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没人比这个老头更懂得怎么吓人

 

不要忘记自己当初为了什么而爱。...



今天是一个人的生日。

不是波叔,是波叔的偶像。

恐怖小说之王、美国作家斯蒂芬·金(Stephen Edwin King)。老爷子69岁了。



以他在美国文坛的地位和对美国大众的影响力,叫一声金爷,那是实至名归。

你可能没读过他的小说,但你一定看过他的电影。别的不说,长期雄踞豆瓣和IMDB电影评分第一位的神作《肖申克的救赎》,就是根据金爷的小说改编的。

还有库布里克导演的长期占据最恐怖电影第一位的《闪灵》,原著也是他的小说。
《魔女嘉丽》、《危情十日》、《绿里奇迹》……这些电影也都是。

金爷现在是功成名就了。拥有无数粉丝,拿奖拿到手软,靠写作挣到了吓死人的巨大财富,身家大概有——

4亿美元。
可金爷年轻时也是每天搬砖的屌丝一枚你知道吗?达到今时今日的地位,金爷凭的是坚持不懈的努力,和对写作的热爱。

金爷小时候家庭不是很幸福。两岁的时候,他爸就抛妻弃子,从此再也没露过面。渣男啊。

他妈妈就带着他们兄弟俩过活。不用说,日子过得紧巴巴的。还四处搬家,没多久就从这个城镇搬到那个城镇。

不过金妈妈是个好妈妈,她总是鼓励小金。小金那时候老生病,请假在家,他爱看书,乱七八糟的都看,就把所有能找到的漫画、科幻小说、恐怖杂志都看了,还自己照着上面的故事半抄半编地写。

金妈妈就对他说:你自己写一个,我打赌你写得比他们都好。
那就写。

从13岁起,小金就发狂一样地写。写了就投稿。哪里都投。想都想得到,一开始的待遇只有退稿。小金在房间的墙壁上敲了一颗钉子,把退稿信全部挂到上面。

到14岁的时候,收到的退稿信已经太多,那颗钉子承受不住重量了。怎么办?

换一颗大钉子,继续写。

到16岁的时候,事情有了好转——不是投稿被接受了,而是退稿信从冷冰冰的打印纸变成了手写的,有时候写信的编辑还会提出一两个建议。

有一封是这样写的:

故事不错。不适合我们,但确实不错。你有天分。继续来稿。

就这样简单的一句话,都让小金像打了鸡血似的。他更加疯狂地写,更加疯狂地投,认定了当一个作家是他这辈子唯一的理想。

很多事,要做成就必须有这样疯狂的劲头。

但不是每个人都像自己的母亲一样支持你。你以为金爷碰到的全是温情的鼓励吗?

No.

有一次他和哥哥去看一部叫《陷坑与钟摆》的恐怖电影。他太喜欢这个故事了,决定自己根据电影写成一本小说,而且用哥哥的滚筒印刷机把它印出来。

两天之内他就完成了电影改编而成的小说。然后真的印了出来。他想,把它们拿去学校,每本卖25美分,大概可以卖掉10本。

结果《陷坑与钟摆》成了他的第一本“畅销书”。一个上午他就卖出了三十多本,赚到了三块多。
但是那一天放学前,他被叫到校长办公室。他的女校长没收了没卖完的书,让他把钱还给那些买他书的人。她还问小金:

我想不通,首先,为什么你会写这种垃圾东西?你有天分。为什么你要浪费你的天分呢?

这句话一直纠缠了金爷好多年,直到他靠写小说变成亿万富翁之后,他还是经常想:我写这些东西是不是完全没有意义?

要知道他写的是恐怖小说。放在中国,那也是低级趣味,至少要打上庸俗无聊、没有体现先进价值观的标签,要拍成电影广电总局也未必会过审。

但是单纯的对写作的热爱,就不能成为写作的唯一理由吗?

非得伟光正不可?

后来,金爷上了大学,还是继续写。

大学毕业,找不到当老师的工作,进洗衣房当洗衣工,时薪1.4元,还是继续写。

结婚了,生了两个孩子,还是继续写。

对养两个孩子来说,他们的收入很勉强,也就是比领救济金要好一点点。全家住在拖车房里;老婆在面包店打工;女儿耳朵发炎,差点买不起消炎药;付不起电话费,连电话都没装;他自己的车有毛病,可就是没钱修。

波叔经常想这样一个问题:生活那么苦,金爷为什么还要坚持写小说?反正从那时候看,完全看不到出路,他喜欢的那种恐怖、科幻、犯罪类型也快要被市场淘汰了。没钱没前途,这不纯粹是瞎耽误工夫吗?

想了很久,波叔得出了答案:

第一,这是金爷最喜欢做的事,也是他认为自己的才能所在,不管怎么样,他都要把它做下去。

第二,生活除了搬砖,还要给自己找点别的追求。

第三,还得感谢他那同样是文学青年的老婆。家人的支持是很重要的。

所以说,你的才能是什么?你的追求又是什么?你打算要坚持做一件什么事?

