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出台,郑州以后不能“天天挖沟”了!

 

郑州挖沟修路有了“紧箍咒”。24日,记者从郑州市政府获悉,“郑州市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及保通路建设管理办法 (暂...





郑州挖沟修路有了“紧箍咒”。24日,记者从郑州市政府获悉,“郑州市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及保通路建设管理办法 (暂行)”已经出台,经过联合审查的道路路段,五年内不得再进行地下管线建设。僵尸围挡也有了解药——根据工程进度及时瘦身或撤除。本暂行办法自2017年3月1日执行。

郑州挖沟修路有了“紧箍咒”

“郑州郑州天天挖沟”。今后,这个段子或许该改改了。



郑州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说,郑州市市区范围内的市管道路及市内五区区管道路的占用挖掘实行联审联批制度。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应当按照工期控制、总量控制、区域控制的原则进行。

针对现在郑州挖沟修路的种种弊端,新政规定: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工程保通路的建设管理,应按照“施工服从于保通,保通服务于施工”的原则,最大限度保证道路通行能力和设施完好水平。保通道路验收合格,才能占用挖掘城市道路

今后,谁想挖沟修路,需要经过联审联批会议。

这个会议由郑州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主持,市城市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交警支队、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及相关单位参加,对申请占用掘动城市道路的施工项目进行联审联批。

据悉,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已经市城乡规划局初审同意,按照保通方案需修建保通道路,保通道路已经验收合格等条件都满足,才能上报联审联批会议。

经过联合审查的道路路段


五年内不得再进行地下管线建设

根据新规,经过联合审查的道路路段,五年内不得再进行地下管线建设,特殊情况确需建设的须经市政府批准。



郑州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说,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照道路管理权限负责对施工围挡规范、扬尘治理措施、超期施工等管控内容进行监管,对无证、违规施工和破坏市政设施的行为进行查处。

据悉,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工程超过核定工期未完工或经延期后仍未按期完工的,需补缴城市道路占用费,并由监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僵尸围挡有了解药

根据工程进度及时瘦身或撤除

在郑州,有的路说围挡就围挡,附近老百姓不知情,道路两边商户更是深受其害。

根据新规,工程开工前,要向社会公示工程内容、施工时间和相关批准文件。



备受关注的僵尸围挡,也有了解药。据介绍,工程开工后,由主管部门对所属工程进行施工围挡管理,根据工程进度及时瘦身或撤除。施工单位的材料加工厂、宿舍、车库等非必须占道施工作业项目不得占用道路资源。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郑州市交警支队负责对围挡变更、瘦身的监管,紧跟工程进度,科学管控围挡范围。

一些道路建设周期长,迟迟不还路于民。对此,郑州市特别规定:经联审联批会议批准的工程应严格按照审定的工期推进。动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向主管部门上报还路于民的期限,以正式撤出围挡日期为准,制定施工计划。每月要将本月计划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据悉,道路恢复工程质量由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管道敷设质量由管线单位负责,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塌陷或其他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工期在六个月以上的工程

保通路建设标准不能低于城市道路的标准

在郑州市丰庆路小学门口,保通路一个大坑连着一个大坑。每到工作日早上、下午,接送孩子放学的汽车、电动车常常遭遇严重拥堵。

今后,这一状况,或将改变。

根据郑州市的新规:占用城市道路进行施工的,建设单位必须按照保通方案预留或建设保通道路,工期在六个月以上的工程,保通路建设标准不能低于城市道路的标准。

同时,保通路要充分考虑非机动车及行人通行,必须设置道路标线、警示灯、警示牌等交通设施,在具备条件的路段设置人车、机非隔离设施,保证人车、机非分离。

如果道路封闭,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保通方案或交警部门要求配备专人配合交通部门指挥和疏导交通。

来源:大河报,本报新媒体部编辑整理

策划:张光辉 庞向辉

统筹:李东红

责编:李静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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