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把财富传给下一代,这些错不能犯!

 

中国经济三十多年的发展,不仅使得普通老百姓从无产阶级变成了有产阶级,而且也缔造了大量的千万富翁,亿万富豪。作为传统的中国人,我们很多人都会有“我所创造的一切,将来都是给孩子的”;...





导读  

中国经济三十多年的发展,不仅使得普通老百姓从无产阶级变成了有产阶级,而且也缔造了大量的千万富翁,亿万富豪。作为传统的中国人,我们很多人都会有“我所创造的一切,将来都是给孩子的”;“我辛苦一点没关系,只要子女过得好就行”的思想。然而由于历史、经验、观念、客观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很多人尽管有传富于子孙后代的良好愿望,但却仅仅只专注于埋头创富,而没有财富传承的理念与规划。殊不知,创富容易守富难。霍英东家族、船王张荣发家族、赌王何鸿燊家族、台塑大王王永庆家族、内地海鑫钢铁、海翔药业等无数继承人争产、二代败家的案例告诉我们,没有完善的财富传承计划,一代纵使创造亿万财富,也难给后代真正的幸福,难逃“富不过三代”的魔咒。

我国的有产阶层在财富传承传承方面,存在着以下误区。

01
忌谈身后事,生前不做任何安排

中国人向来忌讳谈及身后事。不仅长辈不愿意谈及身后事,觉得不吉利,很多的小辈面对长辈交代身后事的第一个反应竟然也是阻止,他们往往会说:“您还不老,您身体健康着呢,这些事,以后再说吧。”他们直觉地认为,心安理得地接受长辈对身后财产的安排,是一种不孝。孝顺的子女应当希望父母长命百岁,让父母不用去想身后事。很多人抱着船到桥头自然直的想法,一切顺其自然。然而忌讳谈生死、崇尚顺其自然的结果导致大量的人在身前对财产不做任何安排,百年之后由法定继承人依据《继承法》的规定进行继承。这样的继承方式,以前可以,因为大家财产不多,即使有,也基本可以通过转移占有的方式分配、继承。历史再往前,家族出现纠纷,宗族族长会出面平息纷争。但现在如果还是完全依靠法定继承解决财富传承问题,将存在很多的隐患。

生前不做安排,完全依赖法定继承,存在以下风险:

1、财富散落的风险现在大家的财产形式有很多,房产、存款、金融资产、股权、期权、古玩字画、债权等等不一而足。当事人如果事先不交代,一旦出现意外,继承人甚至无法知道被继承人到底有多少财产。有的财产,比如债权、对外投资、收藏品等继承人即使听说过,但因无法找到实物或者凭证而继承无门。著名的相声演员侯耀文、画家娄师白等都因生前没留遗嘱导致遗产下落不明而引发旷日持久的诉讼。

2、财富旁落的风险大部分的人都希望身后将财产传给自己的亲生子女。但我国继承法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而且各继承人之间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因此一旦当事人在父母在世时突发意外先过世,当事人婚内创造的财富亲生子女(以独生子女为例)能继承的也就八分之一。其余的财产,很有可能随着父母过世、配偶再嫁而旁落。此外,随着我国离婚率的提高,再婚家庭增多。根据法律规定,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可以相互继承遗产,因此在没有事先安排的情况下,无血缘关系的子女也将成为法定继承人。以上种种,显然不符合大部分人的财富传承意愿。

3、继承人争产的风险

由于没有事先的安排,各继承人极易对遗产的多少、继承分配方案等产生争议。富豪家族尤其如此,一旦创一代过世,子女争产、兄弟阋墙、夫妻反目、婆媳大战等各式豪门恩怨开始频繁上演,令人心寒。

4、只能传富于二代,无法保证财富代代相传除此而外,法定继承还有可能面临继承手续繁琐、继承费用高昂的风险。如果被继承人的主要财产是企业的股权,还将面临企业股权因继承而分散,继承人间不能形成合力而导致企业经营困难的风险。
02
将财富传承等同于财产继承,解决继承问题单靠遗嘱

现实中,有很多人存在着这样的误区:认为财富传承就是财产继承,立了遗嘱就万事大吉了。殊不知,遗嘱只是财富传承的工具之一。高净值人士如果将全部财产都用遗嘱来做传承安排,是无法达到财富安全、经济地传承的。

单纯的遗嘱继承存在以下问题:

1、瑕疵遗嘱引发讼争很多财富人士写遗嘱不请律师,自己私下写一张藏好就算立了遗嘱了。法律意识强一些的企业主会请公司法律顾问写遗嘱。殊不知术业有专攻,专业的商事律师未必精通家事业务。遗嘱看似简单,实则门道很多,稍有不慎,即有可能导致遗嘱效力瑕疵。在我国,法院受理的继承纠纷中有三分之一是遗嘱继承纠纷。霍英东家族、船王张荣发家族的继承大战都是因遗嘱引发的。富有到如霍英东、张荣发这种程度,通过媒体流传出来的遗嘱竟然是如此不规范、不完善,确实令我们这些家事律师感慨万千!

