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特刊)[一点说法]房•土地•有家的国
我出生在湖北一村子,一个带着院子的平房,房子前面是个池塘,后面不远有条小河。村四周都围绕着农田,种一...
我出生在湖北一村子,一个带着院子的平房,房子前面是个池塘,后面不远有条小河。村四周都围绕着农田,种一季水稻,一季棉花。
我爷爷八个儿子,除了二个在外面做事外,其余都在老家。每个儿子结婚,都要盖一间排三的大平房,算是成家立业。我爷爷去世的早,奶奶把几个叔伯拉扯大。后来因为兄弟多,几乎我们一大家子就占据了小半个村子。
那个时候,房子不高,但是土地面积大,房间不多,窗户小,房间十分幽暗,时间长了,总有一股霉味。家家都有个院子,主要是放农具和夏季纳凉的地方。
老家房子属于宅基地性质,算是集体将土地免费给村民盖住宅使用,实际上土地还是村里面的,一般村民世世代代使用,不可上市交易。
实际上,如果房子的主人后人不再是村的集体户口,也就不能再拥有宅基地了。
镇上的宿舍和办公楼是一栋楼,几乎单位所有的人都住在宿舍楼里,上班就下楼,下班就上楼。家家都熟悉,平时院子里面也热闹,吃中饭还一起在食堂吃。大院的小朋友一起打打闹闹,吃百家饭。如果有什么事找爸爸妈妈,在院子里面叫一声就可以了。
因为房子是单位分配的宿舍,所以应该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的概念。当然,每家每户的大小格局都是一模一样。家家户户有着不同的生活却有着相同的家。
宿舍楼住着对孩子是天堂,大院都是年纪相仿的小孩,大家又都在同一所学校上学,十分的熟络。大家一起挤着看电视,一起玩游戏,一起看书,夏天一起去天台纳凉,很少无聊寂寞的时候,大人也不用操太多心。
这种家和现在楼盘形式差不多,但实质和氛围却截然不同。家在单位中,工作和生活浑然一体,同事就是邻居,邻居就是同事。
我直到现在也不知道那个房子是否有产权证,反正在住了六七年后,随着又一次的搬家,我家再次将房子卖给了镇上的另一户人。因为临街,并且可住家可做生意,所以很快就出售出去了。而我家在县城也再次坐起了一个带小院的房子。
但因为缺乏整体规划,县城里面私房与私房之间间隙狭窄,影响采光和通风。我家的房子因为向南的方位被另一个房屋所遮挡,所以冬天屋子十分的寒冷。后来随着我们子女到异乡就业,房屋少人居住,最终被转卖。
在法律上,这些房子应该算是小产权房了。是村集体拿出来卖给外面的人的。但这种现象在老家比比皆事,不可一概否定。现在对小产权房屋的政策还没明朗,但因为涉及到千千万万小业主的切身利益,不可不慎重,也不能用现行法律来评判过往的事情。小产权房也是业主用血汗钱购买的,并且和出卖人或者村里达成了合意。
我到中山后,买了自己的商品房。节衣缩食的首付加上银行的大笔贷款,让我在这个城市里拥有了虚拟的土地。房子是我的,可楼上楼下都是别人的,建筑面积有一百多方,但是土地使用权只有十几方,而且还不能指明到底哪十几方。你家的楼顶就是人家的地板,你家的地板就是人家的楼顶。这在物权法上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土地是国家的,你的房子有使用权年限,到期如何处理国家具体政策未出台。
但即便如此,不得不承认,居住舒适度大大提高了,户型设计合理,窗户宽敞明亮,不再潮湿阴冷,永远散发着一股霉味。
如果不是要用大半辈子的积蓄才可以购买一套,我真心觉得不错。
虽然没有了小院,但各家的阳台上都是生机昂然,楼下公共的绿化和人行道也提供了绝佳的休闲运动场所。中国人总是极力得作到天人合一,和谐相处。
但作为一个法律人,我却有我的担忧。项目公司在房屋交付后解散了,日后出现质量问题找谁去。自己能修理的毛病还好说,如果结构问题,或者公共区域出现了质量问题,谁来承担维修责任。维修基金用完后,大家都不愿意再交纳怎么办?楼上楼下拆墙危急楼宇安全怎么办?房子日后成了危房,住不了,卖不掉怎么办?产权到期后,如果要缴纳出让金,没钱交怎么办。
当然,这些未来的问题,并不代表现在不好。因为以前,独门独院,你家的问题你来解决,现在不同了。你的房子上有太多其他人的权力,受太多因素的影响。
我的家的变更,是这个时代的缩影。以前小,觉得日子太慢,一草一木,枯枯荣荣,十载不变。现在觉得变化太快,快得看不见不远的过往,快得无处安放漂泊的灵魂。
一言蔽之,希望我们国家,是个有家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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