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存款【继承】业务风险分析
在日常实务中,银行经常会遇到存款户主已死亡,继承人主张存款权利的情况。银行在受理此类业务时应慎重处理,认真对...
在日常实务中,银行经常会遇到存款户主已死亡,继承人主张存款权利的情况。银行在受理此类业务时应慎重处理,认真对待。
实务操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不受理自称是合法继承人的客户提出的查询要求。
往往有些客户自称是某某人的继承人,声称某某人已死亡,要求查询某某人在银行的账户和存款,原则上银行不应接受该类查询。通过法院的判决、裁定进行存款查询。
2.存款继承业务操作依据要充分。
银行在处理存款继承业务时,必须要求客户出示法院出具的判决书、裁定书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等法律文书及个人身份证件资料,对涉及非成年人的应提供合法的监护人证明,对相关法律文书及个人身份证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
3.判决书、公证书等法律文书的内容表述必须准确。
要对判决书、公证书等法律文书的内容进行仔细审核,相关法律文书上记载的被继承人、继承人、账户情况、存款金额等表述必须准确;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身份信息与客户实际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簿等核对一致。
4.坚持继承人亲自办理的原则。
继承人要求办理存款过户时,必须持相关法律文书和身份证件亲自到银行柜台办理。涉及多个继承人的,每个继承人须全部到场,在办理凭证上亲自签字;委托一个人办理的应出示经公证的委托书。
5.系统操作要规范。
对存款继承业务的操作,一般情况下应通过“过户”交易来完成,同时收回原存款凭据做附件。对不能提供存款凭据或密码的情况应先进行挂失处理,然后进行过户或支取。如果在操作中不通过“过户”处理,直接进行存款支取,支取后必须对账户进行销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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