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莲法师:《百法明门论》释(五十九)

 

“大乘瑜伽论中云”,大乘瑜伽论里是这样讲的,“随烦恼中九数”,随烦恼中有九个东西,哪九个呢?“谓覆、诳、谄、惛、沉、睡眠、恶作、忘念、散乱、恶慧”这九个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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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法明门论》释(五十九)

“大乘瑜伽论中云”,大乘瑜伽论里是这样讲的,“随烦恼中九数”,随烦恼中有九个东西,哪九个呢?“谓覆、诳、谄、惛、沉、睡眠、恶作、忘念、散乱、恶慧”这九个东西。“并是痴分”都算是痴的一分,都归纳在痴里面。“今对法中唯覆、惛沉、睡眠、恶作四是愚痴分”,如果依对法论所讲只有愚、覆、昏沉、睡眠、恶作才是愚痴一部分。“余五不同”,其余那五个不是愚痴的一部分。他提出另外的说法,“谓散乱一数是贪嗔痴分”他认为人的散乱心所,贪嗔痴都有,起了贪心要散乱,要去贪图什么,心就跑了;起了嗔心,要散乱,有人来找我,心头就不高兴,就散乱了;痴也要散乱,愚痴问题就解决不了,东想西想,心里没决定,也要散乱。“谄诳二数是贪痴一分”,谄诳二法贪和痴都有,去谄媚人家,去欺诳人家,总有图头,所以说是贪,那样子做,实在是很蠢,所以是愚痴。“失念,不正知是烦恼中念慧一分”。念和慧都是别境心所,他本身就有好的和坏的,正念是该念的时候念;该念的不念,去念旁的,叫失念,失念并不是他不念,而是去念那个不该念的东西,所以还是个念,但是属于烦恼里。慧是判断,判断错误了就叫不正知,所以不正知是烦恼,但是它的体还是别境心所里头的慧。慧本身不管作用正确不正确,只要判断,就是慧,判断得好叫做正慧,判断错误了就叫恶慧。上面讲了各家的说法,他自己又作了个总结,“当知”你们各位读了这个注解,应该知道,“并是作论者意异”,都是那些造论的,他们的思想不同,“各说一义”各人说一个讲法。

西国诸德并云。随烦恼中七是实有。谓无惭、无愧、惛沉、掉举、不信、懈怠、心乱此七数,并别有体。问曰。无惭、无愧、不信、懈怠此四有别体者,论有诚文。惛沉、掉举、散乱,三数而有别体,何以得知。解云为掉举数,论判是其贪分。若此数离贪外无别体者。贪不与嗔痴相应。若尔别有掉,不得与一切烦恼相应过失。既言掉与一切烦恼相应。故知掉别有体。掉既言是贪一分有别体。当知惛沈散乱亦言唯是痴分。故知亦有别体。而准对法文。但随烦恼中放逸是贪嗔痴一分者。则是实有。此随烦恼二十中。唯此无惭、无愧、惛沉、掉举、不信、懈怠、心乱七数。谓是贪嗔痴分。其余十三数或言一分。或言依止。故知并是假有。不定四数中。睡眠恶作亦言是愚痴分。亦有别体。谓睡眠用想欲为性。离想外无别体故。故显扬论言。梦者欲想所作。此亦多虚。故知睡眠是欲想性。谓是痴分。虽离痴外有别体。然是欲想性故。当知亦是假立。恶作无文。但西国诸师相传云。或是慧。虽言痴分,离痴外有别体。然是思是慧性。离思慧外无别体故。故知亦是假立。寻伺两数离思离慧无别性故,亦是假立。西国诸师相传云,无痴善根亦有别体。何以得知。一瑜伽中唯言。善十一中三是假有。谓舍不放逸不害。余是实有。故知无痴亦有别体。又云大悲用无痴善根为性。与二十二根慧根不言相摄。故知无痴别有体性。问曰,若尔,何故对法论云无痴者谓报教证智,决择为体。释论云。报教证智者。谓生得闻思修所生慧。如次应知。决择者谓慧勇勤俱。此文何以言是慧性耶。解云。无痴善根但对治痴。如无贪无嗔但对治贪嗔。别更无行相。对法论中就行相以释无痴。非谓无痴善根则是慧性。若从此义心所有法五十一中。三十是实有,余皆是假有。言三十是实有者。谓遍行五。别境五。善八。加无痴。根本烦恼五。除不正见。随烦恼七。合此三十是实有。余是假有。

