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曹操宗族墓磚文書體考略

 

亳州地處皖北,位居黄淮中部,古稱中原,因商湯都亳而得名。東漢時稱譙,爲豫州刺史治所。...



亳州地處皖北,位居黄淮中部,古稱中原,因商湯都亳而得名。東漢時稱譙,爲豫州刺史治所。三國時爲魏五都(洛陽、長安、譙、鄴、許)之一,置譙郡。亳州歷史悠久,尤以曹操故鄉聞名遐邇,爲全國歷史文化名城。近幾年在城南郊發現了曹操宗族墓群。目前發掘出有文字磚的墓葬已達七座,出土字磚446塊,共計1657字。其中有城南郊一華里處董園村1號漢墓(以下簡稱“董1墓”)出土的226塊,計808字;靠近南護城河處元寶坑村1號漢墓(以下簡稱“元1墓”)出土的146塊,計638字;城南郊五華里處曹四堌堆大墓群附屬1號漢墓(以下簡稱“曹四1墓”)出土的77塊,計220字。至今尚有四座墓没有發掘。這些墓葬的年代大都建於東漢桓、靈二帝時期,即曹操祖父曹騰發迹之後。

在這七座墓磚銘文中,我們不但發現有相同的人名、事物,而且還發現有同一人的手迹。所有墓磚規格一致,這些都説明當時應有一個專製墓磚的工場。當然,各墓中的磚文亦各有其特徵,如元1墓磚文突出會稽郡曹君,董1墓突出曹侯,曹四1墓突出豫州刺史曹某。字磚銘文的書體還反映出這個磚窑的規模很大,延續時間很長,製磚人很多,身份也較爲複雜,有曹家官衙裹下屬的小吏(恐怕應是磚窑中身份最高的了),還有刑徒、家奴、雇工和從外地徵集來的勞役(包括邊遠地區的一些少數民族)。基於以上因素,曹操宗族墓磚文成爲研究中國書法史的珍貴寶物和資料。

在這批字磚中,除極少數朱書磚及一些陽文模印磚外,數量最多、也最引人注目的是陰文刻書磚。所謂刻書,即是用一種近似髪簪之類的細棒型器物作筆,在未乾的磚坯上刻出文字。刻寫的位置在磚的正反兩面或側面及端面。每塊磚上文字數目不等,少則一字,多則三十餘字。這些字磚文字清晰,猶如用毛筆揮寫於紙帛之上,有很高的書法價值。

這批字磚的書體,以真書和行書爲主,約佔一半以上,隸書次之,還有不少屬於章草、今草體。古代寫字有正體輿俗體之别。統治階層所用書體規範嚴格,名曰“正體”;相反則把民間流行廣泛的書體貶爲“俗體”。從曹墓字磚看,文字雖出自上述幾種人之手,理應有正體、俗體之分,奇怪的是在這一千多個字中,並不曾發現其間有甚麽懸殊的差别。這一情况使我們對東漢社會總的書法趨勢有了進一步的認識。

隸書在西漢已經開始盛行起來,但行、草、真書又於何時漸趨成熟並開始流行?由於史料的缺乏,這一問題長期懸而未决。此次曹操宗族墓磚的出土,恰恰爲我們解决這一問題提供了極重要的依據。字磚較爲規範的隸書如元59號磚,文曰“作此大辟(壁)者丁永豪故核”,結字及點畫的刻劃都十分熟練,反映了東漢末期隸書的普及水準。從另一塊元62號磚上的“無想俱然之”六字,我們可以清楚地發現,由於要適應快速簡捷的書寫要求,帶有隸書遺迹的行書萌發了。在這裏隸書的横扁體態以及在每個字中幾乎都要突出的長捺,被極大地削弱了。“然”字中部的點與横之間還發生了連綿。元38號磚“乃至逮没君,小人當即蹪,親拜葬,臣均”共16字,比元62號磚更近一步,已經徹底擺脱了隸書的固有模式,蜕變爲成熟的行書體。我們知道,一種新書體的誕生,必然要經過一個萌生、發展、成熟的過程,這充分證明,曹操宗族墓磚文中楷書的發展與行書的成熟,絶非是這批製磚人即興發明創造出來的,它的源頭必然在延熹之前。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兩種草書體,即章草與今草,也同時出現在曹氏墓磚之上。關於章草一名的由來,一説始於漢章帝,一説是用於奏章之書體。這兩種説法都有望文生義之嫌,是靠不住的。另一解釋爲:章草是隸書的速寫,又稱草隸。章草體勢平正,筆法亦與隸書頗近,故此説較爲妥當。元2號字磚上的“會稽曹君”四字,結構已是地道的章草書體。聯想到流傳至今的晋以前的章草書遺迹均不可靠,那麽對於出自漢人之手的這件磚文真迹,便不可小視了。

