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警示 “失驾”滴滴司机 为躲避执法拖伤交警被刑拘
5月12日下午三点左右,一名驾驶人在蔡锷路由北往南逆向行驶,被正在蔡锷路五一大道路口执勤的芙蓉交警大队四中队...
受伤民警
原来,在当天下午15时许,刘某驾驶牌照为湘AF55**的东风牌微型车在蔡锷路由北往南行驶,期间刘某通过滴滴打车软件接到一名乘客的订单,为了方便接客,刘某驾车在蔡锷路(单行线路段)掉头由南往北逆向行驶,至蔡锷路五一大道路口被该处执勤的郭超发现。
郭超走上前纠正违法时,刘某考虑到其驾驶证在2013年因酒驾被扣留至今未处理,为了逃避处罚,他猛打方向驾车掉头逃跑,过程中将民警郭超拖行20多米后摔倒在地,造成郭超面部和腿部多处受伤,刘某驾驶车逃离现场。后经司法鉴定,郭超伤情为轻微伤。
犯罪嫌疑人刘某驾车拖行民警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涉嫌妨害公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机动大队对犯罪嫌疑人刘某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刘某所驾驶的嫌疑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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