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生命能量的七大法则(1)纯能量法则:找到本我的力量

 

法则1:纯能量该法则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即我们处于最本质的状态时是纯意识。纯意识即纯能量,这是一个具有无穷可能...





作者:迪帕克·乔普拉

法则1:纯能量

该法则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即我们处于最本质的状态时是纯意识。纯意识即纯能量,这是一个具有无穷可能性和无限创造性的场。纯意识是我们的精神实质。由于它无边无际,无穷无尽,所以又是纯粹的愉悦。意识的其他属性为纯粹的知识,无限的寂静,完美的平衡,坚不可摧,朴实无华以及至快至福。这些都是我们本质的特性,我们的本质是一种纯能量。

一旦你发现了你的本质特性,明白了真正的你是什么,有了自知之明,你就能实现任何梦想,因为你就是过去,现在和将来这一切的无穷可能性和无限潜能。纯能量法则也可称作宇宙法则,它构成人生五彩斑谰的基础。它是单一的无处不在的精神。你与能量场是密不可分的。纯能量场就是你的真正“自我”。你对自已的真正本性体悟得越多,你离纯能量场就越近。

体悟“本我”或曰“本我参照”,意味着我们的内部参照点就是我们自已的精神,而不是我们能感受到的身外之物。与“本我参照”相对的是客体参照。以客体作为参照时,我们总是受到身外之物的影响,这些身外之物包括环境,处境,其他的人和事物。以客体作为参照时,我们总是不断地寻求他人的认可。我们的思想和行为总是期待着某种外界的反应。因此,客体参照是建立在恐惧的基础上的。

以客体为参照时,我们还会对事物有很强烈的控制欲,对外部力量有很强的需求感。对他人认可,控制事物和外部力量的需求,都是基于恐惧而产生的需求。这种力量不是纯能量的力量,或者说不是“本我”的力量,真正的力量。当我们感受到“本我”的力量,真本身的力量时,就不会出现恐惧,不会产生控制事物的冲动,不会为了获取他人认可或者外部力量而奋斗拼争。

以客体为参照系时,你内部的参照点是你的“自我”(又称心像,假我)。不过,这个你认为的“自已”并不是真正的你(不是纯能量)。这个“自已”只是你的自我镜像,是你的社会面具,是你所扮演的角色(各种角色总和)。人的社会面具热衷于认可,希望控制事物,靠外力支撑,因为它生活在恐惧之中。

你的真正自我(本我),即你的精神,你的灵魂(纯能量),是完全不会为这些东西所累的。它不怕批评,不畏任何挑战,不会有低人一等,因为它明白:大家都是同一个“本我”。同一个精神体,只不过是乔装打扮得不一样而已。

这便是客体参照的本质差异。以“本我”为参照时,你所感受的是真实的你(纯能量),这个真实的你不畏任何挑战,尊重所有的人而且觉得自已不在任何人之下。因此,“本我”的力量才是真正的力量。

然而,基于客体参照的力量是靠不住的虚假的力量。由于它只是基于“自我”(假我)的力量,因而它会随着参照物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参照物的消失而消失。如果你有一个头衔——假如你是国家总统或者一家公司的董事长,或者如果你很有钱,你享受的权势是与那个头衔,那个职位和那些金钱联系在一起的。基于“自已”(假我)的力量只能像那些东西一样稍纵即逝。一旦那个头衔,那个职位和那些金钱没有了,那种权势也就跟着烟消去散。



 通过静默(静心,使内心宁静下来),冥想(放松,是脑波进入阿尔法波状态)和不做评判(主观分别),你就会接近纯能量(本我)。定期地花一些时间直接同大自然沟通,把一些时光留给大自然,这能够使你领悟生命的所有元素与力量之间和谐的相互作用或影响,让你有一种与所有生命融为一体的感觉。无论是一条溪流,一片森林,一座大山一个湖泊,还是一处海滩,与大自然智慧的联系还将有助于你接近纯能量场。

你必须学会接触你最深处的本质。这种最真实的本质是“自已”(假我)所不能及的。它无所畏惧,自由自在,不怕批评,不畏挑战。它不在人下,也不在人上,不卑不亢,神奇无比,充满了魅力和魔力。

随着你对自已真实本质了解的增多,你还会自然而然地获得创造性的思想,因为纯能量场同时也是纯无限创造力场和纯知识场。宇宙的富足,宇宙奢华的炫耀和富有,是大自然创造性头脑的一种表现。你与大自然的头脑配合得越默契,你接近其无穷无尽的创造力的机会就越多,但是,首先你得跨越你内心对话的骚乱,去与大自然丰富多彩,足智多谋,无所不能的创造性头脑沟通,然后你才能够在保持永恒不朽,博大无垠的创造性头脑的宁静的同时,具有创造出动态活动的可能性。静默的、博大的、无所不能的头脑与动态的、狭隘的、个别的头脑这种近乎完美的结合,是静与动在同一时间进行的完美平衡,这种平衡能够创造出你想得到的一切。静与动两种对立的东西的同时共存,使你能够独立于环境、处境、其它人和事物之外,不受其约束和影响。

当你默默地体会到这两种对立物能达到这样一种近乎完美的共存时(阴阳平衡的稳态),你便与能量的世界结缘了,能量这种量子汤,这种非物质的不能喝的东西,是物质世界的源泉。这个有动量的世界是流动的、动态的、有弹性的、不断变化的永远都处于运动不居的状态。然而它同时又是不变的、静止的、安静的、永恒的和沉默不语的。

单有静,就有了创造的潜能,单有动,就有了局限于某一表现形式的创造,但动与静结合起来,就能够让你全方位地施展你的创造性——你的注意力所及之处,你的创造性都可以得到发挥。

无论你身处什么喧闹的场合,内心都要静如止水,这样,你周围闹哄哄的动就永远也别想占上风,你将顺利通往创造力的宝库——纯能量场。

一、纯能量法则

1.每天至少静坐冥想两次,早晚三十分钟。

2.每天拨出时间与大自然交谈。

3.我会演练不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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