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议】投诉那个实习大夫 请您评评理·协和八

 

小孙别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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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例根据真实案例改编

患者刘某,男,43岁,因外伤后胫骨平台骨折入某教学医院骨科拟行手术治疗,因患者胫前水肿严重,有多个巨大水疱形成,医疗团队决定先行根骨牵引缓解局部疼痛,待水肿情况缓解后再行手术治疗。治疗方案与患者本人及家属均进行过细致沟通,表示理解并签署了手术相关知情同意书及授权委托书。

入院第3天早查房后,带组教授表示患者胫前水肿情况有较为明显的缓解,水疱已经开始部分萎缩,可考虑从当日开始逐步抽吸疱液加速局部组织恢复,表示可以让组内的实习医生小孙在住院医老张的带领下进行此项操作,并强调要注意无菌原则。当天上午,老张就带着小孙去床旁为患者顺利地进行了疱液抽吸和局部消毒换药。之后两天老张觉得小孙完全自己可以胜任此项工作,便每日均让小孙独立前往患者床旁为患者换药和抽吸疱液。

5天后,即手术前一天,患者诉下肢皮肤破损处有疼痛感,揭开敷料发现伤口有轻微感染带组教授表示先换药控制一下感染情况,手术推后进行。不料患者本人对此极为不满,表示根骨牵引使他不得不持续卧床,推迟手术让这种等待更加难熬。另外执意认为伤口的感染是因为小孙是实习医生,操作不熟练而导致的,表示要到医务处投诉小孙,让他受到处分。

带组教授安抚患者,说本院是教学医院,让实习医生进行操作是正常的教学过程,且教授认为小孙的操作是没有问题的,感染不太可能是由操作引起,另外感染也不重,勤换药很快就能恢复。但患者称自己所签的知情同意书中没有允许实习医生为自己进行操作的内容,自己的知情同意权受到了损害,坚持要投诉小孙。

请您评评理:患者的诉求是否合理?小孙是否应该受到处分?


文末会通过视频讲解的形式为大家呈现专业点评,请耐心看到最后哦~


网友热议

患者的诉求合理,医院应当在知情同意中阐明感觉如果是教学医院的话,理应在知情同意书中包括告知教学操作的条款,并且患者可以选择拒绝该条款。
这点应该是医院需要改进的部分。

——Nick

小孙不应被处分,患者来教学医院就诊,就应当履行相关义务

首先,实习生操作时,理论上应该有带教老师在旁监督。但是,一般教学医院工作量很大,外科尤甚。如果每个本可以由实习生独立完成的换药操作都有老师监督,将造成工作效率的极度低下,影响正常的诊疗过程及手术安排。
其次,尽管人工智能迅速发展,AR、VR技术能模拟很多场景,但实操仍旧是每一个医生尤其是外科医生从学生到医生的必经之路,经验教训都是从零开始积累,如果因为不够熟练便禁止实习生进行实操,那么规培生、研究生进行操作时也会有相同问题存在,以此类推,从简单的换药到复杂的手术将无人能进行。最后,选择教学医院就医,约定俗成的便是患者在某种程度上“默许”了一些常规、简单的操作由实习生、规培生、研究生而非在编的医生完成。不过,虽然这些操作与询问病史不同,与隐私的关联不大,但是会有自主权的问题。也许在住院时提前说明会有更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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