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警示  “失驾”滴滴司机  为躲避执法拖伤交警被刑拘

 

5月12日下午三点左右,一名驾驶人在蔡锷路由北往南逆向行驶,被正在蔡锷路五一大道路口执勤的芙蓉交警大队四中队...

5月12日下午三点左右,一名驾驶人在蔡锷路由北往南逆向行驶,被正在蔡锷路五一大道路口执勤的芙蓉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郭超发现,正当郭超要上前进行执法时,这名驾驶员突然猛打方向驾车掉头逃跑,过程中将郭超拖行20多米后摔倒在地。


受伤民警
经调查,发现湘AF55**的车主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与刘某取得联系,督促其投案自首。2016年5月16日,刘某到机动大队投案。

原来,在当天下午15时许,刘某驾驶牌照为湘AF55**的东风牌微型车在蔡锷路由北往南行驶,期间刘某通过滴滴打车软件接到一名乘客的订单,为了方便接客,刘某驾车在蔡锷路(单行线路段)掉头由南往北逆向行驶,至蔡锷路五一大道路口被该处执勤的郭超发现。

郭超走上前纠正违法时,刘某考虑到其驾驶证在2013年因酒驾被扣留至今未处理,为了逃避处罚,他猛打方向驾车掉头逃跑,过程中将民警郭超拖行20多米后摔倒在地,造成郭超面部和腿部多处受伤,刘某驾驶车逃离现场。后经司法鉴定,郭超伤情为轻微伤。

犯罪嫌疑人刘某驾车拖行民警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涉嫌妨害公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机动大队对犯罪嫌疑人刘某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刘某所驾驶的嫌疑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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