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说法|“世界最薄”虚假标识 构成不正当竞争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长沙中院官方微信作者:欧阳福生杨婷来源:人民法院报2016年5月15日3版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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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欧阳福生 杨婷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6年5月15日3版
案例
冈本株式会社的冈本避孕套曾在2012年3月被吉尼斯世界纪录认证为“薄度纪录保持者”,随后该纪录被大明公司避孕套于2013年12月2日打破。2014年5月,大明公司在广州买到冈本避孕套,发现外包装仍有“世界最薄吉尼斯世界纪录”等用语。大明公司以冈本虚假宣传为由,向法院提出了要求冈本株式会社在实体店及各网站停止销售有上述广告用语产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院经审理认为,大明公司与冈本株式会社均是销售避孕套的经营者,双方存在同行业竞争关系。大明公司避孕套于2013年12月2日获得“最薄避孕套”吉尼斯世界纪录,平均厚度是0.036mm,打破了冈本株式会社的冈本避孕套于2012年3月27日获得的平均0.038mm的“最薄避孕套”吉尼斯世界纪录。冈本株式会社的行为违背了经营者应当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对大明公司商品的竞争力造成了负面影响,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承担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法官说法


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虚假宣传,导致用户和消费者误认的行为。

虚假宣传的内容涉及商品的质量、性质、用途、产地等。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类:一种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虚假宣传,例如将一般产品宣传为名牌产品;另一种是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即通过宣传上的渲染手段导致用户和消费者对商品的真实情况产生错误的联想,从而影响其对商品的选择。本案中,大明公司避孕套平均厚度打破了冈本避孕套于2012年3月27日获得的“最薄避孕套”吉尼斯世界纪录,冈本公司在知晓新的世界纪录后,应当停止在其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世界最薄”的宣传标识,否则,即属于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虚假宣传,构成对大明公司的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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