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单双号限行解除!最重要的是明年1月9日起限行将有大变化!

 

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公告按照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公告
按照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解除区域一Ⅰ级应急响应、区域二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12月22日全省自北向南扩散条件逐步好转,气象条件有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16年12月22日1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出台的邢办字〔2016〕60号、邢办字〔2016〕63号、邢办字〔2016〕65号文件要求,继续采取空气质量保障强化措施,实施机动车限行、工业企业限产等措施。

按照邢办字〔2016〕60号规定,在市主城区内,周一至周五每日7时至21时限行2个车牌尾号(限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五组,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限行区域为滨江路、百泉大道、邢州大道、襄都路围合区域(含上述街道),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自2017年1月9日起,按照新修订的《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周一至周五每日7时至21时限行2个车牌尾号,限行车辆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限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限行区域为滨江路、祥和大街、龙岗大街、东华路围合区域(含上述街道),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辆和单位通勤车、公交车、出租车、纯电动车辆、燃气车辆、学校校车、银行运钞专用车可不执行限行措施。

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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