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会计 复习知识点汇总  第二章

 

第二章金融资产第一方面.基础知识第一节金融资产的定义和分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第二章 
金融资产
第一方面.基础知识

第一节金融资产的定义和分类

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项、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和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资产等。

金融资产的种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第二节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注意此类金融资产的划分条件,目的是近期出售,种类是衍生工具,管理方式是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此投资组合管理。

会计分录

1.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

投资收益(发生的交易费用)

应收股利(实际)

应收利息

贷:银行存款等

2.持有期间的股利或利息

借:应收股利(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投资持股比例)

应收利息(资产负债表日计算的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3.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变动

A.公允价值上升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B.公允价值下降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4.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

借:银行存款(价款扣除出售时的手续费)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投资收益(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同时: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原计入该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投资收益



借:投资收益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第三节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企业持有的、在活跃市场上有公开报价的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等,可以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划分条件: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有明确的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

企业将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到期前处置或重分类,通常表明其违背了将投资持有至到期的最初意图,如果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该类投资出后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时,则企业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成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得再将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但,以下情况例外:

  1. 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且市场利率变化对该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2. 根据合同约定的偿付方式,企业已收回几乎所有的初始本金。
  3. 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所引起。
持有至到期投资会计处理的会计分录

  1.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初始计量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

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贷方)

贷:银行存款等

  1.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后续计量
借:应收利息(面值乘以票面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贷方)

贷:投资收益(摊余成本乘以实际利率)

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是指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金融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

  1. 扣除以偿还的本金
  2. 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即加上或减去“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数额
  3. 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仅适用金融资产不适用金融负债)
  4. 3.持有至到期投资转换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公允价值)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

其他综合收益(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1. 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
借:银行存款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

投资收益(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Tip: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持有至到期投资余额—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余额

第四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划分条件可用排除法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会计分录

  1. 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 A.     股票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和交易费用之和)

应收股利(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贷方)

贷:银行存款

  1. 债券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面值)

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一次还本付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贷方)

贷:银行存款等

  1. 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利息
  借:应收利息(面值*票面利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贷方)

贷:投资收益(可供出售债券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1. 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正常变动
  2. A.     公允价值上升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他综合收益

  1. 公允价值下降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4.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5.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公允价值)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其他综合收益(差额,可能在借方)

6.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借:银行存款等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投资收益(差额,可能在借方)

同时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投资收益

以上分录也可能作相反分录。

第五节金融资产减值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提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不能计提减值准备,如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虽然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但其正常的公允价值变动没有影响利润总额,所以当其发生减值时(非正常公允价值变动),应计提减值准备,反映在利润表的利润总额中。

(3)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主要客观证据:

①债权性投资: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等;

②权益性投资: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的或非暂时性的下跌。

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

会计分录

一、

  1. 持有至到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发生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款损失准备

坏账准备

  1. 减值测试方式
  2. 减值转回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款损失准备

坏账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提示】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也应当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会计处理如下:

借:资产价值损失

贷:其他综合收益(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损失金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如债券投资),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会计处理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产减值损失

3.可供出售权益工具(股票投资)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转回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他综合收益

另外,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第六节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企业(转出方)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一、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的区分

企业应当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并分别按照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处理。

二、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情形

1.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判断

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应当终止确认相关金融资产。

以下情形表明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

(1)不附任何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

(2)附回购协议的金融资产出售,回购价为回购时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3)附重大价外看跌期权(或重大价外看涨期权)的金融资产出售。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购买方之间签订看跌(或看涨)期权合约,但从合约条款判断,由于该期权为重大价外期权,致使到期时或到期前行权的可能性极小,此时可以认定企业已经转移了该项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因此,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看涨期权:买入期权。是指期权的购买者拥有在期权合约有效期内按执行价格买进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权利。

看跌期权:卖出期权。是指期权的购买者拥有在期权合约有效期内按执行价格卖出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权利。

