脑。奖学金得主每年可以获得大约900元。奖学金每三年颁发一次,给考试成绩最好的学生。1940年这一期归我。跟其他政府奖学金相比,安德森奖学金多了200元,付了学费、书籍费和膳宿费还有剩余。

莱佛士学院是在英国殖民部同意下,由海峡殖民地政府于1928年创设的,设有文科(英语、历史、地理、经济)和理科(物理、化学、理论数学和应用数学)。政府为它设计了一批漂亮的建筑物,包括表面看来像剑桥大学和牛津大学的四方院子和回廊,是用混凝土建造的,外层镶上石块;建筑设计也考虑到热带的气候。

学院的每个科目都由一位教授负责,有一两位讲师,大约一半是牛津或剑桥的一等荣誉学位毕业生。教文科和教数学的大多数是这两所大学的优秀毕业生。教理科的多数来自苏格兰各地的大学。由于莱佛士学院不是大学,学生读完三年的课程没有学位,只拿到文凭,分为第一等、第二等或第三等。但是教授们采用了牛津和剑桥的讲课、导师指导和每星期写论文的制度,考试和最终的分级可能比多数英国大学还严格,情形跟培训新马两地医生的爱德华七世医学院一样。在英国殖民地,人们都了解当地大专学府的文凭和学位必须保持最高水平,这样才可能在英国获得承认。因此,印度和斯里兰卡两地大学的荣誉学位,水平至少也和伦敦大学相等;即使跟剑桥大学和牛津大学的水准相比,也不逊色。

作为奖学金得主,我必须住进宿舍。要适应新情况不容易。为了应付新加坡又热又湿的气候,建筑师设计了宽敞的宿舍,天花板很高。每座宿舍隔成20个房间,落地窗外面是阳台。房间由2米多高的墙隔开,稍微比人高些,好让空气自由流通。但这样一来,声音就会在2O个住着年轻学生的房间和阳台上方回荡。寄宿的学生不只来自新加坡,也来自马来亚各地。

我读第一年的时候,学生都要选修三科。英语是所有文科生的必修科。我集中力量提高自己应用英语的能力,方便日后修读法律。其次我选数学,因为自己喜欢,能力也不差。最后选经济,以为能学会如何在商场和股票市场赚钱——多么天真!第一年过后要选一科主修,我选了数学。

每学年有三个学期,期末都有考试。第一学期数学考试成绩我高居榜首,考到90多分。但英文和经济成绩最好的不是我,我排名第二,落在一个名叫柯玉芝的小姐后面,分数差了一截。这使我十分震惊。我在莱佛士书院见过柯小姐。1939年由于她是这所男校中的唯一女生,校长叫她在年终颁奖日颁奖,我从她手上领过三本奖给我的书。我们后来经常会面。

但最重要的是,她一直被分配在争取女皇奖学金的修读两年的特别班里。我感到烦恼万分。整个海峡殖民地(新加坡、槟城、马六甲)一年只有两份女皇奖学金,成绩最好的两个学生未必拿得到。我最担心的是,当局也许不想把两份奖学金都颁给新加坡学生,而会根据地区平均分配,让槟城和马六甲两地的学生也有机会。这样就是排名第二也选不上。

名闻全校被戏弄

在莱佛士学院度过的第一年,不像在莱佛士书院第一年那么顺心。当时有个传统,就是作弄新生,整整作弄一学期。我成绩最好,名闻全校。也许由于长得较高,引人注意,一些老生选中我作为戏弄的对象,尤其是一个名叫埃伯特的欧亚裔学生。埃伯特个儿小,皮肤黝黑,精瘦结实,是个令人讨厌的家伙。他是个出色的运动员,却有强烈的自卑感。凡是他有要求我都顺从,但他看得出我内心反感,因此觉得格外开心。我从不相信作弄人能加强一个班级或一连的见习军官的团结精神。

