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2017洋泾街道阳光心园项目需求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洋泾街道残联阳光心园委托管理项目介绍及具体要求项目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洋泾街道残联阳光心园托管...

上海市浦东新区洋泾街道残联阳光心园
委托管理项目介绍及具体要求


项目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洋泾街道残联阳光心园托管项目

项目编号: 2017YJ002

项目需求方: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洋泾街道办事处
一、项目(设施)基本情况介绍
(一)概述2017年洋泾街道将为社区精神残障人士提供更专业、更全面的服务为宗旨,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在市、区政府的政策指引下,在街道多部门的协调配合下,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服务模式,深化服务内涵,通过完善“阳光心园”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系统、专业的服务团队,探索创新社区康复模式,提高专业康复水平和管理能力,致力于为洋泾街道的精神残障人士提供专业、舒适、温馨的服务。

(二)设施设备情况

上海市浦东新区洋泾社区阳光心园位于浦东新区沈家弄路891号八九一公益坊内,设有一间20平方米的教室专供阳光心园学员使用,教室内设有桌椅、书柜等设备;八九一公益坊内设有活动室、沙盘室、会议室、大会场等公共空间,能基本满足阳光心园学员开展日常活动及课程。

(三)人力配备情况

项目管理团队要求由项目负责人、心理咨询师、有心理学背景的成员组成,专职人员不少于2人。

(四)服务对象基本情况

洋泾街道“阳光心园”现有注册学员10名,非注册学员56名。“阳光心园”在册学员为处于康复平稳期的精神类残障人士,年龄在18-55周岁之间,通过上海市“阳光心园”项目全面评估并签约者。
二、项目(设施)要求
二、项目(设施)要求


(一)服务对象界定

洋泾街道辖区内持有精神类残疾证、年龄为18-55周岁之间,满足上海市“阳光心园”项目评估量表者。病情处于稳定期,且自主稳定服药患者。

(二)设施设备要求

设施设备包括阳光心园配套设施、设备以及附属装修等。

1.确保阳光心园设施设备的安全、有序运转,如遇故障要及时报修,确保服务设施设备符合正常使用标准。

2.建立健全阳光心园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财产管理落实到人,定期核对、盘点和清理,每半年上报有关固定资产方面的报告。

3.合理保养并努力增加设施设备使用寿命,实现固定资产保值。

4.设备未到使用年限已不能继续使用或因技术性能落后丧失使用价值的,按街道有关规定处理。

5.如需补充设备,可向街道提出申请,经例行程序批准后由街道办公室统一购买。

6.中选单位对阳光心园进行改造和装修必须报街道残联批准方能实施。

(三)项目目标

1.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标准,接受有关政府机构和行业部门的检查与考核,根据上海市“阳光心园”项目的各项要求运营项目,在年终评估中达到优良水平。

2.为“阳光心园”注册学员组织策划系列康复课程、心理咨询团体,并根据学员的具体情况开设各类兴趣小组、艺术课程等。

3.完善洋泾街道“阳光心园”管理制度,细化注册学员在园期间各项规章制度。

4.提高洋泾社区居民对“阳光心园”项目的了解,并为“阳光心园”项目注入新的学员,协助构建精神亲友协会。

5.通过“阳光心园”平台,改善社区居民对精神卫生及心理健康的认识,为精神残障人士营造更加尊重、理解、包容、支持的生活环境。

6.按时完成“阳光心园”项目委托管理的各项内容,接受洋泾街道委托的财务审计部门监督和第三方机构的业务评估,无财务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四)服务要求

1.“阳光心园”日常课程安排

(1)通过运用专业方法和理念为“阳光心园”注册学员开设各类课程,针对学员的需求评估及个体情况,为学员设计个人康复计划。突出“阳光心园”对精神类残疾人群体的关注,体现社区多元化、专业化、人性化的服务内涵。

