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佳铭:“辩诉交易:司法正义与效率的平衡”

 

“存在即是合理的”,辩诉交易旺盛的生命力背后有许多值得我们探索和借鉴的地方。...

活动概况
2017年5月18日,京都刑事辩护研究中心和耶鲁大学中国中心在京都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了“美国辩诉交易制度给我们怎样的启示”研讨会。

美国资深律师梅琳达·萨拉法,美国驻华大使馆法律顾问胡依婷女士,耶鲁大学中国中心主任唐哲先生,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所名誉院长樊崇义教授,武汉大学林亚刚教授,清华大学张建伟教授,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田文昌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原庭长高贵君先生,国家检察官学院孙锐教授等专家、学者,以及京都律师所的朱勇辉主任,梁雅丽、门金玲、颜九红律师,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毛立新等来自律师界、媒体界的近百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与会专家发表了精彩的主题分享。

以下内容是京都刑事辩护研究中心主任邹佳铭律师在会议上的致辞。

尊敬的各位老师、律师同仁、媒体朋友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京都律师事务所可谓群星璀璨、嘉宾云集,既有不远万里、奔波而来的美国法律同仁们,也有一直关注中国司法实践的法学专家们,还有在座的来自四面八方、各行各业的嘉宾们。对您们的莅临和支持,我们一并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尤其要感谢耶鲁大学中国中心,他们一直关注中国的法治发展和中美法律文化交流,没有他们牵线搭桥,就没有今天的活动。

京都刑事辩护研究中心主任邹佳铭律师
如何解决司法资源的稀缺性和日益增长的犯罪率、司法公正和效率之间的矛盾,是现代国家面临的共同难题。美国从19世纪30 年代开始辩诉交易,到70年代使之合法化,其实司法实践和理论对它的争议和诟病从未停止过,但是它却表现出非凡的生命力,现在美国大约90%左右的案件是通过辩诉交易解决的。当前,辩诉交易制度已经跨越美国国界,传播到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许多国家和地区。“存在即是合理的”,辩诉交易旺盛的生命力背后有许多值得我们探索和借鉴的地方。

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任何制度的有效执行都有赖于其生存的文化背景和执行者的观念,否则就会出现“南橘北枳”的困境。辩诉交易在美国萌芽、发展,与美国法律对刑事诉讼所持有的“纠纷解决观”、刑事契约观、平等对抗的诉讼结构、被告人的主体地位等观念和制度都密切相关,某种程度上,美国辩诉交易制度是对其正当程序的刚性所做的一种调整。但是在我国尚未建立真正的程序公正理念的现实背景下,如何在现有的法律文化和制度中容纳这种协商、契约式的诉讼制度,需要更多的智慧,也面临更多的考验。

尤其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背景下,如果我们不能正视人类认识能力和司法资源有限性的双重限制,刺破“司法正义”的神秘面纱,对有限的司法资源进行科学的整合和分配,就难以在重大复杂案件中真正做到“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判决结果形成在法庭”,从而在我们的能力范围内实现最大可能的公正。

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分别代表了司法正义和效率的两个方面,它们互为条件,相互促进,不可偏废。虽然不存在超越一切价值、触手可及的司法正义,但是正义的底线是永远存在的,那就是刑事法治的基本原则,这也是我们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可僭越的底线。

2016年11月16日两院、三部门颁布了《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在这部框架性的文件中,还有很多具体的细则条款和支撑制度需要进一步探索,尤其在如何保证被告人的平等协商能力?如何审查被告人认罪的真实性和自愿性?如果没有体现从宽处罚,被告人如何获得有效救济?这些问题都是我们期待今天各位专家和大家分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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