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速递┃精彩不断线,ITrust研讨会次日发言火速呈现!

 

ITrust网络环境中文件与档案信任国际研讨会进入到第二日,同样的会场,不一样的发言,同样的精彩!跟着“事儿”一起回顾一下ITrust国际研讨会次日的精彩内容吧~...

InterPARES ITrust

2017-4-23
广大与会者依然沉浸在ITrust网络环境中文件与档案信任国际研讨会在国内外学术专家的激烈观点融合与碰撞之中,而会议已经进入到第二日,同样的会场,不一样的发言,同样的精彩!

下面,就跟着“事儿”一起回顾一下ITrust国际研讨会次日的精彩内容吧~
早上,会务组工作人员早早地到了会场准备继续为大家服务,八点左右,各位与会者陆陆续续到达会场,有人热烈讨论和交流,有人在静静等待。

不一会儿,落座完毕,今天的会议发言正式开始。
刘越男
李静雅


首先发言的是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副院长、电子文件管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及InterPARES信任项目亚洲队研究员刘越男教授和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档案学专业2014级本科生、ITrust亚洲队研究助理李静雅,她们共同作了题为《法律领域中电子数据和档案领域中电子文件的概念比较与对接》的精彩发言。刘越男教授列举、分析了我国的各种有关法律,发现电子数据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可操作性变强,相应地,电子文件管理的理论和实践不断发展,确立电子文件的法律证据地位成为档案工作者的重要目标。她采用基于法规标准文本的比较分析方法,重点对比了法律界和档案界对电子数据与电子文件概念的定义,发现了电子文件与电子证据间的关系,并对法律和档案领域的概念进行完美对接。接着,李静雅同学对法律领域和档案领域的电子数据完整性与电子文件完整性的定义进行深入阐释和对接,正确认识了两个不同领域对同一事物的区别和联系。



接下来,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2015级博士生,ITrust亚洲队研究助理范冠艳基于LEDE项目的比较研究,详细阐释了数字环境中的电子证据规则。她提出中国各领域内出现了很多数字记录和电子证据,并比较了我国传统证据规则和新型证据类型,发现我国当下存在无独立立法、法界观点分歧大、司法实践经验不足等问题,然后,以此为背景,引入和介绍了加拿大数字环境中的证据法 (LEDE)项目,对该项目的产生、目标做了详细介绍,该项目全面阐述了加拿大环境中的数字证据带来的各种法律问题,并发布了《阶段性报告》。她还详细介绍了报告中“电子邮件和社交媒体是诉讼中最常遇到的数字证据类型。”等六大研究发现,同时以《数字环境中的证据法》的研究视角为基础框架,确定了我国的初步研究问题。最后,对证据、电子证据以及证据力等概念进行了解释,发现了6大方面的各种问题。



ITrust亚洲队联合负责人、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王健教授及其团队以移动互联时代中的政府社交媒体为对象,通过文献研究、问卷调查、实地调研、WCI指数分析等研究方法,考察了中国政府社交媒体的功能定位、影响力与公信力,调研了公众对政府社交媒体的信任度与期望,剖析了政府社交媒体文件管理的现状、问题与障碍;同时在分析InterPARES Trust北美队相关研究(NA05)所得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国外政府社交媒体文件的管理模式开展研究,分析了利弊及对我国的启示。王教授介绍了研究背景中的文件管理数字转型方向和思路。重点介绍了分进合击的研究方法实施情况和获得的研究结果,同时为我们展示了国外政府社交媒体文件管理的案例、模式及其利弊分析,提出我国政府社交媒体文件管理的战略思路。



来自哈西特佩大学的博士生、微软合作伙伴软件顾问塞夫姬.奎因珍.屯赤以哈西特佩大学为例,对电子记录管理系统易用性与人机交互进行了评价。我们为什么需要电子文档管理系统?它的可用性是什么?针对这些疑问,塞夫姬.奎因珍.屯赤为我们展示了她们的研究成果。她发现当前存在雇员拒绝使用、技术接受程度低等问题,然后,通过服务器日志分析、走发式调查两种途径和方法评估了系统可用性。走发式调查中,通过确定施耐德曼准则、诺曼规则等评估标准,挑选了4种用户角色并告知评估者,历时15天,评估了30个系统页面,发现了关于系统建设的各种问题,比如由于缓存机制,仅仅依靠系统日志,他们无法处理用户完成一项任务的路径,也无法知道用户对哪一个页面元素存在疑问。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战略研究员、 InterPARES信任项目亚洲队研究助理陈珊珊女士详细分析了中国数字记录产生证据效力的障碍,并且根据实践工作,结合相关理论与技术,思考、提出了相应的改进策略。陈女士提出,数字记录越来越多地产生于我国的方方面面,但关于它的争议也称为新焦点。在纠纷中,数字记录需要从电子证据的角度证明案件的真相,但因其易改动、易隐藏等特性,使得该记录证据属性很难得到保证。证据学对数字记录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有各种要求,而当前面临着真实性、完整性和关联性都难以判定的障碍。认为应推行数字身份认证技术确保数据来源可追溯、应用电子签名技术降低数据证明成本、应用电子签名技术降低数据证明成本、采用时间戳技术辅助数据形成过程可信,并通过电子病历作为实践进行了论证。



最后,ITrust 亚洲队联合负责人、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谢丽教授,作了题为《基于隐私的考量:中国与欧盟实践的对比》 的闪烁着理性光芒的精彩报告。发言将中国与欧盟关于隐私和个人数据保护方面的实践进行了对比,首先,全方位解释了隐私和个人数据的概念,然后全面介绍了欧盟和中国的实践情况,并且对线上环境予以特别关注。她还深层分析了隐私和个人信息在中国、欧盟有关法律及条文中的呈现和区别。她分析数据主要是定义了“个人数据”和“个人信息”的两项法律,即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欧盟)和国家安全法(中国),通过分析指出了它们的相似之处和区别,并提出了需要进一步探究的问题。




上午的发言结束后,与会者争先抓住机会就发言人的内容和自己在实践工作、学术研究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向发言者提问以期解除自己的困惑、得到一丝启发与灵感。提问时间有限,短短十分钟左右却引起了与会者的激烈讨论,露西安娜教授等针对发言内容进一步阐释了相关概念的内涵和研究背景,与会者围绕电子文件的证据效力所涉及的管理、司法、技术问题等展开了热烈探讨。
历时一天半的ITrust网络环境中文件与档案信任国际研讨会在广大人士的殷切期盼中拉开帷幕,时间如白驹过隙,忽然而已,会议落幕了。与会者在不舍中走出会场,同新老朋友道别并期许再会。会议终有时,学术友谊始终是进行时!
(本文系“档案那些事儿”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哦~)

撰文:田呈彬

图片:吴爽、张汪嫒等

编辑:韩蕾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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