2、继承手续繁琐,费用高昂在我国,需要第三方办理权属转移手续的遗产继承只有两个途径,一是公证继承,二是诉讼继承。根据现行公证处的规定,即使被继承人立有遗嘱,仍然需要全部法定继承人前往公证处进行继承权公证,只要有一位继承人不配合,就根本无法办理继承公证。而诉讼继承,不仅伤感情,而且费用高、耗时长。

3、遗嘱继承无法合理节税虽然我国尚未开征遗产税,但继承人继承遗产后如将继承的财产转让,将按照财产价值全额纳税。如果我国未来开征遗产税,遗嘱继承更加无法规避遗产税。
03
生前将全部财产转移给传承对象

有的人认为自己的财产总是要给子女的,身后给还不如现在就给,这样还能避免未来可能开征的遗产税,也避免了自己过世后子女继承的麻烦事。因此我们常常会碰到将房屋提前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将股权登记在根本不具备经营能力的子女名下的情况。实践当中,因为提前将全部财产过户到子女名下引发的悲剧也是不胜枚举。

生前将财产全部转移给传承对象的风险有:

1、提前失去对财产的控制权有的父母认为,财产是我给子女的,子女行事如不符合我的心意,我就把财产拿回来。殊不知,财产一旦转移到子女名下,所有权就属于子女,父母就失去了对财产的控制权。

2、财产提前传承给未成年子女,将影响对财产的有效利用根据我国的法律,对于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父母作为监护人,只能为子女利益需要时才可以进行处分。因此财产一旦过户到孩子名下,父母如果需要以该财产变现或者抵押以应对生意的需要,将受到法律的限制。

3、无法避免子女离婚分财的风险现在年轻人离婚率很高,很多父母意识到了子女离婚的风险,会选择将房产、企业股权等在子女结婚前过户到子女名下。房产一旦过户到子女名下,父母便无权反对子女同意其配偶在房产证上加名的决定。而父母婚前转给子女的股权,虽属子女个人财产,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股权增值、分红等收益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子女结婚前提前传承房产、股权,依然无法避免子女离婚分财的风险。

4、无法避免败家子风险如果家有败家子,提前的传承无疑是给他提供了提前败家的机会。对于尚未定性的年轻人来讲,轻易得到的巨额财富,未必是一件好事。
04
认为财富传承必须要设立家族信托

信托因其所具有的资产隔离功能和灵活性特征,被公认为是超高净值人士财富保护与传承的重要工具。近年来,随着境内外家族信托业务的兴起,又出现了一种比较极端的观点,认为只有家族信托才是财富传承的完美工具,有的甚至把家族财富传承等同于家族信托,寄希望于家族信托解决财富传承、家族事务管理等所有问题。但因为境内家族信托尚处于起步阶段,相关机制尚不健全,可选择的信托机构还不多,资金以外其他财产的信托鲜有机构承接,而境外信托则由于需先将资产转移至境外、费用高昂、法域不同担心失控等原因,很多人虽然青睐信托作为传承工具,但观望的多,选择的少,这就形成了财富管理与传承中的高不成、低不就现象。
05
只谈财富传承不谈持续经营

在我国,大部分高净值人群的主要财富形式是股权。企业是其实现财富目标的载体。近年来,由于实体经济的衰退,一代企业主及其二代价值观的多元化,企业家采取了以下不同的做法:有的将企业变卖,转向投资房产、金融产品,财富传承的方式从股权传承转为房产、金融资产的传承;有的则不管二代有没有经营企业的兴趣和能力,赶鸭子上架,将企业股权和控制权传承给子女,将经营企业的重担压在子女的肩上;当然,也有部分企业,引入了职业经理人制度,将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对于企业家家族来说,企业的持续经营才是财富不断的源泉。因此在传承企业的时候,不仅要考虑作为财产表现形式的股权、企业资产,更要考量人的因素。不要以为把企业股权、控制权交给下一代,就完成了财富传承,而是要针对传承对象的具体情况,考虑以何种形式传承才能做到企业的持续经营以及传承对象的持续受益。海翔药业二代用四年时间败光一代历时四十年创下的上市公司基业、海鑫钢铁二代把父辈缔造的全国民营企业五十强搞破产的案例,无一不在提示我们,家族企业的传承不能仅仅是单纯的企业股权、控制权传承。

财富传承是任何一个有产者都必须考虑的问题。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财富人士需要从现在开始,走出财富传承的误区,结合自身的资产总量、分布地域、财产种类、家庭情况、传承对象的情况等因素,在专业人士的协助下,选择并逐步综合运用协议、遗嘱、保险、家族信托等财富传承工具,进行系统科学的财富传承规划,方能实现富过三代、家业相传的美好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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