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走相告】即日起兴安人购买跨省市的汽车票需要实名制!出门记得带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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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磅消息!根据交通运输部修订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要求,自2017年3月1日起,乌兰浩特汽车站实行实名制售票制度,不用任何身份证明就可在汽车站购票乘车的时代将一去不返了。


  据悉,截至2月末,乌兰浩特汽车站完成了售票系统的升级工作,并于3月1日正式开始执行实名制售票。省际、市际客运班线旅客购买车票时,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才能购票。也就是说,若从乌兰浩特市购买跨兴安盟和跨内蒙古自治区的目的地的汽车票需要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另外,同一班次内,一张身份证只能购买一张车票,如需购买多张车票,必须提供每一位乘车旅客的身份证。汽车站的工作人员还介绍,如需购买跨省、跨市的目的地的儿童汽车票,儿童有身份证时,出示身份证;若儿童还没办理身份证,可直接购买。


  3月2日上午,记者在乌兰浩特汽车站的售票处看到,各售票窗口已张贴了提示旅客持有效身份证购买汽车票的字条:
  下图为一位正在购买从乌兰浩特市到齐齐哈尔市的旅客出示了身份证,汽车站的工作人员正在为他办理售票手续:
  在售票大厅,记者还看到有旅客并不知晓购买省际、市际汽车票时需出具有效身份证件,汽车站的工作人员分别解释并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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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荀丽艳 本报记者 灵犀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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