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邢台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具体限行区域、限行时间点进来...

 

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公告按照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公告
按照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区域一、区域二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并经气象、环保部门专家会商,12月10日-12日我市将出现连续重污染过程,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16年12月9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预警,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1)市广播电视台、邢台日报社、广电网络集团邢台分公司、各通信公司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议减排措施,提醒公众做好防护。幼儿园、中小学校停止户外活动。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

(2)实行交通管制。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区内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无标车、黄标车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市区内,周一至周五采取每日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车牌尾号分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五组,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的方式,限制主城区20%的机动车通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限行区域为滨江路、百泉大道、邢州大道、襄都路围合区域(含上述街道),限行时间按照邢办字[2016]60号通知执行,为每天7:00-21:00。

(3)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最低减少3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4)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公司、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停止施工工地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作业,建筑施工现场禁止进行砂浆现场搅拌。严格落实工地围挡、覆盖、洒水抑尘措施,工地洒水每日4次以上。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工地抑尘措施。

(5)非冰冻期,增加城市道路的机扫、冲洗、洒水作业频次,每日对城市主要干道洒水抑尘作业4次以上。根据气象条件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

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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