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天说地】学生骑电摩摔亡,父母哭斥:为什么借车给他!谁之过?

 

5月27日晚上9点半,福州桂山路涵洞内的机动车道上,一对父母怀抱着已经没有生命迹象的儿子,哭得撕心裂肺……大...

5月27日晚上9点半,
福州桂山路涵洞内的机动车道上,
一对父母怀抱着已经
没有生命迹象的儿子,
哭得撕心裂肺……
大约半个小时前,
他们的儿子骑着一辆借来的电摩,
在涵洞内翻车,不幸当场身亡。


中学生骑电摩,撞上涵洞口路沿石




目击者杨先生说,当晚9点左右,他步行经过桂山路涵洞,突然看到下方的机动车道内倒着一名学生模样的孩子,年纪约十七八岁,周围地面有一大摊鲜血,孩子前方五六米处还倒着一辆粉色电摩,地面还有一个书包。



很快120和交警就赶到现场,医护人员在场直接进行抢救,但最终还是没能救回孩子的生命交警对现场进行临时管制,封闭了一个车道。



有目击者称,这个孩子骑电摩的车速非常快,在涵洞口就撞到路沿石,车轮爬到路沿石上,车身扫到绿化带,然后继续冲回机动车道,因为惯性,电摩继续往前行,最后发生翻车。

父母哭斥儿子同学:“为什么借车给他?”




当晚9点半左右,孩子的父母、爷爷奶奶都赶到现场,父母当场就崩溃了,在场的人忍不住落泪:"作为父母,孩子是宝贝,养这么大却发生这样的意外,哪一个父母都会崩溃。"
▲一群孩子站在边上,不知所措

目击者称,事情发生后,现场出现多名学生模样的孩子,应该是死者同学,站在边上不知所措,其中一名身穿黑色短袖的孩子是电摩车主。

死者妈妈用近乎嘶吼的声音问黑衣男孩:"为什么车要借给他?"
有知情人称,死者家属说的是福州话,孩子是附近一所中学的学生,从年龄判断应该是高中生。
▲事故电摩被运走

目前,警方已经介入,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此次事件中,
父母训斥同学借车给自己儿子
引发了争议
有网友指出:如果借车出了车祸,还有人员伤亡,请问原车主要不要承担责任。还有一点,这是辆非法改装车,自己骑就是违法,借予他人反倒不用承担责任?

此前也有相关案例:

女大学生骑行"死飞"坠亡
多因一果三方过错各负责任
自行车店赔偿47万余元
借车同学赔偿19万余元
2015年,一位18岁的大一女生在温州骑"死飞"自行车时坠崖身亡。该遇难女大学生父母将当日一同与女儿出行的同学何某某,以及负责事发路段管理的温州市瓯海区公路管理局一起列为被告,要求2被告共同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86万余元。

同年,12月26日,洪某在前往温州为同学庆生期间,与同学何某某一同结伴在当地大罗山景区山路骑行时意外坠崖身亡。后经当地警方确认,事发时洪某骑乘的是1辆何某某借予的"死飞"自行车,且并未佩戴安全头盔。

洪某的父母认为,这种"死飞"车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死飞"车是属于禁止销售和禁止上路的。而何某某在主动邀约的情况下,依然将此类不符合规定的车辆提供给洪某使用,其对于洪某的死亡存在重大过失...
据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赔偿标准,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小何赔偿原告19万余元,被告自行车店赔偿47万余元。

此外,小编在百度搜索"借车给朋友 出事故到底谁来承担?",这样的新闻比比皆是





对于借予机动车,法律是这样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章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借车之前一定要搞清3件事:

1、明明知晓借车人饮酒、吸毒却还是将车借给借车人的,车主需要承担责任,借车人在借到车后饮酒或吸毒的,车主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2、明知道自己的车有故障却还是将车借出的,车主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这里说的车辆故障指的是被借车辆的动力系统、刹车系统、轮胎鼓包等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问题。

3 、将车辆借给给没有驾照的人,车主需要承担责任。不光要看对方有无驾照,还要注意对方的驾照有效期和准驾车型,一旦驾照过期或准驾车型不符被借车辆的,车主都需承担连带责任。

(综合自:扬子晚报、海峡都市报、网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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