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漫未检路,执着护苗情——芗检30年未检工作巡礼

 

1987年至今,芗城检察未检工作经过三十年的不断努力和创新,从“少检组”到未成年刑事检察科的成立,坚持用心教育、用情感化、用力挽救,逐步构建起未检维权工作四张网,推动着未检工作向着专业化、规范化、体系化迈进。...

有一种执着是一路同行三十年


有一种关爱是温情呵护向阳花
   1987年
芗城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科成立“少检组”,专门负责办理青少年犯罪案件,开始探索有别于成年人办案的方法。
↗图为“少检组”首任组长唐琳在审查青少年犯罪案件
   1991年
“少检组”办理青少年犯罪案件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
↗图为芗城区人民检察院“少检组”干警出庭支持青少年犯罪案件公诉
   1996年
办理每件青少年犯罪案件,“少检组”都要与青少年的家长见面,大力挖掘帮教资源,努力使每一个涉罪青少年健康回归家庭。
   1997年


有重点地选择青少年相对集中的学校开展预防工作,与多所中小学校签订共建协议,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帮助学校建章立制,完善管理措施。
   1998年


定期为青少年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
图为芗城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到天宝镇为青少年提供法律咨询
   1999年
举办芗城区中小学“道德与法”知识竞赛。
图为时任侦监科科长陈彩霞为获奖学生颁奖
   2000年
成立未成年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各项工作制度,争创“青少年维权岗”。同时,成为最高人民检察院26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联系点之一。
   2001年


芗城区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团中央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2002年


开通青少年维权电话,开展跟踪、回访或预约接待活动,与青少年朋友进行面对面地交流。
   2003年


尝试建立健全社会化预防网络,多名干警被任命为学校综治副校长,积极配合区计生局、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利用暑期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为建立健全社会化预防网络做了有益的尝试。
   2004年


时任芗城区人民检察院侦监科科长陈高山参加全国检察机关未检工作座谈会,代表芗城区人民检察院作典型发言。
   2006年
时任芗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沈延辉荣获全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先进个人。



↗图为沈延辉检察长慰问贫困学生
   2008年


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分析》列为中小学教师暑期继续教育必修课。
   2011年


联合市教育局、团市委、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学校等单位,以及学生父母召开失足青年帮教现场会。2012年以来,共帮教40余人次,其中帮助重返校园13名。
   2012年


在辖区15所中小学校启动校园巡回检察工作,组建大学生法律志愿服务队,实现辖区内在校生零犯罪。
积极开展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目前,已救助未成年被害人6人,发放救助金2.4万元。
↗图为刘英俊检察长救助一被烫伤女童
   2013年
联合漳州市第二职业中专学校创立“涉罪未成年人就业辅导基地”。目前,共培训涉罪未成年人7人,解决就业4人,1人考上大学。
↗图为全省未检工作现场观摩会在该基地召开
   2014年
在北斗中学设立“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维权中心”。该中心成立至今,共开展维权接访活动10次,通过接访帮助3名外来务工人员解决子女就学问题。
   2015年


芗城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正式成立,标志着我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入专业化轨道。
联合有关部门在华港社区设立全市首个青少年“零犯罪”示范社区。延伸司法保护触角,加强社区法制阵地建设,进一步构建了基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体系。
   2016年


在留守儿童相对集中的芗城区浦南镇创建农村留守儿童法律护航之家。聚合社会力量以法律护航、社会关爱的形式呵护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结语


芗城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历经三十年,一代代芗检人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不断探索并努力着,未来的日子,我们将继续坚定前行。
谢谢阅读
 


芗城检察献礼未检三十年           
策划:唐琳

文案:杨亦红  陈智勇  汪伟钰

编辑:庄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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