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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我们忘记的“过错方”||广宇频道最近看到一则新闻,说在动车上一位女士带着自己年迈的母亲只买到了站票。时间长...



被我们忘记的“过错方”||广宇频道
最近看到一则新闻,说在动车上一位女士带着自己年迈的母亲只买到了站票。时间长了老人站不住,女士就询问旁边一位坐着的女孩让座。得到否定的答案后,对不让座的女孩冷嘲热讽。女孩委屈不过,上网求援,得到一边倒的支持。

其实这件事,两边都有各自的道理。女孩不让座,本着的是法律权利的道理。自己花钱买票上车,理应享有一个座位,不能因为任何的原因就剥夺她的这项权利。如果她让座了,是他的自愿,不让也不能责怪她。

说到另一边的女士和母亲也有自己的道理。老母亲长时间站立不住,自然是要坐下休息一会。女儿心疼母亲的心情也能理解。谁看着自己的母亲这样也会心疼,也会着急上火。

一些网友说:谁让你买的站票,为什么要占人家小姑娘的座位?这话说的有理。确实这位女儿在处理事情时候的方式方法欠妥。不能用道德标准去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

人们都说道德是最高标准,法律是最低标准。但当两者相撞时,必然有一番纠结。

有人质问我:蒋广宇,你为什么在这件事情上和稀泥。又说这边也对,那边也有道理。你这种鸵鸟的态度实在让人生气。

其实,这并不是一种中庸的态度,因为我想说的是这背后的事情。

米尔斯在《社会学想象力》这本书里说过,任何的个人议题都是公共困扰。我们这个社会非常喜欢把矛盾的焦点只集中在个体身上,而忽略了背后的公共意涵。

就拿动车让座这件事说吧,网友们争来争去都是在说到底是不让座的女孩对,还是要求让座的母女对。其实这样的争论会模糊了一个重要的制度背景:动车公司应该做些什么?

我查了《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其中确实没有关于老年人乘车出现身体不适应该怎么办。也许在其他政策中有规定,各位小伙伴可以给我提供相关线索。这就说明,铁路公司在为客户考虑的时候并不周到,没有做出合理妥善的安排。

不管是坐票、站票,都是给铁路公司交的费用。如果乘客在火车上有任何需要,都是可以找铁路公司工作人员解决的。

所以,动车让不让座,不是乘客和乘客之间的矛盾,而应该是乘客和铁路公司之间的矛盾。

我记得我之前还写过一篇文章,是关于公交车让座的问题。这两件事本质上都是一样的:服务提供商没有提供充足的服务,导致顾客和顾客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我们的舆论就事论事,似乎这件事就是个人之间的矛盾似的,把真正该承担责任的部门给忘记了。

如果这样,即使我们辩论出了谁对谁错,这个问题下一次仍还会继续出现。
小伙伴们

你们认为个人困扰是公共议题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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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北京土著、大学青椒一枚。对世界充满好奇心,有强烈的表达欲。喜欢研究社会问题,有正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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