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丨半梦•半醒•半生缘

 

回首半生匆匆,恍如一梦。...

文丨银铃


每多读一遍《半生缘》,便会对沈世钧生出许多恨意来。

其实,若要按坏来排序,怎么着都不会排到他。最坏的肯定是曼桢的姐夫祝鸿才,还有她姐曼璐乃至于她妈,本来怎么都不应该怪到世钧头上来,因为他也是受害者。

我后来想,觉得他可恨,大概是因为这么多人里面,只有他爱曼桢。我们能够接受陌生人对自己坏,接受那些无关紧要的人们对自己坏──因为他们并不爱我们,他们隔得很远,他们不管怎么做都无可厚非。但是对于爱自己的人,他就是我们的英雄,罩住我们,代表了整个人世的温暖。如果他也无能为力,麻木不仁,那才是人生最残酷的所在。

然而仔细想想,沈世钧的无能其实早在一开始便已露出端倪来。

豫瑾到顾家做客,曼桢热络地招呼他,发现灯泡不够亮,要换,亲昵地唤世钧:“你帮我抬一抬桌子。”是豫瑾抢着抬桌子,也是慕瑾忙道:“让我来。”最后,还是曼桢自己爬上去了。

也是在他们刚认识的时候,曼桢曾经托他找个兼职,世钧向她注视了一会,微笑道:“那样你太累了吧。”到这里为止,“他替她留心了好些时,并没有什么结果。”两个兼职,都是曼桢自己找到的。

印象最深的是,曼桢在被她姐姐囚禁起来的时候,她将世钧送给她的戒指给送饭的佣人阿宝,求她给世钧送个信。但阿宝没有照办,只是转手将这个戒指交给曼桢的姐姐曼璐。曼璐在世钧寻来的时候,还给了他。曼璐原本的打算是,察言观色随机应变地说点什么。

然而世钧这边,对这个戒指的反应是:“这就是她给我的回信吗?……假使非还我不可,就是寄给我也行,也不必这样郑重其事的,还要她姐姐亲手转交,不是成心气我吗?……”

在没有说出口的猜测试探中,世钧达成了曼璐想要他得出的结论:他认为曼桢是嫁给豫瑾了。他机械地离开这栋房子。其实在那个时候,曼桢正在距离他不足几十米的某间房子里被幽禁,她听得见来了客人,她想喊救命,一张嘴才发现因为多日生病,“喉咙管里发出一种沙沙之声”。

出门之后,世钧便把那戒指从裤袋里掏出来,看也没看,就向道旁边的野地里一扔。

张爱玲后来写:“他要是带回家去看,就可以看见戒指上裹着的绒线上面有血迹,那绒线是咖啡色的,干了的血迹是红褐色,染在上面并看不出来,但是那血液胶粘在绒线上,绒线全僵硬了,细看是可以看出来的。他看见了一定会觉得奇怪,因此起了疑心──”但张爱玲也写,倘是这样,那就是侦探小说里的事了,现实生活里大概是不会发生的。

这一句是为世钧解脱,也是张爱玲的小说观。她写小说,就是要贴着人生写的,要把人性最暗的那个阴影,放在高清的显微镜下去察看。更何况,没有战争,没有天灾,一个恋爱中的大活人活活地从恋人的视野中消失,虽然在这之前,他们之间有误会。但是,一个误会怎真的就能令两个恋人生死相隔?

我们常常认为,一份爱,足以抵挡命运的颠沛流离,但事实则是──她在离他不足几十米之处被活活囚禁,一别十四载,而他一无所知。这就是命运,命运弄人,绝不虚假。

十四年后,他知道她的全部痛楚,但也只是注视她一会儿,再也没有能力为她改变些什么。他有老婆孩子了,他这一生从不曾与命运抗争过,这一次也不会。他是她的爱人,但也的确是一个营营役役的小人物。他成为一部爱情小说的男主人公,实在不因他有何过人之处,只是她青眼相加。她的爱让他的人生不至空乏至芜,而他,接受了这爱,却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成全她。

曼桢说:“我们回不去了,我们再也回不去了。”是太了解他于是饶过他了吧?未必就真的回不去了吧。只是她知道他不是坏人,他也不薄幸,他是一个温暖的好人。但生而为人,他携带着普通人最熟悉的软弱、无力,在普通人未必有机会遇到的生活的惊涛骇浪面前,他就是自身难保的泥菩萨,是懵懂的被害者。

既是这样,那就各安天命,自此分道扬镳且徐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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