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频考点财法第三章(考点62-73)

 

框架高频考点74.预算法律制度《预算法》:1994.3.22通过,1995.1.1施行第一部财政基本法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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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预算法律制度

《预算法》:1994.3.22通过,1995.1.1施行

第一部财政基本法律,是我国国家预算管理工作的根本性法律,制定其他预算法规的基本依据。

《预算法实施条例》:1995.11.2制定,1995.11.22施行

75.预算法律制度原则

公开性、可靠性、完整性、统一性、年度性

76.国家预算的作用

(1)财力保证作用

(2)调节制约作用

(3)反应监督作用

77.国家预算级次的划分

(1)中央预算;

(2)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

(3)地市级(设区的市、自治州)预算;

(4)县市级(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预算;

(5)乡镇级(乡、民族乡、镇)预算。

其中,对于不具备设立预算条件的乡、民族乡、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可以暂不设立预算

78.国家预算的构成

中央预算、地方预算、总预算、部门单位预算

79.预算管理的职权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①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②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③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①监督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

②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

③审查和批准中央决算

④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行政法规、决算和命令

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3)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①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②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③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④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4)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①监督本级总预算的执行。

②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③审查和批准本级政府决算(以下简称本级运算)。

④撤销本级政府和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决议。

(5)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

①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②监督本级预算的执行。

③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④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

⑤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各级财政部门的职权:

(1)国务院财政部门:

①具体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

②具体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

③提出中央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

④具体编制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

⑤定期向国务院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

(2)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

①具体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

②具体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

③提出本级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

④具体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⑤定期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情况。

各部门、各单位的职权:

(1)各部门:

①编制本部门预算、决算草案。

②组织和监督本部门预算的执行。

③定期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

(2)各单位:

①编制本单位预算、决算草案。

②按照国家规定上缴预算收入。

③安排预算支出。

④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

80.预算收入分类

来源不同:税收收入、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其他收入

归属不同:中央预算收入、地方预算收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

81.预算支出分类

内容不同:经济建设支出、事业发展支出、国家管理费用支出、国防支出、各项补贴支出和其他支出。

主体不同:中央预算支出、地方预算支出。

82.预算组织程序

预算组织程序包括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

中央预算的编制内容:

(1)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

(2)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

(3)返还或者补助地方的支出。

(4)地方上解的收入。

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的编制内容:

(1)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

(2)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

(3)上级返还或者补助的收人。

(4)返还或者补助下级的支出。

(5)上解上级的支出。

(6)下级上解的收入。

83.预算的审批

中央预算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地方各级预算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各级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本级政府部门应当在20日内向本级个别部门批复预算。

84.预算的执行

各级预算由本级政府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各部门、各单位是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执行,并对执行结果负责。

85.决算草案的编制

决算草案由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后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时间编制。

编制决算草案的具体事项,由国务院财政部门部署。

86.决算草案的审批

各部门对所属各单位的决算草案,应当审核并汇总编制本部门的决算草案,在规定的期限内报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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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豆豆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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