我不得不唱歌;不得不循着一个四方格爬行,用鼻子推一粒弹子前进;不得不系一条破旧的绿色领带,走在新生前头,举着一面不像话的绿色旗子。这一切毫无意义,然而我照做不误。这是我要加入这个既不成熟而且在发展错误传统的学院所应付出的部分代价。第二年轮到我有机会作弄新生,我公开反对,设法劝同学们别这样做,但不成功。自己当新生时尝过苦头,却发泄在后来人身上,这样的做法我坚决反对。

除此以外,我们上课还得系领带穿外套。讲堂没有冷气,科学楼的一间西晒教室,成了名副其实的烤炉。汗流狭背坐在风口,准会伤风咳嗽。经常轮番处身于凉风习习的地点和湿热的房间,我觉得浑身不自在。总的说来,第一年我过得很窝囊。生活在不熟悉的环境里,吃倒胃口的学院饭食,跟19个同学住同一座宿舍,这些都使我有一种失落感。

第二年从C座换到位置比较好的E座,房间凉快宜人。但是过去一年心里闹别扭,又经常伤风咳嗽,肯定影响了学业。记得一个学期末了,我连数学也排不上榜首。尽管如此,1941年3月学年结束时,我的成绩依然不错,理论数学排名第一。但是柯玉芝英文和经济高居榜首,第三科历史好像也是这样。统计是经济试卷的一部分,我的分数比她稍高。但我很不开心,知道争取女皇奖学金将面临激烈的竞争。

接触大马来主义政治

过后回顾当年的情形,才发现在莱佛士学院求学的阶段是我接触大马来主义政治的开始。新加坡殖民地政府平等对待本地各民族,本地马来人惯于接受和其他民族一样的待遇。1940年6月,我第一次遇到好些在不同制度下生长的马来人。在马来联邦③,尤其是在马来属邦④,马来原住民享有政治和经济特权,在社会上占有支配地位。在马来联邦,莱佛士学院奖学金供非马来人申请的总共只有五份,马来人却有更多份额可供选择申请;在马来属邦也一样。每年入学的100名学生当中,有20名马来学生是来自内地各州,奖学金由州政府提供。

马来人团结意识很强。我后来发现,那是由于他们觉得受威胁,怕被充满活力、刻苦耐劳的外来民族——华族和印族压倒。有两个当年跟我同年的马来同学后来成了杰出的领袖,其中一个是马来西亚前首相敦拉扎克。敦拉扎克是我英语和经济课的同班同学,却跟我谈不来。他是彭亨州的贵族,跟其他马来学生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他们都尊敬他。跟我相处得来的是平民,有两个是学院的板球代表。我童年时期在直落古楼小学和莱佛士书院交上了马来朋友,马来语说得流利。但是我很快发现,他们对待非马来人,尤其是华人的态度跟新加坡马来人完全两样。第二年一个来自吉打州的马来学生跟我交上朋友,他告诉我:“对我们马来人来说,你们华人精力太充沛,也太聪明了。吉打州华人太多了,我们受不了这样的压力。”他所说的压力,是争饭碗、争生意,在学校和大学里争名次。马来人是土著,新来的移民比他们聪明得多,竞争能力强得多,决心也大得多,他们怕高等职位给这些移民抢走。也许由于华人和印度人表现比较好,信心比较足,他们没有像马来人那样的团结意识。他们不觉得受威胁,因此不讲团结。

有一件事在我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第二学年,学生们对莱佛士学院学生会在旧海景大酒店举办常年晚宴的安排感到不满。非马来学生向学生会提出了投诉,学生会义务秘书翁姑阿兹毫不客气地作出尖锐傲慢的反应,使他们光火。于是少数学生开始采取行动,要求召开特别会员大会批评他,解除他的职务。但他是马来人——他后来成为马来亚大学第一个马来人校长。随着征集签名要求召开特别会员大会的运动进入高潮,马来学生团结在他周围。他们表明,如果解除他的职务的话,他们就集体退会。这是对非马来学生的挑战。同学们找我,要我第一个起来发言,表明大家对翁姑阿兹的不满。我没参加晚宴,跟翁姑阿兹没什么过不去。但既然没入愿意做这样的事,我决定接受他们的要求。大会在一个星期六下午召开,当天很多学生离开了学院,想来是不希望参与此事。留在宿舍的同学出席了,马来学生全体到会。会场上情况很紧张,种族主义气氛很浓。

