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不止啪!啪!啪!也许还有它!!!

 





骏和怡是一对恋人,

他们是大学同学,

骏活泼外向,怡温文尔雅,

对着怡,骏总有说不完的话题,怡总回以温文的笑容。



那是2008年的冬天,在热闹缤纷的圣诞节

骏牵起了怡冰冷的手

撒娇的说一句,有我你以后都不会冷啦......



七年后

兴许是七年之痒的魔咒

兴许是生活的压力

兴许是工作的忙碌

兴许是柴米油盐的繁琐

骏没有了当年的傻呵傻呵,怡也收起了当年的尔雅

每天都为各自的工作而忙碌



因为生活,慢慢的有了分歧

骏的话题不再轻松浪漫,怡却总还以沉默

慢慢的

时间……总在各自的手机上度过;

沉默覆盖了这对曾经同学眼中的天生一对



2016年,骏被公司调度外省,骏没有跟怡商量却答应了公司的调度。因此他们大吵一架,怡少有的咄咄逼人,骏除了道歉却无言以对。

最后,他们选择了和平分手

在整理共同的电脑资料时,他们看到了一个文件夹,名字是“2008圣诞节”,里面除了一条视频,什么也没有

他们相视沉默

点开了视频,那是一条金沙的广告


这条普通的金莎广告却让两人泪流满面





那一年,金莎是爱情的象征,外壳脆、内陷软、榛子香,代表了爱情的甜蜜浪漫

那一年,骏不知从哪里听说金莎是香港的正宗,而且口感跟内地不同,骏只想将最好的给怡,当时代购还没有盛行,骏只能托朋友的朋友帮忙,为了赶上圣诞节,骏连夜赶往深圳,接回了这一盒爱情的金莎。

那一年,圣诞节,骏将代表爱情的金莎双手递给了怡,看着怡眼中的泪光,骏傻笑了一晚

那一年,他们握住了对方的手......

他们缓缓的將电脑合上,相视而笑



2016年,怡辞去了工作,跟着骏去了调度的城市

2016年,他们决定圣诞节领取只属于他们的证书

时间或许会冲淡一切曾经的甜蜜,但是只要走过就一定会有痕迹!

珍惜身边那个曾经让你悸动,陪你走过平凡岁月的人!
END
第一次




第一次接近金莎是在我十三岁那年,伯父年前来家里走亲戚,提着一袋年礼,年礼里面有一盒金灿灿的东西,而那东西在电视上见过,是巧克力来的。

那晚,伯父在我心里亲戚排行榜中就快超越我爸了!

那晚,我打破往常打声招呼就进房的习惯,乖乖地坐在沙发上陪大人嗑家常,眼睛却没有从那一抹金黄中离开(嗯哼,魚不飛的确是一个现实的girl)。

那晚,金莎就占领了我床右边位置。

这一现象被我妈当奇闻的宣传,在亲戚中流传甚广,我得到的好处就是大家都知道我很爱金莎!



第一次尝试金莎,被金莎外层的果仁巧克力外皮和脆脆的威化隔心惊艳到不能自己;

还有跟着就来的,香到没朋友的榛子巧克力内陷;

到最后稍有有咬劲的原颗榛子;

金莎颠覆了我当时对以往所有巧克力的感知,层次感在当时的感知中堪称完美!



当年那张金莎包装纸还妥妥在我的新华字典第99页里被保管着。



当亲戚都知道我爱金莎之后(万分感谢为母的竭力宣传),姑姑在去香港旅行时给我捎来了一盒香港金莎。

如果国内的果仁巧克力外皮和威化隔心是脆的,香港版就只能用松来形容,入口即碎,完全无负担;

榛子巧克力内陷除了香,完全不腻;

整颗榛子是脆的!

榛子是脆的!!

是脆的!!!

突然,我觉得我要辜负了以前吃的所有金莎,更严重的是味觉感官一去不复返……
从此,只要我能控制的我都会选择来自香港的金莎,如果我不能控制产地,因为有时接受别人分享是一种情感交流,跟个人味觉感官无关!只是在回家之后我还是会想办法补吃一颗香港的金莎,然后在心里默默的说一句“噢,金莎回来了”!



第二天带着有实物有真相的香港版金莎去安利昨天的分享者,收获了崇拜的眼光和一枚同好者!

在美食的国度中知己总是在分享中巩固自己在对方心里的地位!
我和金莎度过了七年之痒,也度过十四年之痒上加痒,但是香港版金莎一直没有被超越!我心中是,我味觉也是!

那是一种儿时的情怀,更是一种对喜爱的执着!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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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诞一定要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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