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黑女司机了! 今年前7个月 厦门被查获二次酒驾违法的全是男司机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理念已越来越深入人心,但还是有部分驾驶人置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

俗话说
吃一堑长一智
更何况
酒驾这种性命攸关的大事
可还真就有不长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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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7月
我市有33名驾驶人
上了二次酒驾黑名单
而从他们的
性别、年龄、驾龄来看
是酱婶儿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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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是“二次酒驾”???


“人生中有一次酒驾,将终生记录在案。”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后,不管何时何地,哪怕间隔3年、5年或更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

“二次酒驾”所面临的处罚结果也许比你想象的更严重。除了要被罚款,还将被拘留,驾驶证也会被吊销,且两年后才可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时隔3年又被逮 罚款1000拘5天
时隔3年又被逮 罚款1000拘5天


今年7月6日5时许,林某驾驶闽C***0C小型轿车,行驶至东渡路滨北路口至海山路口段时,被正在开展集中整治的湖里交警拦查,经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78.68mg/100ml,属酒后驾驶。后通过系统核查,民警发现林某于2013年2月6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这次已是二次酒驾。林某依法被处以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并处行政拘留5日。
一而再的酒驾行为
后果真的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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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链接

酒后驾驶的后果你还记得吗?



酒后驾驶,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记12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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