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天跨年霾来袭!河北再启红色预警!这些市改为单双号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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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就到元旦啦

河北的小伙伴
是不是都准备跨年狂欢了
且慢!小编有个坏消息
今晚开始

重霾又杀回来了

而且一待就是一周
名副其实的跨年霾啊
连元旦三天假也不放过
另一个重磅消息来啦
今晚10点河北启动
区域红色和橙色预警
各地限行随之变化
邯郸邢台衡水改为单双号限行↓↓
重污染天气预警
今晚10点
8市启动红色预警
2市启动橙色预警
今天,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区域一红色预警、区域二橙色预警↓↓

12月29日22时起,区域一城市(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定州、辛集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区域二城市(唐山、沧州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河北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5日我省将出现一次重污染过程。

区域一(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定州、辛集市)将达到区域红色预警水平。

区域二(唐山、沧州市)将达到区域橙色预警水平。
根据《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后↓↓

停课:接到红色预警且AQI(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达到500时,在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有条件的学校可采取停课措施。对已经到校的学生,学校可安排学生自习;对未到校的学生,学校可通过远程教育等方式,安排学生在家学习。

限行:实行机动车限行,除执行Ⅱ级应急响应不受限行的机动车外,城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所有非营运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通行。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有条件的市免除公交乘车费用。

限产:工业企业在现有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基础上,最低减少40%的大气污染排放量。火电、钢铁、焦化、水泥、玻璃等原材料用量大的企业,停止原材料机动车运输。城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及以外3公里范围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停止使用。

停工: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和建筑工地作业。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后↓↓ 

弹性教学:各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限行:实施机动车限行,除各地根据实际和相关政策核准的邮政快递车、残疾人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和其他特定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对机动车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限行车辆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各市可结合实际规定每日的限行时间,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有条件的市可减免公交乘车费用;城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停止使用。

限产: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在现有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基础上,最低减少30%的大气污染排放量,也可采取轮流停产、限时停产、限产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目标;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

注明:各市具体的限行、停课、限产措施,大家可通过各市市政府最新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查看。
跨年七天霾

河北连发霾黄色预警

中南部亲们保重




河北省气象台12月29日11时继续发布霾黄色预警信号!预计今天下午到夜间,我省中南部地区有轻到中度霾,局地重度霾,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的稀释、扩散和清除,请防范。

雾霾要持续多久?啥时候能散?中国环境监测网消息:

这次重污染预计持续7天!

12月29日傍晚到明年1月5日

京津冀将遭遇跨年重污染过程

1月6日起空气质量才会有所改善



29日傍晚起 京津冀及周边区域大气扩散条件开始转差,污染物逐渐积累。

12月30日至明年1月5日 扩散条件持续不利,京津冀中南部、山西南部、山东西部和河南北部空气质量以重度污染为主,局部地区可能出现严重污染。

1月2日 虽受偏北弱冷空气影响,区域北部空气质量可能短时改善,但对京津冀中南部地区影响效果有限。

1月6日 扩散条件开始好转,污染形势有望逐步缓解。

这轮霾太心塞

元旦小长假彻底沦陷

再加上各地限行

再也不能愉快地玩耍啦
当然,大家最关注的
还是各地限行有没有变化↓↓
河北最新限行

截至12月29日下午最新消息,
启动Ⅰ级和Ⅱ级应急响应的10个城市
限行措施暂时是这样的
石家庄、保定、
邢台、衡水、邯郸、廊坊、
沧州、
定州单双号
限行;唐山两个尾号限行;辛集不限号!
如有最新情况
燕赵都市报(yzdsbwx)
会第一时间通知大家
石家庄:12月31日前单双号,元旦后每日限两个尾号

12月29日、30日、31日全天仍执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2017年1月1日开始至3月15日,石家庄开始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尾号。2017年1月1日起,公交开始收费。

