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是一种缘分,婚姻是一种宿命

 

我一直觉得,喜欢是一种缘分,而婚姻是一种宿命,一种逃不开的宿命······...





看《何以笙箫默》的时候,很喜欢何以琛,对赵默笙这个命中注定的女主并没有什么感觉,主角儿光环下,我只看见了何以琛,那个帅的一塌糊涂又令人心疼的不行不行的精英律师。与此同时,小说中还有一个炮灰女配,何以玫。尽管何以玫很喜欢这个名以上的哥哥,在赵默笙离开后苦苦守护了男主多年,然而还是抵不上赵默笙对何以琛短暂的影响。所以说:喜欢是一种缘分,而婚姻是一种宿命。

喜欢是一种缘分,我一直都这么觉得。喜欢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一见钟情,亦或是日久生情。茫茫人海之中,你一眼见到了他(她),这本身就是极小的概率事件,而这发生在了你们之间。就像赵默笙一进校门眼里存在的不过是阳光下忧郁沉静的少年。

而婚姻却更多的是一种宿命,一种无法更改,只能接受的宿命。你们或者低调的结婚,或者高调的离婚再婚,无论如何,与谁捆在一起都是注定的,结婚也好,再婚也罢,都是一种命。就像何以琛赵默笙两人兜兜转转最终还是回到了原点,结婚是他们两人的归宿。也如同谢霆锋张柏芝当年用命赌来的婚姻最终以柏芝宁愿“神来做孩子的爸爸”凄惨收场。所以婚姻是一种逃不开的宿命,你想啊,千年才能一起枕一个枕头啊,这哪能逃得开不是!

喜欢是一种情感,婚姻是一种责任。二者并不等同,就像席慕容的诗写的那样,哪怕跪了五百年,可能求到的也不过是擦肩而过的一个回眸,而非长相厮守。



所以个人一直认为喜欢更加的单纯,无论是我们所求的还是我们经营的,喜欢的时候,更多的是单纯的考虑这个人值不值得,值得,我就全心全意,不值得,我退出你的人生,再去寻觅另一段人生。而婚姻则不然,我们为了太多的东西在婚姻上妥协了。或者是金钱,或者是工作上的一亩三分地,或者是颜面,或者是家里的催促,或者是某些不为人知的原因。

我们选择的对方有几个是自己真心喜欢的呢,虽然像电视剧中所讲的联姻离我们很远,但是相亲不是很普遍吗?很多人不都是通过相亲认识彼此,然后结婚吗,“先婚后爱”就是如此。但是仍有人只是“先婚”了,却忘记了,或不愿意,或没有办法“后爱”,这便是婚姻的悲哀了。

然而我依然固执地相信喜欢也可以转化为婚姻,缘分也可以变为宿命:将我对你的喜欢变成一种命中注定,变成一种习惯。

人生苦短,数十年白驹过隙,倘若在我们年轻的生命当中有这样一个人,陪我们哭,陪我们笑,陪我们走过最青春,最美好的岁月,未尝不是一件幸事。等我们老了,儿孙承欢膝下,你对他们说:你的青春有你的老伴儿,他的年少有你。便觉得此生并未虚度,人说,雁过留声,而你有幸参与了一个人的生命,并非匆匆过客,便是你们的幸运了。最好的人生不外如是。



我们所求的并非胡吃海喝,经营一生希望的不过是“幸福”二字。因为太过美好就很脆弱,就像邓紫棋的《泡沫》唱的:一触就破。实现起来需要穷一生之力,小心翼翼,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于是有人就问了,幸福这么困难,难道我们看到的有些人的幸福都是假的吗?当然不是,世上总是会有人成为上天的宠儿,记住,我用了“成为”而非“是”。这其中自有一番计较:有些人你看着很幸福,并不是天生好命,可能他出身好,可能他脑子好用,但是这都不能抹杀他在感情上的一心一意的付出,用心的维系。就像张智霖和袁咏仪,15年的夫妻,感情却始终像有一层保鲜膜,保持新鲜感和活力。

没有什么是一定的,就像我讲的喜欢,倘若你将喜欢经营好了,谁说不会发展为一种宿命呢?现在的人都太浮躁了,倘若真心都不愿付出,又谈何永远呢?有人说一辈子太短,只争朝夕。听起来很酷炫,但是这不过是自身不想努力而找的借口罢了。我仍然相信:人间有真爱,我们会幸福。只是看你是否像何以琛一样对自己坚定地说:我不愿意将就,我愿意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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