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广场舞入侵篮球场,谁来给两代人拉架?丨观察

 

跑到篮球场上跳舞的,除了性感火辣的拉拉宝贝,还可能是同样“火辣”的大叔大妈。...



跑到篮球场上跳舞的,除了性感火辣的拉拉宝贝,还可能是同样“火辣”的大叔大妈。

今天,一群热爱广场舞的大叔大妈就聚集在了洛阳王城公园,他们试图抢占该公园唯一的篮球场,却遭到几个小伙子奋力抵抗。

于是在六一儿童节这个特殊的日子里,王城公园上演了一出生动的“去TM的篮球梦”闹剧。



从网络流传的视频来看,势单力薄的赤膊小伙被逼到球场边侧,将他团团围住的是不下二十位和父母年纪相仿的中年人。

也许有所顾忌,小伙默默忍受拉扯、推搡,直到身穿红衣服的男子揪住他的后脑勺,雨点般的拳头落下来……

小伙终于忍不住还手,虽然(幸好)抡了个空,但这一举动让所有攻击都消停了。



红衣中年男子前一秒还是身先士卒的拳击手,后一秒便淡定隐匿于人群,深藏功于名。

从这个画面可以看出,和年轻气盛的小伙子正面交锋,退休的大叔大妈还是底气不足。

所以,他们最初打架的勇气哪来的?

如果对广场舞群体稍作了解,便能解开大叔大妈无所畏惧的疑问。

赋闲在家的大龄人士,远离流行文化,生活趋于单调平庸,当广场舞这种低成本、低门槛的娱乐活动提供一种便捷的社交途径后,新世界的大门便敞开了。

他们在自发形成的团体中找到认同感,并且建立巩固在健康积极的动机,和不可动摇的兴趣之上——这些凝聚为他们在公共场合抛头露面、抢占舆论和镜头的底气。

被凤凰传奇激励着的舞蹈家们,只有作为群体存在时才拥有自信的力量——假如让一个大妈或大叔在卢浮宫前跳广场舞,大多数人内心应该是拒绝的。



“有人的地方,就有广场,风生风灭,乃青春永驻之所。”网友为广场舞大妈撰文,感叹这项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的集体活动顽强的生命力。

调侃归调侃,不可否认的是,广场舞虽然被不少年轻人戏谑为“邪教”,但它的基本性质都能从“简单易学不花钱,时尚健康不犯法”这类无可辩驳的积极口号中体现。

如今国家提倡全民健身,广场舞成为打入中老年人群的主要、甚至唯一重点项目。流派繁多,遍布各地,如果你也是那个年代的过来人,很难保证不响应这项团体竞技运动的号召。

于是不难理解,公共场所的使用权利,逐渐变成广场舞群体默认的既有利益。

定时定点的使用习惯,人数众多的集体利益,值得提倡的组织动机,道德占据高地的年龄特征,所有因素都成为该事件的导火索——也化作大妈大叔毫不犹豫“捍卫利益”的勇气。



两个年代的人有缘聚集到一块场地活动,却不由拳脚相向,这种事本来应该归谁管?

我们看到的是年轻人尝试以暴制暴扼杀这股“自由”风气时,警察出现了。

实际上,平时是没有人管的。网友“兄弟篮球008”在五月份,接连发布了好几个王城公园抢地盘事件的视频,该地区“球员和舞蹈家”爆发肢体冲突之前,双方已经积怨颇深。

“协商不了,最后警察也被大妈们赶走了。”

连警察都遭到驱逐,跳广场舞的大叔大妈深刻诠释了“人多力量大”的道理——既然人多,就该占理,更何况全是长辈,当今“行情”下没人敢打伤老人,仅凭这四点,年轻人还有什么理由不乖乖腾出地方?

但是网络舆论几乎全部倒向了年轻人一边,“打篮球只能到篮球场,跳广场舞可以选择其他地方。”

集结成群的长辈们的“地位”被调侃得一文不值,“公交车上林黛玉,篮球场上方世玉。”



所以之前长期交涉无果已经表明,双方必有一战,但因为矛盾爆发的地点在篮球场,简化了事态,让小伙子们直接被认定为受害者。

此前屡屡报道的因广场舞产生的冲突中,高龄一方之所以占据下风,矛盾的中心大多出于扰民

随着广场舞普及,各地政府陆续推出相关法规和文件,从场地、时间、音量等方面为广场舞立规矩,居民在广场跳舞若被认定为扰民,或将受到治安处罚。

但王城公园事件迄今为止,处理结果只有紧紧封闭的球场大门。

唯一拥有调解话语权的第三方,大多数只是模糊规定“不得扰民”,并未明确界定扰民的性质和具体后果。

不管是打篮球的运动健将,还是爱跳舞的大龄潮人,公民在公共场所维权的难度没有减轻,以“不让人睡教”为代表的群体依旧是一股庞大的力量。

正如新闻报道一样,他们能在凌晨六点用低音炮华山论剑,也能使出蛮荒之力用砖块瞬间填满停车场,偶尔还为了争夺人员引发群殴。



这样的事谁能管?对这种自发形成、无盈利性、动机健康、在公共场所抛头露面的大龄群体,换谁管都要背负“不近情理”的道德压力。

根据一份《中国广场舞行业研究报告》调查,中国广场舞大妈群体总数已经达到1亿人左右。这样的篮球场闹剧,每天都可能发生。

改变这一情况,市民自律是关键,而群体自律的形成,需要依靠明确的行为准则,并持续不断地执行下去。

“篮球场只能用来打篮球”,这样的句子写进管理条例中,虽然字意滑稽,此刻却显得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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