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教育局、云浮市气象局应对台风暴雨 停课工作实施细则

 

云浮市教育局云浮市气象局应对台风暴雨停课工作实施细则云城区、云安县教育局及所属学校,市直属学校:...

云浮市教育局  云浮市气象局应对台风暴雨停课工作实施细则
 


云城区、云安县教育局及所属学校,市直属学校:

为认真执行《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气象局关于建立教育系统应对台风暴雨停课安排工作机制的通知》(粤教保〔2014〕3号)的规定,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教育局、市气象局制定以下实施细则,并于2014年8月1日起执行:

一、停课标准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云城区、云安县区域内所有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统称“学校”)当接到云浮市气象台发布的台风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和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以下统称“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后,学校即采取停课措施(停课安排及应当采取的措施见附件1)。



二、提前通报


        云浮市气象台在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2小时前,用固话(号码:8863727)分别向云浮市教育局(电话:8835505,手机: 13826870533)、云城区教育局(电话:8822202,手机:13826883955)和云安县教育局(电话: 8638831,手机:13826731383 )通报,告知预计将会在2小时后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提醒教育部门做好停课准备;在正式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前10至15分钟通报以上教育部门;发布台风黄色以上预警信号后,当预警信号发生变更(包括升级、降级或解除)时需提前10至15分钟通报以上教育部门。

各级气象部门尽可能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30分钟前,通报受影响区域的教育部门,提醒做好停课准备;在正式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前10至15分钟通报受影响区域的教育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后,当预警信号发生变更(包括降级或解除)时要提前10至15分钟通报以上教育部门。



三、发布渠道


        停课通知由云浮市气象台通过电视、电台、网站、微博等渠道发布台风暴雨预警信号时同时发布时,并通过气象决策短信平台把预警信号和停课通知发给教育部门和学校联系人(见附件2)。各级学校要通过校讯通等自有手段发布停课和复课通知,云浮市、云城区和云安县教育局对所属学校停课和复课跟踪落实。

各级学校要提示学生和家长在可能出现台风、暴雨天气时,可以通过云浮电视、电台以及气象官方网站、新浪和腾讯微博“云浮天气”、“云浮天气”微信、应急气象电话12121、手机客户端等留意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发布情况,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四、发布形式


台风:

【云浮市台风XX预警信号生效】预计我市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风力可达8级,云浮市气象台于XX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XXX教育局宣布:(XXX区域内)所有学校今日停课。云浮市气象台XX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发布

暴雨:

【XXX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生效】在过去的3小时,XX雨势强烈,且预计降雨可能持续。云浮市气象台于XX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XXX教育局宣布:(XXX区域内)所有学校31日下午停课。云浮市气象台XX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发布



五、保障措施


        市教育局每年3月31号前组织云城区教育局、云安县教育局、云浮市气象局召开联席会议,总结存在问题,完善工作机制,并及时将有关工作情况报送上级教育和气象部门。

市教育局、云城区教育局和云安县教育局及所属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工作,并由市教育局将联系人手机号码汇总报送云浮市气象台,纳入气象决策短信平台。市教育局每年3月1日前对联系方式进行更新确认后报市气象台。相关联系人要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

学校要制定应对恶劣天气停课安排应急预案,并充分征求教师、家长及其他有关方面的意见。应急预案的涵盖范围务必全面,足以应对在恶劣天气下学校可能面对的各种情况,并确保各项应急措施及联络机制(学校网页、校讯通等)切实可行,各有关方面亦清楚情况。



附件:
1

停课安排及应当采取的措施
台风
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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