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历史上首次出台!开始实施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9月1日起实施,这是新中国历史上首次出台的教育督导问责文件9月1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教育督导问责办法有关情况




9月1日起实施的教育督导问责办法有三大创新点第一,这是新中国历史上首次出台的教育督导问责文件,督导权威性有效性从制度上真正确立起来第二,对约谈整改资源调整组织处理等作出规定,有利于实现教育督导与教育执法纪检监察的联动第三,明确了督导问责的对象内容方式和程序,实现督导问责的规范化

办法着重从4个方面对教育督导问责作出了系统制度设计

第一个方面:问谁的责,明确了问责对象主要包括3类对象:一是地方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二是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三是有关工作人员办法明确,以上3类对象,如存在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教育职责的问题,按规定进行问责

第二个方面:谁来问责,明确了问责主体办法明确,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负责本地区教育督导问责工作,依法追究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个人的责任明确各级教育督导委员会分别负责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其他教育机构进行问责,一级管一级,避免超权限问责同时,整合教育监管力量,建立教育督导与教育行政审批处罚执法的联动机制,有关部门依法落实问责职责

第三个方面:问什么责,明确了问责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六类情形:一是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国务院教育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二是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三是教育攻坚任务完成严重滞后四是办学行为不规范五是教育教学质量下降六是安全问题较多或拒不接受教育督导办法明确,被督导单位的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被督导单位落实整改意见,整改不力要负连带责任

第四个方面:怎么问责,明确了问责方式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针对被督导单位,主要采取公开批评约谈督导通报资源调整行政处罚等问责方式第二种情况,针对责任人,主要采取责令检查约谈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处分移交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等问责方式针对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责任人,还可采取依法罚没违法所得从业禁止纳入诚信记录等问责方式

同时列出了从重问责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一)隐瞒事实真相,阻挠干扰或不配合教育督导工作

(二)对举报人控告人检举人和督学教育督导机构工作人员威胁恐吓打击报复

(三)被问责后,仍不纠正错误或不落实整改任务

(四)一年内被教育督导问责两次及以上

(五)其他依规依纪依法应当从重处理的情形

超标超前培训

超期收费等将被问责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前印发教育督导问责办法明确被督导的各级各类学校其他教育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如存在以下等情形,应当予以问责

违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在招生入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课程开设和教材使用等工作中存在办学行为不规范或出现严重违规;未按要求加强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管理,存在超标超前培训虚假宣传超期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出现教师师德严重失范学生欺凌等危害学生身心健康情况或重大负面舆情

全国共有各级督学14.7万名 

教育部:国家督学要保证时间精力投入 不挂虚名

据介绍,通过创新督学队伍聘用和管理模式,通过分类选聘的方式,我国组建了多层次的国家督学队伍体系包括总督学顾问20人国家督学顾问82人国家督学200人国家特约教育督导员300人目前,全国共有各级督学14.7万名为充分发挥国家督学作用,专门制定了岗位职责,建立了实绩考核和退出机制,要求新一届国家督学积极履职,保证时间精力投入,不挂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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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朱孟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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