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分享】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必要条件是?

 

失业保险你到底了解多少呢?小保菌课堂开课了!!快来听课。...

一个不小心,宝宝就没有工作啦!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让我重头再来,去开创新天地吧!
可是……可是……
在找到新工作之前的日子里,
我需要养活自己啊!
是不是马上就能领取失业金了呢?
失业保险一直以来都是大家比较关注的点,很多人认为,自己只要是暂时没有工作的,都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真的是这样吗?今天小保菌老师社保小讲堂开课啦!带大家一起了解失业保险!



什么样的人可以领取?

(1)、失业前单位和本人缴费1年以上且未欠费;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发放标准及待遇怎样?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4个月,以后每增加1年可增加2个月,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月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5%。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按失业保险金标准计发3个月丧葬补助金和供养1人发14个月,供养2人发18个月,供养3人及以上发22个月的一次性抚恤金。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享受一次免费培训、两次免费职业介绍。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同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



如何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

(1)、用人单位应在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15日内,将失业人员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资料报所属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并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因用人单位过错导致失业人员不能办理登记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

(2)、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逾期未办理,将视为自行放弃失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



哪几种情形下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工作的。
好了,小保菌课堂今天就讲到这里了,
下课铃声已响,大家记得课下认真复习失业保险的小知识哦!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社保和公积金等问题可以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亲亲小保”咨询,或者通过手机“亲亲小保”App与社保顾问进行咨询。
推荐阅读:

一张图告诉你,上海养老保险转接那些事儿

办理退休需提交什么材料?

劳动者失业后再就业可获哪些帮助?

社保转移接续咋办理?

经济补偿,时间如何算
·end·

移动社保管家

超乎想象的使用体验



微信号:亲亲小保


    关注 亲亲小保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