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最关心的!潢川各中小学划片招生情况介绍,快看你家孩子能上哪学校?

 

潢川县城区中小学划片招生情况如下:...











根据《潢川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及治理择校管理实施方案》潢监〔2014〕9号及《201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潢川县城区中小学划片招生情况如下:

片区划分(一)中学片区划分

各中学招生片区分别是:农村——为所在乡镇;城关——一中(老城区),四中(弋阳区),三中(定城区),二中(春申区航空路以西,环城路至铜马以南),二中春申校区(春申区内航空路以西,环城路以北,三环路以南及春申郊区各村),实验中学(航空路以西,三环路以北)。

(二)城区各中心校片区划分

老城中心校学区划分

(1)一小:沿河路以南、迎宾道以西、京九大道以北、大南头、贤典街以东;

(2)回小一轨:大南头、贤典街以西、沿河以东、辖区内回民子女、外来经商、农民工子女;

(3)爱国小学:京九大道以南爱国村居民、辖区内外来经商、农民工子女;

(4)奶庙小学:奶庙、林场、邹湾;

(5)邹湾小学:邹湾村;

(6)林场小学:林场村;

定城中心校学区划分

(1)信阳市第二实验小学(幼儿园)与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南校、西校(幼儿园)公共学区:环城东路以西、航空南路以东、小黄河以北、环城路以南(中山社区、小东关社区部分区域)。

(2)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南校(幼儿园):小东关社区东部(环城东路以东)。

(3)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本部、北校(幼儿园):新园社区三环路以南部分。

(4)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本部、北校(幼儿园)与第十一小学公共学区:新园社区三环路以北部分(桃园康居新区)。

(5)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本部及北校(幼儿园)、第十一小学公共学区:新生社区;

(6)第十小学(幼儿园):先锋村;

(7)第十一小学(幼儿园):桃园村;

(8)第十二小学(幼儿园):方店村;

(9)九里小学(幼儿园):九里村:

春申中心校学区划分

(1)三小:宁西路以西、三环路以南;

(2)七小:航空南路以西、环城路以南、宁西路以东;

(3)逸夫艺术学校:航空路北路以西、宁西路以东、环城路以北、三环路以南;

(4)逸夫小学、实验中学小学部:106国道以西、三环路以北;

(5)八小:余湖、庙岗、五里;

(6)九小:何店村;

(7)奚店小学:奚店村;

(8)崔井小学(逸夫崔井校区):崔井村;

弋阳中心校学区划分

(1)五小:金星村、东关街、按上级要求就近入学学生凭相关手续就近入学。

(2)二小:刘靛行村;

(3)沙河店小学:沙河店村;

(4)建国小学:建国村

(5)八里小学:八里村;

(6)王香铺小学:王香铺村(火车站广场,铁路生活区)

(7)七里小学:七里岗村

(8)中心幼儿园:弋阳辖区优先入学,如生源不足可向社会招收。

入学条件

(一)小学招生

招生对象:

年龄满6周岁。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我县小学一年级所招新生为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年满6周岁的儿童。

满足所在学区需具备的要求且具有学区内户籍的学生可免试在学区内入学。各学校原则上不得跨区域招生。

报名要求:

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到所属学区登记、报名,接受资格审查(有条件的学校运用网络,实行网上报名)。适龄儿童、少年确因身体健康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各小学应在7月30日前张榜公示新生录取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视障、听障及智障等三类儿童原则上到县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也可到所属的公办学校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收。

(二)初中招生

招生对象:

小学应届毕业生(或持有教育主管部门签发的延缓入学证明的往届小学毕业生)

满足所在学区需具备的要求且具有学区内户籍的学生可免试在学区内入学。各学校原则上不得跨区域招生。

报名要求:

符合入学条件小学毕业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及学生小学毕业证到所属学区公办初中登记、报名,接受学校资格审查。各初中学校要在8月5日前张榜公示新生录取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三)外来经商、农民工子女入学安置

接收学校:

经研究,以下学校为指定外来经商、农民工子女接收学校。

初中:潢川四中、潢川二中春申校区、潢川县实验中学;

小学:逸夫小学、沙河店小学、二小、王香铺小学、七里岗小学、爱国小学、建国小学、十小、十一小、十二小、崔井小学、九小、八小、回小等十七所中小学校。

报名要求:

提供材料:A适龄儿童、少年父母身份证、户口簿;B在潢川经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农民工出具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其他人员由相应街道办出具的自谋职业证明材料。C有住房的出具房屋购置证明,无房产证的出具房屋租赁合同或暂住证。

咨询电话:3982026      详细情况请咨询各中心校

来源:潢川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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