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产权式”的生态保护

 

一声已动物皆尽,四座无言星欲稀...



公益其实是有自身的一套逻辑和运行体系的。可惜,公益一直发生在社会大环境中,解决问题经常需要借助社会成熟体系的通行套路,因此,大家会下意识地以为,公益的做事方法,只能与成熟套路对接。

比如,一定要像商人那样满怀猜疑地签捐赠协议;比如,一定什么事都要找政府才可能解决;比如,没有基金会持续“投资”的公益项目就运营不下去。

这不,某个人如果想要保护一块天然生态之地,马上会被问的一个问题是,这块土地的产权是属于谁的?这不,某个人如果想要保护一座房子,会被问到的问题也是,这房子的产权是属于谁的?这不,如果你向某地方环保局申请某污染企业信息,环保局会很无赖地答复,请证明给我看,你和这家污染企业有什么生产生活上的必然关联?

一定要有产权才有权力做保护,一定要生活在污染企业旁边才可以对污染企业说不。这样的惯性想法,就等于说一定要直系亲属才可能去扶起马路上摔倒的老人。这样的惯性想法,就等于说,一定要把太阳都私有化了,人类才能保护生命的阳光。

政治、商业、军事、科技体系在人类的思维中埋下了如此众多的毒素和炸弹,以至于人类经常产生了错觉。当某人在那得意洋洋地说,“这块地属于我”的时候,我在旁边听着总觉得好诧异。某种程度上说,某块地属于谁,其实是一个掠夺者与另外一个掠夺者之间的交易和买卖而已,其实,这块地并没有答应过。一块地长了棵果树,不等于这块地属于了种下果树的人或者买了果树的人。人类只是借用这块地,做了自己的财富的交易,能力的展现而已。

其实更应当反过来想,我们需要回到最本原的位置去明确人类在自然界中的位置。由于掠夺之事做得太多,掠夺之行为做得太久,人类发展至今,基本上就是互相掠夺的过程,就是掠夺大自然的过程。可惜,无论你怎么样的掠夺成性,骄横难当,土地从来不说自己属于谁,天空从来不说自己属于谁,山形水系从来不说自己属于谁,草木鸟兽也从来不说自己属于谁,只是贪婪而浅薄的人类,想把一切都变成自有化。

然而这样的自有化浪潮,永远无法解决一个问题,你说空气属于谁,你说阳光属于谁,你说雨水属于谁,你说星空和黑夜属于谁,你说鬼神属于谁,你说虎跳峡这样的自然风景属于谁,你说你家后边山上生活的那只猪獾属于谁?

把根本不属于人类的强占为人类私有之物,把自然界无私的奉献或者默默的承受当成自然界的认同和无能,这样的场景,环保行动者有时候是看不下去了。



自然界中没有任何元素属于人类,哪怕你把黄金锁在柜子里,这黄金也从来没答应过它属于你。人类发明了人与人的交易与协议,转让或者说买卖的却是和人类无关的那些自然资源。这些自然万物,从来没有和人类做过任何一次的交易,也没有暗示和许可人类可以拿自然资源来做交易。可惜,人类发明了很多证件,想要拼命地证明,这些证件上罗列的所有自然之物,都要无条件地属于自己。

这世界之所以有公益,不仅仅在于有很多所谓的“有产权之物”需要保护。一个国家或者说社会的产权证明体系再清晰,也仍旧无法保护那些本来就不可能成为人类产权的自然。一阵风吹过山梁,森林发出阵阵的鸣唱,你拿个录音机将它录下来,你好意思说这声音是你的产权?色彩斑斓的晚霞在天上闪耀,你拿相机采摘了几张,然后你好意思说这图景是你的产权?

环保行动者做得最多的事,就是去保护人类之外的那些公共资源,它们无法用人类的任何价值体系来计算。比如,有人非要计算一棵树的“经济价值”,有人非要计算一片湿地的“经济价值”,有人非要计算一只鸟的经济价值,这典型是中了“人类产权妄想症”的后果。

因此,环保行动者自身的行为方式,往往也无法用怀疑哲学和贪婪哲学控制下的人类那一套价值计算方式来考评。因此,支持环保行动者行动的资助方式,也不能用那些怀疑哲学和贪婪哲学控制下的计算方式。当一个环保行动者在保护“非产权”、“无产权”的自然生态系统的时候,你却非要逼它把保护成果产权化,本身就是天大的笑话和互斥的逻辑。

自然生态保护原理和公益的原理应当是一样的,大家是以信任哲学来进行相应的流通和周转。如果我们的每一个环节都是符合信任哲学原理的,那么,公益人和环保人的许多作为才可能解释得通。

如果有人说我保护家乡的森林是出于自己自私的情感,或者出于炫耀自身才华的冲动,那么,你仍旧是堕入了万劫不复的“产权论思维”深渊。(2010.10.16)

(图片来自百度图片搜索。感谢分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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