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这些高考加分将被取消!看看河北有哪些变化?

 

导读5月24日,福建省出台《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从2018年起取消所有地方性加分项目。高考事...

导读
5月24日,福建省出台《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从2018年起取消所有地方性加分项目。高考事关成千上万考生的切身利益,每次涉及此前改革,无不广受关注。

据媒体梳理,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北京、广东、天津、上海、江苏、湖北等20余个省份公布了改革方案。一起了解下都有哪些看点!



20余省改革方案出炉



日前,有媒体记者梳理发现,全国已有20余个省份的高考改革方案出炉。

这些省份包括天津、北京、青海、上海、江苏、浙江、海南、西藏、宁夏、广西、广东、甘肃、黑龙江、辽宁、贵州、河北、山东、湖南、四川、江西、吉林、山西、重庆和湖北、福建。

在已公布的高考改革方案中,大多数省份明确,将严格高考加分的相关管理。自国家层面提出“瘦身”高考加分之后,各地也纷纷跟进,压缩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多个省份已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优秀学生等全国性加分项目。来看看各个省份都有哪些具体措施:

在吉林已有的高考改革方案中提出,取消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优秀团干部和市(州)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获得者等地方性加分项目。

重庆提出,到2017年,取消农村独生女、三峡库区搬迁移民子女地方加分照顾政策。

青海的改革方案提出,提前公示取消和调整的加分项目或者分值,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强化监督管理。

广东的方案中也提出,进一步完善考试加分管理机制,加强对考试加分政策执行过程的管理,严格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和认定程序,加大考生加分资格信息公开公示和社会监督力度。

河北的方案提出,健全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实行省、市、县、学校四级公示制度。此外,河北自2015年1月1日起已全部取消教育部确定取消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此后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对已经获得相关加分资格的考生,采取过渡办法,加分项目暂时予以保留,降低加分分值,自2018年起全部取消。

湖北日前出台的高考改革方案,进一步明确将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高考加分项目。其中,2015年起,湖北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取消部分省属院校招收当地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政策,调整少数民族考生和农村独生女加分政策。



高考加分或呈现三大趋势



未来高考加分制度会出现怎样的走向?有关专家提出可能出现三个趋势。

一是除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等特殊考生外,加分项目进一步收紧甚至取消。以往的加分照顾了部分特殊群体,但执行过程中容易混入各种复杂因素,被人为操作,影响高考公平。高考是人才选拔的过程,要确保公平、公开、公正,除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等特殊考生外,加分项目将进一步减少。

二是加分在招录中的实际作用慢慢减弱甚至消失。从目前一些高校的招录情况看,这一趋向已有显现。

三是随着信用体系建立完善,加分成为综合素质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首都师范大学教授劳凯生认为,在美国等发达国家,都有类似于加分的推荐制度。随着未来信用体系的建立完善,学生、家长或者学校如果作假,就会受到严厉惩处、影响声誉,加分成为综合素质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

哪些加分项目被保留?



目前,绝大多数省份保留的,基本是教育部等五部门曾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中,规定保留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包括“烈士子女”“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等。

已经出台高考改革方案的省份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主要有“少数民族考生”“农村独女加分”等,但均有所调整或缩减使用范围。

少数民族加分项目有何变化?



对于上文提及的少数民族加分项,在已公布高考改革方案中,一些省份已经进行了调整。我们来看看具体措施:

天津提出,“少数民族考生”的地方性加分政策自2015年1月1日起只适用于市属院校在本市招生时使用,加分分值为5分。

江苏提出,自2016年起,将少数民族考生照顾政策调整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高校加3分投档”。此前,江苏规定,少数民族考生平行院校志愿中A院校报考民族院校的,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报考其他院校的,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北京则提出,从2017年高考起,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范围调整为“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中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校招生录取。

黑龙江也调整了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范围。根据方案,黑龙江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其他少数民族(不含八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作为地方性加分项目过渡3年,2018年取消。



政策背景



针对高考加分政策,在2014年底,教育部等五部门曾印发《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根据意见,从2015年1月1日起,各省(区、市)取消“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事迹者”、“科技竞赛获奖者”等全国性加分项目。

同时,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地方性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而对于保留的加分项目,要加强加分考生资格审核,加强加分考生资格信息公示,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等。

这份意见出台之后,全国各地高考加分项目陆续迎来“大瘦身”。已经出台高考改革方案省份中,大多数省份都提出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一些省份在方案中重申落实教育部等部门的上述规定。据媒体2015年8月报道,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江西、广东等13个省份已取消了所有地方性加分项目。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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