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恒常不变的乡土,修修补补的传统

 

中国数千年发展,靠的就是这种修修补补,一直在自我欺骗之中过日子。中国的制度就如一件残破的大衣,上面密密麻麻地打着补丁,虽可蔽身,但已失灵巧。当真正威胁到来之时,才发现浑身皆是漏洞,已是积重难返,无法面对迥异环境,只能悲惨等待着被彻底地抛弃...





看完费孝通先生的《江村经济》,顺手也就将他的这本《乡土中国》看了。这本书相比《江村经济》,学术味少了许多,对于一个普通的读者来说,读起来更容易也更有趣味。这本书作者在文中亦有交代,是他在大学上课时所写的讲义,共有十四篇文章,均已在报章上发表过。不过,虽说是易读一些,但费氏在此书中所提出的重要概念,一点也不少,他对于中国乡土社会的看法,也构成了费氏一生重要的学术成就之一。

在读此书之时,不时地为费孝通先生的观察力赞叹,他在书中所言及的许多看法,都是相当精辟而深得我心。不过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却是他以下两个观点。一是中国社会本质上的乡土性,我觉得费氏的判断很是精到,并且认为这种乡土性至今未有改变;二是中国传统的可注释性,这一点抓住了中国社会的本质,这也是中国古老社会维系数千年并跌跌撞撞走入现代的原因所在。

费先生在本书开宗明义第一句话,就点明了自己的观点:“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那是他在他写作那个时代对于中国社会的一个基本判断,这个判断是很准确的。这个特性虽说不是中国所独有,毕竟与大多数国家社会发展不一样,它延续了数千年之久,即使到近代遭受到多次重大的冲击,仍然顽固地呈现于中国社会之中。

直到现在,中国经济社会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城市化的进程可以说超过中国任何历史时期,在世界上也是一个奇迹。但这股迅猛的大潮之中,中国社会的乡土性又有多少的改变,还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从表面上看,乡村社会正在迅速退缩,乡土的概念正在逐步崩解,有人认为已经开始唱起了挽歌。其实,认真地考察,变化的仍然是表层,其肌理与过去没有大的区别,仍在决定着中国社会的走向。

费孝通先生在书中,从家族、性别、血缘、道德及权力结构诸方面,分析了中国乡村社会的特性。他认为,中国乡土观念之中,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其地方性,二是其熟悉性。

何谓地方性?费孝通先生,“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由于中国地域辽阔,且多能自给自足,缺乏商品交换的意愿,乡村往往相互之间比较隔绝。乡村中数代人甚至十数代人都在一个地方繁衍生活,生活的圈子也比较狭窄。他们的生活实际上是附着于土地之上的,离开了脚下这片土地,他们就无法生活。因此,中国人安土重迁,轻易地不愿离开土地,对于乡村怀有深厚的感情。他们的故乡,往往成为他们的梦之家园。

在自己所生活的地方,皆是自己所熟悉的人与场景,具有相当的熟悉性。费孝通在书中说:“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而这种熟悉是经历了数代人的生活“陶炼”出来的,从小到大、从生到死,周边的一切都没有变化,所有的规范都很熟悉,这让生活于其中的人,有一种沉稳而舒适的安逸感。他们害怕着变化,因为任何的改变都会伤及这种安稳的生活,带来不可预知的灾难。

在这样一个安于一隅充满着熟人的社会里,人们会感觉到自由闲适。在这样的社会里,贫富的差别不会很大,大家都过着差不多的生活,不用担心外来的威胁,即使有,反正大家都一样。在这样的社会里,是没有商业存在的,费孝通先生认为,“在亲密的血缘社会中商业是不能存在的”。一切的交易都是靠人情去维系的,是相互之间的馈赠,漫长而不变的人生总有还礼的时候。乡村社会的运转依赖于源于熟悉的信任。

“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虽说乡土社会中最讲究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即使那种随心所欲的自由,它的前提亦是“不逾矩”,但这种规矩绝非法律,用费孝通的话来说,是一种“习”出来的礼俗。这种礼俗比法律更为重要,它决定着你及其后代在这个乡村中的生活。违反了这些礼俗,在这个祖祖辈辈生于斯死于斯的地方,你就没有了立足之地。

费孝通在分析乡村社会中的四种权力时,提出了他关于中国传统注释的概念。

四种权力即是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权力及时势权力。横暴权力主要在社会冲突中起作用,同意权力则是在社会合作中发生。这两种权力在中国乡村社会都有,但并不显著与经常。而时势权力只是在激烈社会变迁中所发生的,是时势所造成的,它的身影时时出现于中国政局混乱之时,也出现于社会大变局之中。在乡村社会中,持续而永恒的权力,则主要是长老权力。“儒家所注重的孝道,其实是维持社会安定的手段,孝的解释是无违,那就是承认长老权力。”

这种权力维系着传统,亦是乡村运行的权威所在。这种权力是不容反对的,但现实中这种权力却代代都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这种变化是如何发生的呢?费孝通先生提出了两个字“注释”。传统的形式是绝对得承认的,但却留下了一个口子,可以在表面承认形式的基础上,通过注释的方式,给传统输入新的内容,让传统发生着实质性的变化。

表面上看,中国社会几千年都没有变化,儒家的传统主导着普通人的生活。特别是乡村社会,依然还是那种农耕文明,以孝为中心的道德体系,深入于整个乡村的肌理之中。实质上,每个时代对于孝道的解释都有差异,至于儒家的道德体系,更是一个庞杂而说不清楚的概念。从孔孟最初的思想,到儒家思想体系的确立,是一个缓慢而又有着深刻变化的过程。至于其道德体系,更是历朝历代注入了不少自己的内容。当然,他们注入的方式,均是如费孝通所指出的那样,在尊崇儒家的原则下,用注释来阐明自己的观点,并删除自己所认为不适的内容。

因此,在中国,历代都有如此之多的经学家,孜孜不倦地注释着经典。他们对于儒家经典的注释,实际上是在争抢着话语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在重新解释着经典。当然,这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一套公元前诞生的思想体系,是无法涵括得了当前社会的现实的。注释实际上给予了本来沉闷的社会以活力,这是中国社会得以维系并且发展的内在因素,也让中国社会有了强大的包容力。

这种注释的方式,也给历代的统治者以方便。可以让他们在不改变既有的制度的情况下,能够迅速地变身,克服制度所造成的危机。近三十余年的历史,就是此种方式应用的最佳例证。仍然高举着早已不适用的旗帜,给自己的当政以合法性。同时,以中国特色为注释,替换掉那些陈腐的内容,甚至从根本上颠覆其整个理论体系,以此来适应着发展的需求。中国经济在这种有中国特色的制度下,确实也得到了飞速的发展。这表明这种注释方式,饱含着中国式的智慧,不变下的万变,名存之下实已异,确也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不过,中国数千年的发展,靠的就是这种注释,就是这种修修补补,一直在自我欺骗之中过日子。中国的制度就如一件残破的大衣,上面密密麻麻地打着补丁,虽可蔽身,但已失灵巧。当真正的威胁到来之时,才发现浑身皆是漏洞,已是积重难返,无法面对迥异的环境,只能悲惨地等待着被彻底地抛弃。

中国近代史上这一百多年的折腾,证明了这一点。难道我们还得再次去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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