(2)为“阳光心园”注册学员开设固定的艺术表达性康复治疗小组,有专业心理咨询师带领,进行具体康复工作。

(3)通过心理学专业背景,配合康复治疗小组工作的同时,根据不同学员的情况,进行个案工作,为学员提供不同的康复治疗/心理咨询服务。

(4)根据学员具体情况,开设有针对性的,以激发兴趣为目的的心理治疗活动、主题活动、节日活动等特色活动,以丰富学员日常生活。

(5)根据学员具体情况,有意识的锻炼学员的生活能力以及社会适应能力,为学员最终能够回归社会打下夯实基础。

2.“阳光心园”学员家庭治疗

通过心理咨询团体的形式,为“阳光心园”学员家属建立一个支持性团体,营造相互理解、尊重、包容的环境,让家属能够倾诉,同时能够掌握更多的照料知识与技能。

3.助餐

为“阳光心园”注册学员提供周一到周五中餐的助餐服务。若餐厅发生突发问题,中选单位需有应急方案,及时进行妥善处置,确保供餐正常进行。

4.管理

(1)完善“阳光心园”各项管理制度,细化学员在园期间各项规章制度。

(2)建立个人档案,记录康复过程,并通过专业的视角,设计个人康复计划。

(3)根据学员个人特点,为学员设计不同的班级职务,通过对集体事物的管理,实现自主化管理道路,并逐步实现生活自理、经济独立。

(4)组建“阳光心园”管理机制,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规范服务行为。

(五)服务团队要求

中选单位须拥有民政局颁发的社会组织相关证照。中选单位应成立管理团队,负责项目的具体运作与实施,包括:拥有阳光心园的管理权,全面负责日常管理与运作;制定项目计划,具体落实项目内容;提交项目工作报告、财务预决算方案;聘任或者解聘项目团队管理人员与其他工作人员,决定工作人员报酬事项;制订阳光心园基本管理制度等。

1.结合服务范围和服务要求,组建项目管理团队,明确各岗位人数,合理配备具有资质的员工。管理人员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相应专业资质证书;阳光心园服务人员须具有心理专业资质证书。

2.进驻的员工须通过组织政审,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须严格遵章守纪,遵守阳光心园各项规章制度。

3.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建立员工信息管理制度。

4.派驻员工中如有不符合上述条件或要求的,街道有权提出更换,中选单位应无条件接受。

5.定期对员工进行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方面的培训,巩固员工服务理念,提升员工服务技能。

6.因违反制度而发生工伤等事故,由中选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7.员工在上岗期间须穿着统一的制服,佩带上岗服务证。

(六)项目周期

自2017年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七)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为200,000元(人民币20万元)。

说明事项:

1.项目管理服务方式为“清包”。“清包”的含义指:街道按双方约定的服务人数,每年向中选单位支付服务管理费。

2.支付的服务管理费应是在单位报价的基础上,经街道与中选单位协商后的合同价格。合同价包括员工服务费、管理费和税金等三项。各项费用的报价及说明如下表:
项      目
要             求


1

服务费

工资

员工的基本工资不得低于本市当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工作午餐

由中选单位自理。

体检费

体检每年一次,其费用按国家统一收费标准报价。

服装

中选单位统一购置,员工工作时须统一穿着。

福利

包括高温费(每年4个月)和劳防用品费。

国定假日

加班

上半年度7个节假日,全年共计11个节假日,加班费按国家规定执行。

社会保险

按国家规定的缴纳。

公积金

按国家规定的基数缴纳。

2

管理费

含办公用品,通讯等费用

3

税    金

按上述费用合计的3.3%报价。

3.中选单位如有按其它方式缴纳社保金的,须在报价中说明,但街道支付比例不变。

4.中选单位应如实反映缴纳社保金和公积金的人数,遵守国家规定,按实缴纳。街道有权抽查员工缴纳社保金和公积金的实际情况。

5.在不降低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中选单位聘用员工人数与中选合同书相差不能超过10%。

6.支付服务管理费的要求:

(1)原则上分三次拨付,首次在合同签定后的两周内付款,第二次在通过中期评估后拨付,第三次在通过末期评估后支付剩余款。

(2)街道将对中选单位发放服务费的情况进行全过程监控,确保员工的收入、服务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合理,与标书一致。

7.国定假日、平时或双休日加班原则上仅限于必需的服务员工,且须得到街道批准,并在不影响服务工作、服务质量的前提下,由中选单位妥善安排员工调班或调休,街道不支付加班费。

8.合同履行期内,除社保金交纳基数、公积金缴纳标准和员工最低月工资标准随国家政策调整而相应变动外,其余费用标准不变。

9.中选单位采取社会化的管理模式,依法缴纳税金,主动接受地方财税部门和街道财务的指导和监督,无财务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10.部分服务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中选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关于收费价格的规定,收费标准须征得街道同意后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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