波叔找到波叔的答案了。你呢?
金爷坚持住了他的答案,有心人天不负,他总算等到了中奖的那一天。而且一中就是个头奖。

他想出了一个有特异功能的高中女孩的故事,写了三页纸,自己不满意,就把它团起来扔进了垃圾桶。

第二天下班回家,他看到稿子又被拿了出来,上面的烟灰也被抹掉了。他老婆倒垃圾桶时看到稿纸,读完后觉得他应该写下去。她说,你这个故事很有料。

他是个好老公,很听老婆的话。他写完了,把手稿寄给了出版公司。那就是他的处女作《魔女嘉丽》。


年轻时的金爷就用这台打字机写出了《魔女嘉丽》
好运气来了。出版公司接受了《魔女嘉丽》,给了预付金2500美元。

这比金爷当时一年工资的三分之一还多。

是一笔不错的外快。但还没好到能让金爷辞职做一个全职作家的地步。

不过,正式合同还没定。在美国,出版公司通过给作家预付金,拿到了一本小说的版权,之后会再去把平装本和精装本的版权分别卖给别的出版社,卖掉了他们就和作家分成。

金爷跟老婆说,《魔女嘉丽》的平装本版权说不定能卖个几万美元,如果能分到3万块,那就相当于他教四年书。这可是一大笔钱。

小两口就这样满怀希望地畅想了一晚上。
等啊等,等了好几个月,电话终于来了。是金爷的编辑打来的,他开口就说,喂,找张凳子坐稳了。

为什么?我得坐下说话吗?

怕你听了腿软摔一跟头——告诉你,《魔女嘉丽》平装本版权卖掉了,价钱是40万美元。

金爷没摔倒,他也没说话。说不出来。这代表他自己能拿到20万美元。20万?他想自己肯定是听错了。

确定没弄错?

绝对没有。4后面跟五个0,对了吧?

挂上电话,他光着脚一个人在家里走来走去,浑身都在颤抖,像是要爆炸一样。老婆在上班,想跟谁讲这个好消息都找不到人。最后,他决定出门去给老婆买一件贵点的礼物,挑了半天,买了个吹风机。

回到家,老婆已经在家里了。金爷双手扶住她的肩膀,把事情告诉了她。她好像没听明白。他又讲了一遍。

他们俩扫视自己那套小破公寓,一起哭了。

苦尽甘来。守得云开见月明。辛勤收获的果实最甘甜。……波叔都没词了。

《魔女嘉丽》一炮打响,金爷红了。

那是1974年。金爷27岁。


《魔女嘉丽》毫无疑问也拍成了电影
他从一个苦哈哈的宅男怪咖变成一个有无数粉丝的大作家。总之,扭转了人生。

有多红?

他把类型小说界所有的奖项都拿了一遍,不对,是好几遍。

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最畅销的25本书里,他一个人占了7本。



他的几乎每一本小说都改编成了电影。

他的小说卖出了超过3亿5000万本。

他喜欢听摇滚,就把家乡的一家电台买了下来,每天播摇滚。

他成了大名人,成了文化现象,成了明星,上封面上头条那是家常便饭。
不过,用一句很俗的话说,这些都是身外之物。金爷就说过,有钱当然很好,但钱只是他写小说的副产品,就算没有钱,他也会写下去。

别不信。你看他今年都快七十了,仍然保持每天写作的习惯。他说,一年到头,也就只有生日和圣诞节两天,他是会给自己放假休息的,其他三百多天,每天都要像打卡上班一样写够几个小时。把他的小说翻译成中文的译者说,自己最大的苦恼是翻译金爷的速度比不上他写书的速度。

1999年,他在散步的时候被一辆小货车撞到,差点死掉。右边小腿骨折至少有九处,右侧髋臼骨折,股骨骨折,脊椎有八处碎裂,断了四根肋骨,头皮缝了二十多针。

光是对付那条右腿,金爷就做了五次漫长的手术。

他腿上装了一套支架,打进了八颗钢钉。每天都要吞下大概100颗药。

但是他在6月19日出的事故,在医院住了三个星期,到7月24日,也就是撞车五周之后,他就又开始写作了。

第一天恢复写作,他坐着写了一小时四十分钟,写完的时候已经疼得一身冷汗,在轮椅里连坐都坐不住了。但他感到这比药还管用。他对活下去重新拥有了信心。

你说他都这么成功了,还这么搏命干什么?

波叔告诉你:这就是他成功的原因。

爱一件事情,就要像疯子一样去爱。把事情做到你能够做到的最好,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像你最初爱上那件事那样去做,永远不疲倦,永远不放弃,永远不懈怠,像从来没有取得成功那样去追求成功。

这就叫不忘初心吧。

2003年,金爷被美国国家图书奖授予终身成就奖。这是一个什么奖?波叔告诉你,是美国国内最重要的文学奖项,在美国国内也就只有你们平时熟悉的普利策文学奖能够和它比一比了。


金爷在颁奖典礼上发表演讲,帅呆了
这说明,金爷不再只是“通俗小说家”,他得到了严肃文学界的承认。

当然,还是有人说金爷的书不上台面。但这种声音越来越少。现在说起美国的文学大师,没有人会忽略这个当过洗衣工的怪大叔。

还记得校长问他的那个问题吗——为什么你会写这种垃圾东西?

我想,金爷一定找到了他的答案。

波叔推荐


《史蒂芬·金的故事贩卖机》是金爷第二本短篇小说集,比第一本的写作更成熟。里面都是短篇烧脑故事,适合初次入坑。这本书采用的是台湾译本,读来有种别样感觉。今后是否再继续往金爷的长篇小说火坑里跳,看过之后自己把握。点击阅读原文可以直接购买。



波叔说:

爱一件事情,就要像疯子一样去爱。

只讲牛逼人的故事



一位科普作家,一本可怕的纪实小说,克林顿曾被他吓呆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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