2017年1月1日起石家庄限行措施↓↓

从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了解到,利剑斩污行动结束后将按照此前发布的《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今冬采暖期间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执行限行措施,即元旦起至2017年3月15日,工作日每天限行两个尾号。

元旦起至2017年3月15日,工作日早7时至20时限行;周六日及节假日不限号。限行区域为三环路(含)、古城路(含)以内市区道路。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含外埠号牌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实施机动车尾号每天限行两个号的交通管理措施。为方便市民出行,每天具体限行尾号与北京市、天津市保持一致。北京市、天津市限行尾号轮换时石家庄市同步轮换。启动大气污染防治应急响应时,执行响应限号措施。

具体限行尾号:1月1日至1月8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0和5、1和6、2和7、3和8、4和9;1月9日至3月15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4和9、0和5、1和6、2和7、3和8。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公共汽车、巡游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以及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班车通行证》的通勤班车;执行任务的警用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丧专用车辆、邮政专用车辆、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抢修通行证》的抢险车等 特殊车型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保定:12月31日前单双号,元旦后每日限行两个尾号12月29日、30日、31日每日7时至21时仍执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2017年1月1日起保定市机动车限行措施↓↓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停止执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公告

市政府研究决定,停止执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自2017年1月1日零时起,市区主城区解除本地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同时启动实施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我市与北京市、天津市同步轮换限行尾号,每十三周轮换一次。

1月1日至1月8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0和5、1和6、2和7、3和8、4和9;

1月9日至3月15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4和9、0和5、1和6、2和7、3和8;

以车辆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限行区域为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工作日限行时间:7:00—20:00,节假日不限行,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知。

自2017年1月1日零时起,市区主城区公交车不再免费乘车。

市区主城区黄牌照货车限行绕行措施继续执行,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禁行措施继续执行。

各县(市、区)、开发区参照实施。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监管,确保各项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28日邯郸:30日7时起单双号限行公交免费邯郸市政府办公厅今天发出通知,自2016年12月29日22:00起,全市范围内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市主城区、各县(市)城区内所有非营运车辆自12月30日起(每日7:00-20:00)实行交通管控,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市主城区实行公交免费。

Ⅰ级应急响应解除后,主城区取消公交免费,机动车仍实行采暖期常态化车辆限行(限行尾号:周一5和0、周二1和6、周三2和7、周四3和8、周五4和9)。

邯郸市政府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全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区域一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区域二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16〕122号)要求,预计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5日我省将出现一次重污染过程,市政府定于2016年12月29日22:00在全市范围内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一、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不要外出;一般人群停止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如不可避免须采取防护措施。在教育部门指导下,有条件的学校可采取停课措施。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

二、倡导公众绿色出行,自觉停驶2005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燃油机动车;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工业企业采取停产、降低生产负荷、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最低减少5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火电、钢铁、焦化、水泥、玻璃等原材料用量大的企业,停止原材料机动车运输;除应急抢险外,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内停止所有施工工地和建筑工地作业(电器、门窗安装等不产生大气污染物的工序除外)。矿山开采、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和水泥粉磨站停止生产,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原料生产和运输;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在保证道路不结冰的前提下,对城市道路合理安排湿扫抑尘作业。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全市禁止燃烧秸秆、杂草、垃圾和烧荒。

四、市主城区、各县(市)城区内所有非营运车辆自12月30日起(每日7:00-20:00)实行交通管控,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市主城区实行公交免费。Ⅰ级应急响应解除后,主城区取消公交免费,机动车仍实行采暖期常态化车辆限行(限行尾号:周一5和0、周二1和6、周三2和7、周四3和8、周五4和9)。

市主城区、各县(市、区)主城区及以外3公里范围内,禁止载重2吨及以上货车通行;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停止使用。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军队、警务、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单位通勤车、无线电监测车、残疾人专用车、公交车、出租车、纯电动车辆、燃气车辆及非本市车辆除外。

