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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创青春”山东师大大学生创业大赛决赛暨优秀作品展的通知2016-03-0115:03...

各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
近期,学校将举办2016年“创青春”山东师大大学生创业大赛决赛暨优秀作品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地点

千佛山校区东方红广场及各答辩室

二、活动时间

3月10日(具体时间安排表见附件1)

三、参加人员

经过初审获得决赛资格作品的学生团队和指导教师;2014年获得“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铜奖及以上的单位可单独报送1件作品直接参加决赛阶段的公开展示(决赛入围作品名单见附件2)。参加公开答辩的作品根据书面评审、现场质询分数确定。

1、学生团队。每件参赛作品可派出不超过4名学生参加答辩。参赛学生进行公开答辩时须出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参赛学生必须为作品登记表上登记的学生,否则取消该参赛队比赛资格。

2、指导教师。每个参赛作品可上报1名指导教师随队指导。

3、学院领队。各学院上报1名负责学生科创工作的教师带队参赛。

4、观摩代表。答辩采取公开方式进行,各学院可根据情况选派教师及学生代表全程观摩比赛。

四、参赛要求

1.参赛文本。请参赛团队报到时提交2份参赛文本,参赛文本电子版请于3月5日前发至邮箱sdnutiaozhanbei@126.com。

2.作品答辩。 决赛报到时,各参赛队须提交答辩用演示文档(PPT)一份,供答辩使用,每件作品陈述时间不超过8分钟。答辩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五、项目展示

每支参赛团队均需参加项目展示。组委会为每支参赛团队提供1个门型展架及一套桌椅(插排由参赛团队自备),要求每支团队设计制作1个展架参展(宽80cm,高180cm,并在海报四角留有悬挂用孔洞,统一模板见附件3)展板上方显著位置应出现2016年“创青春”山东师大大学生创业大赛字样,其它由团队结合项目特点自行设计制作,请按照竞赛日程安排(见附件1)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布展。项目展示时,允许参赛团队携带必要的文字、图片、产品、样品等任何可用于辅助说明的材料。评委将在展示现场对参赛团队进行质询,现场质询结果将纳入答辩评审评分。参赛团队如对公开展示有特殊要求请在报送参赛回执时说明。

六、评审

1.竞赛通过书面评审、答辩评审与现场质询三个环节决出各奖项,采用百分制,其中书面评审得分占总成绩的20%,现场质询占30%,答辩评审得分占50%。

2.评审工作程序、标准将严格按照《评审方案及实施细则》、《复赛初审(决赛书面评审)评审标准》、《复赛复审评审标准》及《决赛答辩评审标准》执行。

3.参赛团队参加答辩严格按照《决赛答辩规则》(见附件4)执行。

4.竞赛组委会为参赛团队统一准备了答辩演示用笔记本电脑(除参赛团队对答辩演示形式有特别特殊的要求自备笔记本外),需要各参赛团队提前预装并测试好答辩用演示文档(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竞赛日程安排)。答辩时,允许参赛团队携带必要的文字、图片、产品、样品等任何可用于辅助说明的材料。

5.组委会将从参加终审决赛的作品中择优进行重点立项资助、参加全省竞赛。

七、其他事项

各学院于3月5日前将《参赛回执》(见附件5)电子版及参赛文本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nutiaozhanbei@126.com,长清湖校区参赛人员如需乘坐班车请在回执中注明,未注明的团队团委将不予安排乘车。长清湖校区乘车人员请以学院为单位于3月10日上午7:10在大学生活动中心门口统一乘坐班车。返程时请以学院为单位于3月10日下午7:00在千佛山校区南门口集合乘车。

请各学院团总支抓紧通知所在学院的决赛参赛者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参赛参展准备工作。
联系电话:团委王聪  91861

教育学院吴晓玲  80835

电子信箱:sdnutiaozhanbei@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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