曹墓字磚上的大草真迹同樣是這批刻劃磚文的精華。這類草書字體簡練,結構精當,“書寫”純熟。如元39號磚“爲將奈何吾真愁懷”八字,可謂一篇大草傑作,實爲漢魏金、石、簡和帛書所未見。

曹墓字磚上兩種草書同時出現,給我們提出了新的探討課題,即章草與今草的關係。如果説章草源於隸書之速寫,那麽今草又源於何時、何種書體呢?

清包世臣在《藝舟雙楫》裹説:“校勘《晋書》,見《衛瓘傳》云‘漢興而有草書,不知作者姓名’。”令人欣慰的是,今天曹氏墓磚的出土使這一記載得到了有力的印證。新興的草書起自民間,當然“不知作者姓名”。包氏還在該書《論書十二絶句》中有“伯英遣篆爲狂草”之句。伯英即酒泉張奂之子張芝,東漢人,善草書,時稱“草聖”。張芝真迹難覓,但曹氏字磚上無名氏所作草書,運“筆”飛動,體勢磅礴,已足見東漢時期一般人草書水準之高,又何况是被譽爲“草聖”的伯英先生!

有一點可以肯定,今草並非僅僅源於章草和行書,復章爲草的説法是不確切的,行變爲草的説法也是出於想當然。因此,可以初步斷言,章草、行書、今草之間並不是簡單的“父子”關係,更絶非“父子孫”的關係。這一點,曹墓字磚的原迹作了有力的回答。

在曹操宗族墓磚文未被發現之前,許多人認爲隸書自秦出現以來,發展於西漢,盛行於東漢,至魏、晋、齊、梁間,真、行、草書方纔相繼出現。1965年在我國學術界開展的有關《蘭亭序》真僞的辯論,其主要焦點就是有關真、行書出現和形成的年代問題。正因爲有些人以東晋時期不會有真、行書體的可能,來作爲堅持《蘭亭序》僞説的理由,故而對東漢張芝與三國鍾繇的作品也更有疑問了。十多年過去了,這一長期争論未休的問題,終於由曹操宗族墓磚文作出了無可辯駁的裁判:即是説,早在東晋一個半世紀之前,由於行、草書的成熟及楷書的萌生,東晋王羲之寫出《蘭亭序》那樣的書體已是完全有可能的了。

漢代是我國書體及書法藝術發展過程中最爲重要的階段,並取得了豐碩的成果,正因爲如此,一個半世紀後的東晋纔有條件成爲中國書法藝術史上的又一個高峰。

作者简介:

李灿,1924年生,汉族,安徽亳州人,副研究员,长期从事考古研究工作,创建亳州博物馆,发现并抢修花戏楼、曹操地下运兵道、曹操宗族墓、汤王陵等珍贵文物古迹。现任或曾任中国博物馆学会第一、二届理事,中国考古学会会员,中国文物学会会员,安徽省政协委员、博物馆学会副会长、考古学会理事、社会科学联合会理事,亳州市政协委员、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名誉主席、博物馆馆长等。曾获全国文物、博物馆系统先进个人金质奖、安徽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等荣誉。

此文原载刘正成主编:《中国书法全集》卷九《秦汉金文陶文》,北京荣宝斋,1992年。

基本信息
作者:李灿编著

书号: 978-7-101-11317-4

出版时间:2015年12月

定价:1200.00 元(全二册)

开本:大16开

装帧:精装

CIP分类:①K878.84②K876.34

主题词:曹操(155~220)-宗族-墓葬(考古)-古砖-研究

出版者:中华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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