重大价外期权:行权可能性很小

重大价内期权:行权可能性很大

2.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的计量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的损益=因转移收到的对价+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利得(如为累计损失,应为减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部分资产应当视同未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三、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情形

1.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判断

企业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不应当终止确认相关金融资产。

以下情形通常表明企业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1)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

(2)将信贷资产或应收款项整体出售,同时保证对金融资产购买方可能发生的信用损失等进行全额补偿;

(3)附回购协议的金融资产出售,回购价固定或是原售价加合理回报;

(4)附总回报互换协议的金融资产出售,该互换使市场风险又转回给了金融资产出售方;

(5)附重大价内看跌期权(或重大价内看涨期权)的金融资产出售。

2.不符合终止确认时的计量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此类金融资产转移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不能将金融资产与所确认的金融负债相互抵销。

四、继续涉入情形

1.继续涉入的判断

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2)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2.继续涉入的计量

(1)通过担保方式继续涉入

①继续涉入资产=转移部分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

②继续涉入负债=财务担保金额+财务担保合同的公允价值(提供担保收取的费用)

③财务担保合同的初始确认金额(公允价值)应当在该财务担保合同期间内按照时间比例摊销,确认为各期收入

④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当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当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的继续涉入

企业仅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一部分的,应将该部分金融资产视作一个整体,并运用继续涉入会计处理原则;对于满足终止确认部分,也视作一个整体,应当比照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时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
情形
确认结果
已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确认新资产/负债)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放弃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未放弃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资产和负债及任何保留权益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金融负债

第二方面.易考、易混知识点

第一节

四种金融资产的重分类,第一种和二、三、四种都不能重分类,可供和持有至到期之间可以重分类但是有条件。

第二节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顾名思义,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即投资收益。处置时售价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将持有期间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

2.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中,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即投资收益,第四章长期股权投资下的控制下相关交易费用计入管理费用,其他的投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成本,为什么上述两类不计入成本呢?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交易费用计入成本则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数就不能正确计量。若长期股权投资下的控制下的投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成本的话,商誉就不能正确计量。如 2015年12月1日购入1000万股股票,5元每股,支付相关交易费用2万元,至2015年12月31日,6元每股,则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1000万元,若将2万元交易费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998万元。

3.

宣告日和登记日之间买入的都有应收股利,若是宣告日和登记日之间买入又卖出的将应收股利冲减。

4.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投资收益之间的转换不影响营业利润。

5.三种问法之间的区别:

a.计算出售时对利润总额的影响:售价减去出售时账面价值的差(出售时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需要转入投资收益,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投资收益之间的转换不影响营业利润)

b.计算出售时对投资收益的影响:出售净价—取得时的成本

c.计算出售该金融资产对投资收益的累计影响:现金流入—现金流出

交易性金融资产从取得到出售会影响投资收益的时点:1.取得时支付的交易费用;2.持有期间确认的股利或利息收入;3。出售时确认的投资收益。

第三节

  1. 记住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在什么情况下,不重分类。自己不能控,本金已收回,到期前三个月且公允价值不受市场利率变动的影响。
  2. 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初始计量按公允价值和交易费用之和计量,交易费用在“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费用”科目核算。
  3. 后续计量按摊余成本。
  4. 持有至到期投资转换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可供按重分类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原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5. 投资收益=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6. 本期摊余成本即为上期期末摊余成本
  7. 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本期计提的利息—本期收回的利息和本金—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
  8.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即账面价值,实际利率即为内含报酬率即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现值的利率。该利率一经确定不再改变。


第四节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债券投资同持有至到期投资类似,交易费用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科目核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应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则形成的汇兑差额应计入当期损益,若为外币非货币性金融资产,则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 注意问法不同,计算不同
如:计算甲公司出售乙公司股票应确认的投资收益

计算甲公司出售乙公司股票时应确认的投资收益

计算甲公司从取得至出售乙公司股票累计确认的投资收益

第五节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

债务工具:计入当期损益

权益工具: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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