作者又说“西国诸德并云”,西国就是印度,诸德就是很多大德,并云,都是这样讲,“随烦恼中七是实有”随烦恼中有七个是实有。哪七个呢?“谓无惭、无愧、惛沉、掉举、不信、懈怠、心乱此七数”此七个心所“并别有体”,这七个心所都是自己有个实体。那么这里又有问题了,“问曰。无惭、无愧、不信、懈怠此四有别体者,论有诚文。”说无惭、无愧、不信、懈怠四个烦恼心所另外有个实体,这还可以,因为从前的人造的论中有可以作根据的文字。“惛沉、掉举、散乱,三数而有别体,何以得知”, 惛沉、掉举、散乱这三个心所有独立的实体,又根据什么呢?从哪里知道呢?“解云为掉举数,论判是其贪分。若此数离贪外无别体者。贪不与嗔痴相应。若尔别有掉,不得与一切烦恼相应过失。”解答这一疑问就说掉举这个心所,许多论里都把他判定为贪的一分,要说这个掉举离开了贪之外,就没有别体,他就不得跟嗔痴两个相应了。照这样讲就该还有另外一个掉,这个掉不跟一切烦恼相应,这样说就有过失。论里说掉举是贪的一部分,贪另外的东西,叫掉举,他心里原来在想这样,一会为什么又想另一样呢?就因心贪另外一个东西,他才掉嘛,假使这个掉举,除了贪之外,就没有别的了,又有过失。他全部都是贪,贪又不能与嗔相应,又不能与痴相应,那么就应该另外有掉举,不能跟那些烦恼相应。说掉举光是一个贪,掉举就不能跟其他贪嗔痴相应,既然说掉举可以与一切烦恼相应,那就应该晓得掉举有一个独立的东西。如果掉举光是跟贪相应,就不能跟嗔相应了,许多烦恼他都不能相应,既然这个论里解释掉举是贪的一部分,但是又说他有一个特别的实体,他是贪的一部分,可以有另外独立的实体,那么嗔、痴烦恼的一分,也就都应该有实体。照这个理退下来,昏沉是痴分,散乱也是痴分,也应该有别体,“故知亦有别体。”“而准对法文”,按照对法论的文字做标准,论文说:“但随烦恼中放逸是贪嗔痴一分者。则是实有。”他既说了随烦恼里放逸是贪嗔痴的一分,又说是实有,那么昏沉、散乱也是痴分,所以昏沉散乱,也有个别体。但对法论的文又没有说昏沉散乱别有体,只说放逸是贪嗔痴的一分是实有,所以这两个说法有抵触。

“此随烦恼二十中”在论中讲的二十个随烦恼里,“唯此无惭、无愧、惛沉、掉举、不信、懈怠、心乱七数。谓是贪嗔痴分”,这七个都是贪嗔痴分。其余还有十三种烦恼“其余十三数或言一分”,是别种烦恼的一部分,“或言依止”,依止就是有了那种烦恼它才产生,依止别的烦恼而起的,所以这十三个是假有。

