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动态】绵竹:关爱留守儿童 变一次救助为长期帮扶

 

近年来绵竹市检察院办理了数起遭受犯罪侵害的留守儿童司法救助案件,留守儿童由于缺失父母监护,人身安全缺乏保障,...





近年来绵竹市检察院办理了数起遭受犯罪侵害的留守儿童司法救助案件,留守儿童由于缺失父母监护,人身安全缺乏保障,很容易成为被侵害的对象,在遭受性侵后其本人及家人面临着很大的思想压力。为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司法保护,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绵竹市检察院与共青团绵竹市委联合制定《绵竹市关于加强对留守儿童开展司法救助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建立了留守儿童长效救助机制。在办理案件中各种救助帮扶措施“多管齐下”,将关爱落到实处,变一次救助为长期帮扶,彰显人文关怀,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成立行动小组,对受侵害留守儿童进行专项国家司法救助。根据《办法》规定,成立由检察长为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为副组长,由控申、公诉、侦监、民行、计财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关爱留守儿童行动小组。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及时启动救助程序。明确对遭受侵害的留守儿童的司法救助不仅仅限于发放救助款,还扩大到留守儿童的实际学习、生活、心里康复各个方面。

二是主动作为,为留守儿童建立司法救助绿色通道。针对各业务部门办理的涉及被侵害留守儿童案件,控申部门提前介入,核实当事人是否符合司法救助的范围,做好司法救助的前期准备工作。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建立快速审批机制,由原来的五日内移送十日内审核改为三日内移送,五日内审核,大大缩短救助案件办理周期,让留守儿童尽快得到司法救助。



三是注重细节,避免在办案中对留守儿童造成二次伤害。针对被害人的家庭状况,生活环境,分析被害人可能存在的心理压力,提前做好预案。为缓解被害人的思想压力,避免 “二次伤害”,办案过程严格采取保密的措施。通过对被害人进行走访,谈心,掌握其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对他们进行心理减压。为了更加细致全面的保护未成年人,在办案中主动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作为救助申请人,避免未成年被害人再次面对侵害事实,造成心里伤害。

四是加强协调,联合有关部门延伸司法保护职能。根据《办法》规定,绵竹市院和市团委双方要加强信息沟通协作,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救助形成合力,最大限度保护受侵害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参与市团委、市妇联组织的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并在活动中宣传法律知识。选派检察干警在留守儿童密集的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定期开展法律小课堂活动,以案说法,提高留守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

五是发放爱心卡,为留守儿童搭建司法保护的连心桥。根据《办法》规定,为遭受侵害的符合救助条件的留守儿童,制定爱心牵手联系卡片,积极与被救助儿童保持长期联系。为每一位遭受侵害的留守儿童建立定期跟踪档案,将关爱留守儿童小组成员与被害人每一次的联系进行记录,跟进掌握受侵害儿童的成长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落实长期帮扶措施。

来源:绵竹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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