我市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发布,请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新预案和通知要求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国家、省、市派出督导组进行专项督导,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和媒体曝光。望各级各单位和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妥善安排好生产生活,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16年12月29日

衡水:30日0时起单双号限行节假日不限

衡水市于12月29日18时将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30日零时起小(微、轻)型汽车实行车辆单双号限行,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节假日不限行。

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公共汽车、长途客运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执行任务的警用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保险勘验救援、民生抢险保障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纯电动汽车);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一律绕城行驶,禁止进入城区。

邢台:今天22时起单双号限行公交部分免费

自2016年12月29日2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邢台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所有非营运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通行。市主城区限行区域为滨江路、百泉大道、邢州大道、襄都路围合区域(含上述街道),限行时间为7:00至21:00。据悉,邢台市市区内一元一票制线路和11路、36路免费运行,其它线路和县域内线路不免费。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区域一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区域二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并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河北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2016年O12月29日2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 ,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Ⅰ级应急响应措施:

(1)公众防护措施。

①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②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③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

④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⑤接到红色预警且AQI日均值达到500时,在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有条件的学校可采取停课措施。对已经到校的学生,学校可安排学生自习;对未到校的学生,学校可通过远程教育等方式,安排学生在家学习。

⑥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②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纯电动车辆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③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

④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⑤倡导排污单位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可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

⑥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自觉停驶2005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燃油机动车。

(3)强制性减排措施。

①除纯电动车辆、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内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

根据实际和相关政策核准的残疾人专用车、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辆和单位通勤车、公交车、出租车、纯电动车辆、燃气车辆、学校校车、银行运钞专用车和其他特定车辆除外,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所有非营运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通行(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市主城区限行区域为滨江路、百泉大道、邢州大道、襄都路围合区域(含上述街道),限行时间为7:00至21:00。加大公共交通运力,减免公交乘车费用。市主城区和县(市、区)城区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停止使用。

②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在现有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基础上,最低减少5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也可采取轮流停产、限时停产、限产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目标。

③火电、钢铁、焦化、水泥、玻璃等原材料用量大的企业,停止原材料机动车运输。

④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以外3公里范围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停止使用,大型运货柴油车辆绕行城市最外侧环线。

⑤矿山开采、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和水泥粉磨站停止生产,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

⑥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⑦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和建筑工地作业(电器、门窗安装等不产生大气污染物的工序除外)。

⑧非冰冻期,增加城市道路的机扫、冲洗、洒水作业频次,每日对城市主要干道洒水抑尘作业5次以上。

⑨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⑩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各县(市、区)政府及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职责分工,迅速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同时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29日

唐山:
23日起每天限两个尾号公交车不免费


唐山具体限行措施:一、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

1.限行时间。2016年11月23日至2017年3月15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至19时;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2.限行范围。全市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包括城市(城区)道路和公路,高速公路除外。

3.限行内容。对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包括临时车牌和外地车牌)按车牌尾号每天限行两个号码,限行尾号与北京市、天津市保持一致。2016年11月23日至2017年1月8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2017年1月9日至3月15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二、五轴及以上货车

1.限行时间。2016年11月23日至2017年3月15日,每天全天24小时。

2.限行范围。全市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除外)。

3.限行内容。对本地车牌的五轴及以上货车(含持有通行证)按车牌尾号每天限行两个号码,即把车牌尾号分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五组,当日期尾数与某组车牌某一尾号相同时,该组车牌车辆限行。如每月1日、6日、11日、16日、21日、26日,车牌尾号为1和6的车辆禁行,以此类推。 31日不限行。对由牵引车和半挂车组成的五轴及以上货车,车牌以牵引车车牌为准。

三、以下车辆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止通行范围内道路行驶

1.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车。

2.“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

3.工作期间的邮政专用车(含快递用车)、保险查勘车、殡仪馆的殡葬车、燃油(气)运输车。

4.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和专用清障车。

5.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


来源/@河北天气、@燕赵都市报

河北公安交管网

编辑/吴光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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