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子胥》,论如何策划一场完美复仇

 

一段美的生活,不管是为了爱或是为了恨,不管为了生或是为了死,都无异于这样的一个抛掷:在停留中有坚持,在陨落中有克服。...



一段美的生活,不管是为了爱或是为了恨,不管为了生或是为了死,都无异于这样的一个抛掷:在停留中有坚持,在陨落中有克服。

——冯至《伍子胥》



今天写一写冯至的《伍子胥》。最初知道这本书是看了鹦鹉史航的微博。有人让他列一个现代文学的推荐书单,他说,“推荐废名《桥》,冯至《伍子胥》,李劼人《死水微澜》,按顺序来”。于是我就先买了前两本,试读一下,不期望能读出什么高度来,只求跟风吧。

冯至和废名是有交集的,二人在1930年合办过一本叫《骆驼草》的周刊。在那个时间段里,继《阿Q正传》激水投石之后,一批作家和作品挣脱个人自述式的文学模式而向广大的社会面开拓,开始走向成熟。于是,茅盾写了《子夜》和《林家铺子》,萧红写了《生死场》,沈从文写了《边城》,丁玲写了《莎菲女士的日记》,巴金写了《憩园》,赵树理写了《小二黑结婚》,张爱玲写了《倾城之恋》,如此种种。冯至的这本《伍子胥》便是在这一时期写成,那时他正在西南联大任德语系教授,三十出头,正是人生创作力最为旺盛的好时光。在教书的闲暇,他读散文,写诗,他读歌德,也读里尔克。所以,当他选择讲述伍子胥这段悲情的故事,他没有如巴尔扎克那样把一个特定社会的风俗作一次系统的介绍,也没有陀思妥耶夫斯基那样,把那逃亡者颤动的灵魂细细分析、重重锤炼。如果这个“一夜白头”的复仇故事交给别人来写,不知会如何的狂风迭来,暴雨交加,但这一切却被冯至梦似的抒写冲淡了,没有重量,只有美的幻想,如扇上的烟云,如闪现的星芒。
《伍子胥》写的是历史上著名的“复仇之神”伍子胥的故事。伍子胥的一生,如果拆解来看,可以拍成几个剧本:携仇离楚——奔吴复仇——掘墓鞭尸——成吴霸业——自尽身死。这简直就是中国的奥德赛(就是莎士比亚的那个奥德赛)嘛!这部小说只截取其中一段,单讲伍子胥为了父兄的仇恨,不得不离开熟识的家乡,投入一个辽远而生疏的国土,从城父到吴市(从楚到秦),中间有许多意外的遭逢,有的使他坚持,有的使他克服,是他一生中最有意义的一段。因为冯至是个诗人,故事中流淌着充满韵律的语言,主人公的流亡与复仇也显得诗意盎然,是更偏向“散文诗”的一种文体,是一种“存在主义”的美学范式。现随手抄送几段,以便看客纵览。

城父,这座在方城外新建筑的边城,三年来无人过问,自己也仿佛失却了重心,无时不在空中漂浮着......伍尚和子胥,兄弟二人,天天坐在家里,只听着小小的一座城充满了窃窃的私语......若是回想起他们的幼年,便觉得自己是从肥沃的原野里生长出来的两棵树,如今被移植在一个窄小贫瘠的盆子里,他们若想继续生长,只有希望这个盆子的破裂。

子胥一边说一边望着那只没有系上弦的弓......这时,焦躁与忍耐在他的身内交战,仇恨在他的血里滋养着。时而感到侮辱,时而感到骄傲,在侮辱和骄傲中间,仇恨的果实一天一天的在成熟。

蒙受着这样大的耻辱,冤屈不分昼夜地永久含在口里而不申诉,只为培养着这个仇恨的果实,望它有成熟的一天。

他对着烛光,全身都在战栗,那仇恨的果实在树枝上成熟了,颤巍巍地,只期待轻轻的一触。

旧皮已经和身体没有生命上深切的关联,但是还套在身上,不能下来;新鲜的嫩皮又随时都在渴望和外界空气接触。子胥觉得新皮在生长,在成熟,只是旧皮在什么时候才能完全脱却呢?于是他处在痛苦之中。

在长途跋涉中,子胥无时不感到身后有许多的事物要抛弃,面前有个绝大的无名的力量在吸引。但他打消了拜访季札(插一句,就是季札挂剑那个季札)——那个连王位也不屑一顾的人——的念头。这是一次“断念”:正如掘发宝石的人分明知道什么地方有宝石,掘发泉水的人分明知道什么地方有泉水,但是限于时间,限于能力,不能不忍着痛苦把那地方放弃。


伍子胥,忧患中人也。其之人品,历史上似有公论。司马太公是这样评价他的,“怨毒之于人甚矣哉!王者尚不能行之于臣下,况同列乎!向令伍子胥从奢(伍子胥父亲)俱死,何异蝼蚁。弃小义,雪大耻,名垂于后世,悲夫!方子胥窘于江上,道乞食,志岂尝须臾忘郢邪?故隐忍就功名,非烈丈夫孰能致此哉?”由此可见,司马迁虽然对伍子胥破楚时掘墓鞭尸的暴行不满,但念在他能够忍辱偷生、卧薪尝胆,最终为父报仇、封王拜相、名震天下,不失为大丈夫!范仲淹还曾为他作诗一首:

