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荣,十三年宠爱依旧

 

IamwhatIam我永远都爱这样的我……最荣幸是谁都是造物者的光荣不用闪躲为我喜欢的生活而活不用粉墨就站在光明的角落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天空海阔要做最坚强的泡沫…...



我是个慢热的人,就连爱和怀念一个人都是如此。

在某个文艺心泛滥的夜晚,我翻出哥哥的唱片,

打开有关于他的每一部电影。

脑海中,记忆开始流窜。

我从未想过,在一场长达十三年的慢热之后,

爱与怀念会同时到来。

“何宝荣,不如我们重新来过”
少年时,我们喜欢一个明星,或许是想变成Ta的样子。

就好像我们最开始喜欢詹姆斯·邦德,喜欢奥黛丽赫本那样。

可是我中意哥哥原因似乎并非如此。

我钟意他的美,钟意他的疯魔。

在遇到哥哥之前,我从没有见过一个男子,

他的美会从骨子里散发出来。

他的举手投足间都有一种迷人风情,仿佛你即刻要为他倾倒;

他的一颦一笑里都有一种独特魅力,从灵魂深处让你屏息。



这种美,不是媚,不是妖。

是与生俱来的气质。

美不分男女,但需要深度。

如果你没有看过张国荣的电影,没有听过张国荣的歌,没有看过张国荣的演唱会。

你或许无法理解我为什么要说他美。



他的美,

是风华绝代的戏子程蝶衣,

是放浪迷人的基佬何宝荣,也是敦厚可爱的书生宁采臣。



他的美更是他在《告别》演唱会上的热烈盈眶,

他在《红》演唱会上穿上得高跟鞋,

是在《热情》演唱会上的“I am what I am”



他的美是具象的,

大量的银幕形象和优美歌曲依旧在抚慰这个精神贫瘠的时代;

同时他的美又是抽象的,

有太多美好的东西需要体味和随想。

我曾问一些朋友为什么喜欢哥哥。

“疯魔”

这个答案让我心头一触。

是的,疯魔,就好像“不疯魔不成活”程蝶衣。



关于他,有太多个“本可以”。

他本可以去接那些讨好的角色;

他本可以向大家隐瞒自己的性取向;

他本可以不去拍《春光乍泄》,

不穿高跟鞋,

也不去演《霸王别姬》。



可那就不是张国荣了。

他的人生就如同一个放大的程蝶衣,

他就在他的戏和音乐里,

似乎永远也没有出来。

他做了太多惊世骇俗而又坦然自若的事,

用电影和音乐表达了自己内心最真实的部分。



哥哥用自己的方式真实地活着,

选择面对质疑和嘲笑。

他愿意报歌于别人的痛吻,

愿意用微笑面对他人的恶意和中伤。

可倘若有人还是不能接纳他,

他仍然可以自得其乐。

这便是哥哥。

“风里笑着风里唱,感谢天意碰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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