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车主注意啦!市区新增4处监控设备,不让人行道行人、违规掉头拍到罚200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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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老司机,
注意,前方高能!
中心城区新增一批交通技术交通设备,
11月10日起就要启用啦!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自2017年11月10日起,汕头市中心城区将新启用4个路口、路段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那么这些监控设备都安装在哪些路段?
抓拍哪些交通违法行为呢?
敲黑板,划重点。
各位司机朋友赶紧搬小板凳过来围观,
小编这就来给大家介绍介绍!
4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位置
中山路与金环路交叉口


外马路与大华路交叉口


韩江路的黄山路至泰山路路段(含黄山路及泰山路交叉口)
长平路的金环路至华山路路段(含金环路及华山路交叉口)


抓拍内容
1、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处罚标准:罚款200元,扣3分

2、机动车在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
处罚标准:罚款200元,扣3分

3、机动车逆向行驶。

处罚标准:罚款200元,扣3分

4、机动车违反禁止停车标志、禁止长时停车标志或禁止停车线指示。



处罚标准:罚款200元

5、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以后大家开车经过这些路口、路段得注意啦,
最后,小编再教大家一个避免被监控设备抓拍的小窍门,
那就是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这不仅能使自己不被处罚,更能保障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看到这里,也有不少网友有这样的疑问:
为何只处罚汽车
行人和摩托车违规怎么就不处罚?
交警蜀黍是这样回应的:


从2017年7月28日至8月17日,半个多月来,交警蜀黍就查纠了11027宗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占总交通违法行为的26.52%。
金平二中队民警到金砂东厦路口仅仅半小时就查获四宗非机动车(自行车)驾驶员“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下面这些行为中,有很多是非机动车车主和行人经常做的,但大家可能都不知道,其实这些都是交通违法行为。
误区一:非机动车“骑”上人行道


有的非机动车车主为了贪图方便,在过人行横道时不下车推车。这对行人来说是很危险的,尤其是电动车,车速相对较快,容易撞到行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误区二:非机动车载物不限尺寸


我们经常看到街上卖气球的人将整个单车扎满气球,非常有少女心。其实这种做法是错误的,载物太多、体积太大,容易让非机动车失去平衡,也容易因为遮挡其他车主的视线而发生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上对非机动车载物有明确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 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二)三轮车、人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1米;
(三)畜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辕,后端不得超出车身1米。
自行车载人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误区三:喝完酒不能开车,那就骑单车吧
朋友聚会喝醉酒后,懒得叫代驾,也知道喝酒不能开车。有的车主就想着“骑单车总不能算醉驾吧”,于是就摇摇晃晃地骑着小单车回家。

事故往往就是这样发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第(三)款规定:

不得在道路上醉酒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误区四:在路上骑双人自行车观光


七夕节到了,在景区内骑双人自行车观光是一件浪漫的事,但是有些游客把两座的观光自行车骑上了马路,这就把浪漫变成了危险!

其实这种骑行观光自行车(2人以上)是供景区游客在景区内骑行观光的,它的转向及刹车制动不稳定、安全性能及防护性能低,扰乱机动车正常通行秩序,极易诱发道路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第(七)款规定:

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误区五:在马路上玩滑板等各种freestyle
日本动漫《名侦探柯南》中,柯南经常带着小滑板出行。
有的人喜欢玩滑板,觉得滑板便携,就想着带滑板出行,却不知这也是交通违法行为。

不只是滑板,旱冰鞋等等滑行工具都是不能上路的。同时行人也不能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二)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交警蜀黍温馨提醒:不要以为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就可以躲避查处,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在过马路或在马路上驾驶非机动车时遵守交通规则。
来源:汕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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