那是我第一回遇到一面倒亲马来族、反对外来移民的大马来主义。我不卑不亢地提出了看法,态度坚定。翁姑阿兹发言反驳了有关他粗暴无礼的指责。我当时能感受到,大约80名在场的学生对这次的对抗非常不安。表决时支持翁姑阿兹的马来票占多数,学生会没有分裂。不过,非马来学生觉得他们已经表达了不满。过后这件事在我脑海中淡忘了,一直到1963年至1965年我们成为马来西亚的一部分,遇到了类似的问题才记起来。

当年是竞争对抗的年代,也是建立永恒友谊的年代。进入莱佛士书院和莱佛士学院对我有利。后来,莱佛士书院最优秀的学生在政府部门和商业机构里表现良好,莱佛士学院的也一样。

关世强在莱佛士书院比我高两班,是个高才生,数学、英语和华语都很好,会拉小提琴,也是个艺术家。他是新加坡的“通才”,常常有一些发明取得专利。在莱佛士学院的第一年,他在C座宿舍住我隔壁,每天傍晚晚饭前都练他的小提琴。久而久之,我也习惯了这琴声。尽管他用了弱音器,琴声仍然越过矮墙在天花板很高的宿舍里回响。他当上了教师,最后出任教育部常任秘书。后来我委任他为新加坡大学校长。他退休后担任新加坡驻马尼拉大使,60多岁死于癌症,对我们来说是个重大的损失。

我在莱佛士学院结识的许多人,后来跟我一起参加政治活动。其中一个是杜进才,理科生,比我早一届。他沉默寡言,做事坚定不移,也很勤奋和有条理。另一个是吴庆瑞,他是经济导师,头脑一流,不善言词,写作条理分明。

因此,50年代我开始当律师时,已经有许多朋友和熟人在新加坡和马来亚两地的政府部门和专业领域里担任要职。在新加坡和马来亚,哪怕彼此不认识,只要出身背景相同,对方就很容易接受你;学校联系起着很好的作用,马来人也不例外。在政治活动活跃起来之前,当权力仍然完全掌握在英国人手中的时候,马来半岛内地的马来人并没有敌视我。我跟许多内地马来人交上了朋友,包括两位审理过我所办案件的巡回法官。

英国殖民地教育制度培育了千分之一最优秀的受英文教育的学生,使他们成为精英分子,自然而然地建立起校友网络。我们进过类似的学校,读过同样的课本,有着某些共同的处世态度和性格特点。这种鼓励学生通过谈吐、作风、衣着和办事方式来建立联络网的学校制度,并不是英国公学独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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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①当时英校的学制是:小一,小二;1号,2号,3号,4号,5号(相当于小学):6号,7号,8号,9号(相当于中学)。

②由英国殖民地政府在新加坡发行,在英国殖民统治期间,流通于马来亚和新加坡。因新加坡当时也称石叻坡,所以它又称叻币。

③马来联邦(FederatedMalayStates,1920—1941)由吡叻、雪兰莪、彭亨和森美兰四个马来土邦组成,受英国保护,英国派有驻扎官驻于各邦。

④马来属邦(UnfederatedMalayStates)由柔佛、吉打、玻璃市、吉兰丹和丁加奴五个马来土邦组成。于20世纪初受英国保护,英国派有顾问官驻于各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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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小说内容节选自:传记名著小说 《李光耀--风雨独立路》

作者:李光耀
最后更新于:2016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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