“不定四数中”,不定心所又叫不定数,四个不定心所中“睡眠恶作亦言是愚痴分。亦有别体。”睡眠恶作是愚痴的一部分,但是他也有独立的实体。“谓睡眠用想欲为性”这个说法,说睡眠是想心所,因为人有想象,白天想了那些东西,有那些印象,做梦就产生那个印象,白天想到飞,做梦就飞起来了。一个是想,另一个是欲,欲就是心头希望,心头希望那个事情,就做起梦来了。所以睡眠一是想,一是欲,特别是想,“离想外无别体故”睡眠除了自己想象之外别的就没有了。这个睡眠大概讲的是做梦。“故显扬论言”《显扬圣教论》是唯识宗的十个论之一,依显扬圣教论讲“梦者欲想所作。”梦是什么呢?梦就是欲,就是你所希望的东西,一会梦到升官,一会梦到发财,心头在希望那个东西,就要做梦。另一个呢就是想,自己想象出来的。“此亦多虚”做的梦都是些假的。“故知睡眠是欲想性”所以睡眠就是欲心所和想心所。“谓是痴分”说这个睡眠就是一种愚痴。“虽离痴外有别体。然是欲想性故”,既然是欲想性,那就是离开痴外,还有东西。所谓别体就是欲想。“当知亦是假立”,睡眠这个心所也是假的。做梦有希望与想象。有些人睡了什么都不晓得,就象死了一样,那有什么希望和想象,睡眠是人疲乏了,一切都休息了,什么都不知道,那就只有说它是痴。这里把睡眠归在心所里讲,如果是心所,就是有心理活动这是欲想,如果睡了什么都不想,梦都不做,就完全停止活动了。就只能说是愚痴了,是痴的一分。睡了做梦,梦都是假的,做梦的人却认为是真的,所以可以说做梦也是痴的一分。比如邯郸梦,大槐树上的蚂蚁国都是假的。想做官做不到,做个梦就做官去了,真是又有欲又有痴。离痴还有别体,只是有痴不行,心头希望想那个东西,才会做梦。认真说梦与睡眠应该分开讲。睡眠中产生梦,梦就是欲想性,那么还是假的,所以睡眠这个心所是假的。

“恶作无文”,关于恶作没有具体的文字,恶作是悔,悔的体是什么呢?“但西国诸师相传云”虽没有可靠的文字,但是有这么一个传说,“或是慧”或者说他是慧,为什么呢,因为他心头要分别,过去的事情,不去管他对不对就不失悔。已经做了的事觉得不对,这是分别,所以说恶作的体是慧。“虽言痴分,离痴外有别体”,有些说恶作是痴分。恶作又怎么说成痴呢?事情做都做了,过去了,你才来悔,悔又悔不转来,这就是痴。你有智慧,不对的事就先不要做,你做了之后又来后悔,后悔又有什么办法呢?所以可以说恶作是痴之一分。虽然有的人说恶作心所是痴的一部分,但是依他们说,离痴外还有别体,这个东西就是慧。因为他是把过去的事情重新拿来判断,判断认为原来没有对他才悔,判断认为对他就不悔,恶作要经过一定的判断,所以别体是慧。“然是思”实际上这也是五遍行中的思心所。思心所就是思想,思来想去才后悔。“离思慧外无别体故”,离了思和慧外就谈不上恶作,那么依这个说法“故知亦是假立”,所以恶作也是假立。

“寻伺两数”寻伺这两个心所,“离思离慧无别性故,亦是假立。”寻伺两个心所实际上还是慧心所和思心所,寻伺以现在说就是思维,寻就是到处思,到处都想,把许许多多的东西拿来思考。思就是想许许多多的都想来做论证,作根据,然后才用慧来决定他是什么,所以寻伺离思离慧无别性故,也是假立的。(待续)

《大乘百法明门论》,表述了佛学理论的基本结构,了解这部论,对于了解自己,观察别人,洞悉世界,具有很大的裨益与帮助。由于隆莲法师讲解的内容深入浅出、详实丰富,本微信平台分若干贴,将连续释解的内容贴出。敬请关注转发。

《大乘百法明门论》,是天亲菩萨(又译世亲菩萨)在世间的森罗万法中取出一百种法,以唯识观点分成五类,认为这一百种法是万法的总纲,所以又称为“五位百法”。百法的名称散见于《瑜伽》、《显扬》、《集论》和《五蕴论》等中,但采集百法区分为五大类而加以有系统的说明是从《百法明门论》开始的。

五位百法并不是唯识学派的独创,它是从小乘佛教的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瑜伽师地论》将万法归为六百六十种法。世亲早年作《俱舍论》时,曾将六百六十种法归略为七十五种。与世亲同一时代的诃梨跋摩,造《成实论》时,又将万法归纳为八十四法。后来世亲“回小向大”,从兄无着学习大乘法相教义,为说明“法相之学”,造《百法明门论》,将万法归纳为百种,略为五位百法。五位是:一、心法;二、心所有法;三、色法;四、心不相应行法;五、无为法。其中“心”有八法,“心所”有五十一法,“色”有十一法,“心不相应行”有二十四法,“无为”有六法。

研究唯识学,必须先了解诸法名相,这是进入唯识之门。《百法明门论》是唯识“一本十支之学”中,专门介绍诸法名相的书,是唯识学入门的基础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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