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企业减负,如皋是这么做的!

 

前言 近年来,受国际国内环境影响,我市部分企业经济效益下滑,职工流动性较大,为充分调动企业发展的积极性...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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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受国际国内环境影响,我市部分企业经济效益下滑,职工流动性较大,为充分调动企业发展的积极性,提高职工就业的稳定性,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我市推出社会保险“减负套餐”,为企业降低用人成本、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注入新的活力。



1失业保险费两降一补



自2013年8月起我市失业保险费率由3%下调至2%,即单位缴费费率由2%调整为1.5%、个人缴费费率由1%调整为0.5%。至2016年3月份,已为用人单位降低成本6473万元,减轻职工负担6473万元。2016年1月起失业保险费率将继续下调,由2%下调至1.5%,单位缴费费率再降0.5%,2016年全年预计将为用人单位降低成本约2800万元。同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即2015年至2020年底,全市范围内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及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上年末该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按企业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补贴。

  符合条件的企业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市劳动就业管理处提出申请(2016年申请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市劳动就业管理处以社保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为依据进行评估审核,每半个月确定一次补贴名单和补贴金额,并在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如皋市公共就业服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劳动就业管理处按失业保险基金拨付程序申请拨付资金,并在财政资金到账后的15个工作日内拨付到相关企业社保缴费账户。

2生育保险费降0.3个百分点



我市从2015年5月起生育保险费率从0.8%下调至0.5%。至2016年3月份,已为用人单位降低成本1136万元。

3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在即



按照“总体降低、细化分类、健全机制”的原则,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将工伤风险类别由原来的三类细化为八类。一至八类的基准费率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8%、1.2%、1.7%、2.1%、2.5%、2.9%、3.1%、3.3%。根据南通市统一部署,此次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将从2015年10月份执行,相关工作正稳步推进,预计2016年度将为用人单位降低成本约2550万元。

  有关养老保险费率调整及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等工作,我市将根据国务院出台的规定及省、市要求适时推进,让企业和职工及时享受“减负套餐”带来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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