胥也应无憾,至哉忠孝门。

生能酬楚怨,死可报吴恩。

直气海涛在,片心江月存。

悠悠当日者,千载祗惭魂。
记得小时候初读《史记》,只记得他一夜白头、掘墓鞭尸、夫差赐死这些片段,但对这个人物的性格,印象确是极为模糊的。那时只知伍子胥绝孝纯忠、国士无双,就像京剧《未央宫 斩韩信》里唱的那样,“说什么忠臣死的冤,道什么忠良死的屈“,现在看来,不免流于肤浅。究其缘由,怕是因为当时只把伍子胥看成“故事”,没把他看成“人”。想来也是,“早岁哪知世事艰,中原北望气如山”,自己都没有故事,何谈理解别人的故事呢?未得察遍世上的真实,又怎能体味人间的悲欢?十多年后,人生还是没有故事,倒是凭添许多事故。多少个心如刀绞的日夜,我们也和伍子胥一样独坐天明吧?惟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伍子胥的一生,怕是没有笑过。送走了旧的仇人,又迎来的新的敌人。“我这一生何曾由得过自己?”安陵容这样慨叹,伍子胥又何尝没有这样问过自己?

重读伍子胥的种种,我读出一个“苦”字。众生皆苦,心怀仇怨者甚苦。人生之苦,皆因无力回天却又耿耿于怀。伍子胥的一生,便是被这种耿耿于怀的命运裹挟。如果能重头来过,他又何尝不愿做回一个垂首朝堂的翩翩公子。闻鸡起舞,剑胆琴心,迎忠直的父亲下朝归来,与贤明的兄长把酒天明,子胥的一生,也应该是有过这般快乐的光景吧。可是命运不会一直对你温柔以待,他手上的一切在被短暂的给予之后又被残酷的剥夺。昭关之患,一夜白头,此时的伍子胥在做困兽之斗。长夜难明,换做是我,惶恐与凄凉必定胜他十倍。然而,灭门之仇,故国之怨,不能忘,也不敢忘!纵使世人绯我谤我,也要活一个快意恩仇!在楚国困顿窘迫之日,在吴国乞讨糊口之时,伍子胥怀揣着这口恶气,如眼睛滴血的鹰,如屏气低喘的狼,仇恨让他学会了谋划与等待。就这样一直往前走吧,即使不知道这条路通往何处。走在这条路上,伍子胥没有丝毫的自我反省与怀疑,更不会像哈姆雷特一样纠结“生存或者毁灭”的问题。这一切无关善恶,只为雪耻,磨刀霍霍,至死方休!

仇恨是会随着时间消解的,正如悲伤是需要反复练习的。十六年来,是什么支撑伍子胥钢牙咬碎的一路走来?可能杀父之仇的背后,也有一种自我实现的快感吧。我猜,他对吴国的统治者们(阖闾和夫差)是做过承诺与嘱托的吧:“我助你成就霸业,你替我报杀父之仇!”,这一天是伍子胥的重生之日;“将我的头悬挂在城南门,让我亲眼看见越国的士兵攻入吴国”,这便是他的死亡之期了。其父死于对楚王忠心耿耿,而伍子胥偏偏选择再做一回忠臣;功高震主本应功成身退,伍子胥却偏偏置若罔闻。说什么“飞鸟尽,良弓藏”,似这等汗马功劳也要前功尽弃,换得身首分离。他看到吴国的覆灭了吗?没有。原因是夫差将他的尸体装入鸱夷革囊,扔进了江里。有人说这是伍子胥一生杀戮太多的报应,我却不以为然。光阴的眼中你我只是一段插曲,美人迟暮,英雄白头,只不过是历史在重新洗牌。孟子说,“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小人之泽,亦五世而斩”,圣明不过如此了!
只有强悍无比的心灵,才会真正的把苦难当作一种命运的馈赠。“苦”是一件好事吗?我不这么认为。你现在的每一丝成熟释然,都是岁月在你身上的鞭挞与伤痕。若能永远岁月静好,谁又愿意满目疮痍?你那么懂事,想必食遍了人间烟火。真正成就一个人的,不是单纯的压抑与落魄,而是起落,是浮沉,是十年生聚,是重头再来。昨天晚上,我在看《吐槽大会》,李诞在点评小沈阳的时候说的一段话我特别喜欢:“小沈阳吃过大苦。他春晚之后的所有光鲜都是在偿还这种苦。现在偿还的差不多,他(指小沈阳)也该回去受苦了。”包括最近重新出现在大众视野的章子怡,也是经历了华纳高层男友的背弃、泼墨门、诈捐门的喧嚣,真实地感受到了人生的落寞。她曾经对记者说过,“那段时间我不敢有自己的世界。因为如果我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我只有去上吊。我只好去寻找一个悲情的角色,寻找一段曲折的人生,让它陪伴我直到尽头。”终于,她遇到了《一代宗师》的宫二。剩下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这部电影成为了章子怡的翻身之作,影后拿到手软。她又一次扬着那张让许多人憎恶的嚣张面孔站在了人前。“话说清楚了,不是你还的,是我自己拿回来的。”这是电影里她对仇人马三说的话,也是她对命运的回敬。

歌德写过一首诗,《幸运的渴望》,最后送给大家:

只要你还不曾有过,

这个经验:死和变!

你只是个忧郁的旅客,

在这阴暗的尘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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